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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发展的滥觞期

2019-02-08 18:16:14浏览:532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印章发展的滥觞期  玺印是何时产生的,是如何产生的,历代一直众说纷纭。既有元吾丘

  

  印章发展的滥觞期  玺印是何时产生的,是如何产生的,历代一直众说纷纭。既有元吾丘衍在《学古编·三十五举》中“三代无印”的观点,也有认为玺印产生于上古的传说,如在汉代的纬书《春秋运斗枢》中说:“黄帝时,黄龙负图,中有玺者,文日‘天王符玺’。”《春秋合诚图》说得更有声有色:“尧坐舟中与太尉舜临观,凤凰负图授尧,图以赤玉为匣,长三尺八寸,厚三寸,黄玉检,白玉绳,封两端,其章日‘天赤帝符玺’。”这是最早有关印章起源的文献记载。但毫无疑问,将印章的起源归于神灵的赐予是荒谬的。  从传世和考古发掘来看,战国时期玺印的使用就已经十分频繁、普遍。罗福颐《古玺汇编》收录战国古玺达到5708方,再加上流散、毁坏和未及发现者,其数量当远不仅此。考虑到战国古玺兴盛之前,应该有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也就是说,印章的起源还应更早。《后汉书-祭祀志》中称“自五帝始有书契。至于三王,俗化肜文,作伪渐兴,始有印玺,以检奸萌”,唐代杜佑在《通典》中也称:“三代之制,人臣皆以玺玉为印,龙虎为钮。”但将印章的起源笼统地定在夏、商、周三代,过于宽泛。那么,印章是起源于春秋?还是西周、殷商,抑或更早?笔者认为,确定印章的起源,应该首先明确什么是印章?印章的功用有哪些?印章产生的前提条件有哪些?然后再依据文献、考古上的资料予以验证是否符合上述条件,从而得出一个相对可靠的结论。  印章从形态上看,应包括印钮、印体、印面三个部分。印钮用于穿孔系带或拿捏把柄,早期一般多呈半环形或柱形,印体早期一般较矮,印面用于铸或刻画符号、图形、文字,代表了印章的使用功能,其形状一般以方形为主,大小一般在古代的方寸之间(2~3厘米)。  印章从材料上看,应是某种坚实材料所制成的实体,早期应以铜、陶为主。  印章从使用方式上看,应是抑压于泥、锤击或烙印于质地较硬的对象上。  印章的主要作用是复制印面上特定的符号、图形和文字,印章的其他社会功能都是在此基础上的扩展,原始的印章也应具备上述形态、材料、使用方式三个方面的特点,我们再据此来看中国古代有无符合上述条件的印章。  许多学者在研究中国印章的起源时都会提及新石器时代的陶拍(图2.1-1),这是用于在陶器上拍打、压抑纹饰的工具,作用是使陶质致密、美观,其花纹也可能具有部族间的区别意义。陶拍一般较大,印面形状也多非方形,有些印面甚至还呈凸面,钮把主要是手握式,在形态上与印章有些差别,但基本形式和使用方式是相同的,都是用于压抑。称陶拍是印章的雏形略显勉强,但称印章的起源与陶拍在形式和使用原理上存在着某种关系却并非毫无道理。

  说到印章的起源,不能不涉及所谓殷墟三玺(图2.1-2),这三方古玺曾著录于于省吾先生的《双剑谚古器物图录》和胡厚宣《殷墟发掘》中,传出土于安阳殷墟,上世纪很多大学者如罗振玉、徐中舒、容庚、丁山、饶宗颐、董作宾等,都曾对此三玺发表过看法,一般多以商玺视之。但由于三方古玺并非科学考古发掘的缘故,其真伪、释文以及商玺的地位,至今存有不少争议,一些疑点尚未解决。①本书采取沙孟①参见金夷、潘江:《再论中国玺印的起源——音E说所谓商玺的真伪》,《考古与文物》,1996年第1期。    海先生在《印学史》中的审慎态度,认为将三玺“定为商代还觉缺乏科学根据”。故殷商时期符合上述三个方面条件的印章实物还有待考古的  进一步发掘。

