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中午,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逐步由各市委托命题,过渡到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优质高中学校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据悉,本意见自2018年1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变化1 由各市委托命题过渡至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
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
各科考试结合学科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面试、口试、实践考察、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物理、化学和生物科目考试分为笔试和实验操作,其中实验操作成绩不低于每门科目考试总成绩的10%。积极探索应用计算机进行考试。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门科目考试,逐步由各市委托命题过渡到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各市组织实施。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由市命题并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上,各学科考试时间依据《课程方案》和“学完即考”的原则确定,其中委托或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科目的考试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学生按《课程标准》修完某学科后,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