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股市场鼓励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相应的评判标准和上市门槛都较为宽松,对盈利能力不设硬性要求,是国内创业企业上市的优质选择。相比于拥有原创技术的生物科技公司,互联网企业通过锚定庞大的中国消费者市场和创新的商业模式更容易受到美股资本市场的认可。2012年4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一项名为《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的法案,简称JOBS法案,中译《促进新兴创业企业融资法》。该法案旨在放宽金融监管要求,解决美国中小型创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其降低准入门槛。法案中对新兴成长型企业的定义为最近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亿美元的公司,并且不局限于美国本土公司,显然几乎所有想要赴美上市的中国创业企业都将从该法案获益。具体来看JOBS法案中包含的优惠政策,在IPO方面:一、企业财务数据披露上,财务报表审计由近三个财政年减少为近两个财政年,特定财务指标报告由近五个财政年减少为一个财政年;二、允许新兴成长型企业秘密提交IPO注册说明书以防止机密数据提前公开对公司后续发展的不利影响;三、允许拟上市企业与潜在投资者在IPO前进行沟通,方便其确定承销商和发行价格。在信息披露方面:一、减轻对高管薪酬的信息披露程度。降低上市后对高管薪酬的限制和监管;二、不需要提供审计师对公司内控的证明报告;三、提高其成为公众公司的门槛,具体为总资产超过1000万美元并且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0人或是非合格投资人达到500人(合格投资人标准由SEC定义)。本文将重点讨论国内生物科技和互联网企业赴美上市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