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教育部获悉,国务院近日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
《方案》明确,经过5—10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方案》提出了二十条实施措施,其中把完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摆在了首要位置。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完善招生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同时,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提高生源质量,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要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
《方案》要求,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要多举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从2019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0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
此外《方案》提出,要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2020年初步建成30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记者 李祺瑶 监制 丁肇文)
原标题:国务院:今年将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