  西周时期的印章实物和钤印遗迹则多属科学考古发掘而来,为多数学者所公认。如20世纪80年代初于陕西扶风县云塘村西周中晚期灰坑中发现的双联铜玺(图2.1-3),上部为三角形,下部为圆角长方形,稍后在同县庄白村西周灰坑中又发现的一枚方形凤鸟纹玺(图2.1-4),它们的纹饰为西周常见的云纹和凤鸟纹。据此为标准品,又从传世的藏品和集古印谱中辨识出一些西周玺,如故宫博物院所藏龙纹玺(图2.1-5)等。这些玺印一般印体较薄,钮式为粗简的鼻钮,从材料、形态、大小等方面都符合要求。西周用印遗迹最著名则是高明先生《古陶文汇编》中所收录三方西周抑印陶文,分别是“令司乐作太宰埙”(图2.1-6)、“令作召埙”(图2.1-7)、“圉作召埙”。 

  从印章的发展以及战国玺印的发达上看,春秋时期的印章也应该很频繁,文献上有关的记载相当多,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季武子取卞,使公冶文玺书,追而与之。”其中的“玺书”即以“印封书也”(《国语》韦昭注),可见 【湖北的书法家www.shancun.net】,玺印已在政治领域使用。在经济领域也能见到玺印的踪影,如《周礼·地官》“掌节”条下云:“门关用符节,货贿用玺节。”“司市”条下云:“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周礼·秋官》“职玺”条下云:“辨其物图  

之嫩(美)恶与其数量褐而玺之。”汉郑康成注称“玺节者,今之印章也”。表明玺印此时已具备防伪、货物的归属、封发、交换等功用。另外,《礼记·月令》、《史记·苏秦列传》中也有玺印使用的例证。但现在还没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春秋玺印的原物。

以上简单梳理了战国以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印章。但笔者认为,即使完全符合,也不能完全认定该物就是印章,因为若不赋予该物社会功能的话,它只不过是一件用于复制图形、文字的模具。如春秋中晚期的《秦公簋》,铭文每字一格,是以字模钤于陶范上铸成,或将此簋称为中国印刷术的滥觞,但似乎不宜将此字模也称为印章。

印章的社会功用我们在上一章中已经谈到,包括象征地位、权力,收取赋税之凭证,“物勒工名”,物品封检和祈祥厌胜几个方面,其中的核心是“防伪取信”,也即《后汉书》所称“以检奸萌”,而“俗化肜文,作伪渐兴”则正是印章产生的前提条件之一。故只有在大多数印章都具有“取信”功能后,才能认为印章具备了产生的前提条件。

这里还应特别强调一下宗法制的崩溃对玺印产生的巨大作用。我们知道,周朝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联结整个社会,采取封建诸侯的方式来统治国家的,宗法是国家的基础,周王则是最大的宗主,贵族后裔依嫡庶长幼分为大宗、小宗,诸侯依血缘关系的远近既分享到部分统治权力,又要为周王尽相应的义务。宗法制度的特点是贵族世袭统治,从而形成一个金字塔形的权力分配制度。但这种制度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严重影响生产力的发展,各国变法的目的,都是企图在不同程度上削弱贵族、宗族的势力,废除分封制,趋向郡县制,并用新的官僚制度来代替这种旧的世卿世禄制度,与之相适应,自然产生了玺印制度。春秋时期,“士”阶层的崛起,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的产物。这些“士”凭借过人的才智,游说各国,为诸侯出谋划策,著名者如苏秦,曾佩六国相印,西门豹治邺,也有玺印为信。

宗法制的崩溃正是在战国时期,古玺印大量出现在战国,绝非偶然。当然,战国时期铁器的大量使用,钢制工具的出现,也都使印章在战国出现勃兴的景象。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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