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向我寻求一种“包治百病”的商业建议时,我总会这么说——永远永远不要把资金耗尽。其实这条建议适合每一个人,无论你是创业者还是投资人。当你手上没有足够的资金时,事情就会——怎么说好呢?总是会变得很怪异。在初创公司这边,所谓的怪异是以“企业填塞”的形式出现的,也就是说,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没有取得好成绩,甚至都没能成功登陆上市。现有的投资人不情愿再砸更多的资金到你的产品上面,而且即便他们投了钱也绝没那么简单,因为他们会向你要求更多的股权,以此作为他们投资的交换条件。对于创业公司而言,此时所能期望的最好状况就是达成一笔能够刺激团队实现特定目标的透明的融资交易,之后如果成功的话,再给予投资人更多有利条件作为回报。悲哀的是,这种惩罚性的投资十分常见。但企业创始人可以放心的是,这种投资人很快就会名誉扫地,以后再也不用和他们打交道了。这也可说是因果报应了。当一家公司把钱花光,并且投资者也没法帮他们摆脱困境时,金融杠杆就会向管理层倾斜,尤其是当管理层为了让陷入困境的公司继续运转而回购股票之后。为了解决这种状况,常常会有新的投资者参与进来,但是他们通常又会对已有投资者施加惩罚条款。之前的投资者负担不起新的投资,又不愿放弃未来可能获取回报的机会。初创公司的管理层就会夹在中间,祈祷有谁能够提供足够的现金使他们的希望不致破灭。当然这在白纸黑字间看起来相当合理,但不幸的是,已经陷入困境的公司倾向于让最糟的情况影响到每一个人,特别是当他们停止发工资时。那些丧失理性而又自负的人会试着发起高压攻势,而其他人则只是无动于衷。于是,就回到了我一开始提出的解决方案:永远不要把资金耗尽。当初创公司和他们的投资者认为他们还不需要更多资金,或者更好一点即当他们的筹款具有良好势头的时候,仍必须继续筹资。如果他们认为自己需要100万美元,这时应当筹集两倍的钱。尽管可能会失去一些股权,但初创公司如果没有钱也就失去了利用金融杠杆进行扩张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