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被忽视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在匝道遇上慢车的话,哪怕匝道有两车道,大家也只能老老实实跟随,如果心急超车被交警逮个正着,除了罚款之外,还得扣2分,实在是得不偿失。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有哪些情况容易扣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
不用说,那些惹人厌恶的乱开远光灯行为肯定在此之列。《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已明确规定,机动车在道路行驶时应按规定使用远光灯。那么,我们在路上遇见的甚至自己也试过的开远光灯乱射一气的行为,就不只是素质低下的问题了,而且还是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近光灯、雾灯、转向灯、危险警告指示灯等的使用情况也有规定,并不能凭个人喜好而随心所欲地使用,这些灯光好比是汽车的“语言”,乱用这些灯光相当于让汽车乱说话,若其他车辆理解错误的话,引发车祸在所难免。看来,扣1分还是有些轻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五):
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行驶中的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和车厢(-1)
“没关好车门和车厢也要扣分?”不少人看到这条规定后都会有这样的疑问,现在我们告诉你,这也是会被扣分的违章行为。如今我们在路上不时可以遇 见一些没有将车门关好的车辆,这样的疏忽其实是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前段时间,网上流传过一些因没有关好车门而导致车内乘员甩出车外的视频,那种情况触目惊心,你还会觉得没关好车门是件小事吗?
车厢没关好的情况也不少,最常见的就是将车厢打开装载大件货物。一些私家车主习惯将买到的大件物品放在车尾箱内,车厢门关不上的话,会用绳子将其拉上,甚 至完全打开了事。这样操作,不仅牺牲了车辆正后方的视野,而且装载物品也有甩出车外的危险,扣1分就是对这种罔顾行车安全行为的处罚。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避让行人(-2)
我经常听到身边人提到“国内驾驶员的素质都不咋样”,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多半是从行人的角度得出的结论。本人就经常在过马路时遇到汽车的恐吓——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区域,不少车辆无视准备过马路的行人,甚至闪着车灯按着喇叭加速通过。这样的行为不是恐吓又是什么?假如被吓到的是老弱病残, 后果不堪设想。
去过港澳地区的朋友应该会对当地驾驶员的良好素质有很深的印象,他们会十分自觉地礼让行人先通过,即使是在繁忙时段、路上车辆较多的情况下也依然如此。有了这样的对比,国内那些与行人抢道的行为就会显得更加丑陋,相信对于扣2分的处罚,行人都会举双手赞成。
在高速公路匝道超车(-2)
假如高速公路匝道内有一辆行驶缓慢的车,只要条件允许,相信很多人都会选择超车。但大家又是否知道,这其实是属于严重违章的行为?这是由于高速 公路的匝道通常比较狭窄,而且由弯道及斜坡组成,因此为保证行车安全,其限速一般在40km/h以内,且不允许超车。若前车没有注意后车超越,便会造成碰 撞事故,原本狭窄的匝道就会被堵死,继而影响高速公路的通行。
因此,在匝道遇上慢车的话,哪怕匝道有两车道,大家也只能老老实实跟随,如果心急超车被交警逮个正着,除了罚款之外,还得扣2分,实在是得不偿失。
拨打、接听电话,观看电视等行为(-2)
主干道上有辆“龟速”行驶的汽车,自己跟在其后十分郁闷,将其超越后发现前车司机竟然在打电话甚至在发短信!这样的场景对于开车族来说都不会陌生,可能自己也曾经试过开车打电话。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妨碍道路通行,而且隐藏着很大的行车安全隐患。
分心从来是驾驶的大敌,有关这方面的公益广告也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但还是有人充耳不闻。危害最大的当属用手持方式拨打和接听电话了,甚至还有观看车载电视的,驾驶只剩下一只手和半边脑袋去应付,这不是玩命吗?
塞车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2)
塞车已经够烦人的了,但还是有人喜欢挑战其他驾驶员的忍耐力,强行加塞,或有空就钻。在某些车道较少的道路上,一些猴急的车辆宁可冒着迎头相撞的危险,也要借对向车道超车插队,只为快那么两三分钟,这样的做法简直是害人害己。
既然塞车时占用对向车道超车太危险,那么从没有车的自行车道超车总行了吧?不行,这样做也是属于严重违章行为,对于守规矩的驾驶员来说既不公平,也影响交通秩序,这种惹众怒的行为,扣2分很应该。
在高速公路上低于规定最低车速行驶(-3)
在高速公路行驶不能超速已经成为驾驶者的共识(虽然还是有很多视死如归的人无视超速),其实慢驶也是严重违章的行为。对于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来说,超速与过慢行驶的车所带来的危害效果是相当的——超速可能会惨烈追尾,过慢可能会被惨烈追尾。
我们留意高速公路的限速指示牌会发现,每条车道都有最高与最低限速。新手往往只注意最高限速,却忽视了最低限速,将高速公路当作城市公路一样行驶, 以为开慢一些既能看清路牌,又相对安全,殊不知这样行驶相当于成为高速公路上的移动障碍物,对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威胁。因此,扣3分的处罚是逃不过的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