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化办学对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优质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在集团化办学的实践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具体挑战,比如集团内成员学校办学特色缺失问题,成员学校师资与外部治理主体的融合问题,集团化办学推进失序问题,优质学校参与集团化办学意愿不强问题等。集团化办学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群众提供越来越丰富、优质的教育资源,这需要政府及其他办学主体正视集团化办学中的种种挑战,理顺集团化办学中的若干重要关系,精准施策,为促进教育均衡充分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处理好办学传统与办学特色之间的关系。集团化办学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龙头学校向成员学校输出办学标准,这是促进成员学校快速发展的根本保证。但由于龙头学校的强势进入,成员学校自身的办学历史和办学特色受到“遮蔽”,容易出现千校一面、校校同质的问题。处理好这对矛盾,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吸收、移植龙头学校的文化传统和办学经验。龙头学校大都是本地区历史悠久、办学质量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学校,其办学策略和路径经过了长期检验。龙头学校积淀而来的文化传统和办学经验是集团化办学的宝贵资源,成员学校应当大力吸收,必要时可以整体移植、系统推广。
尊重、弘扬成员学校的固有办学特色。成员学校处于学习者地位,容易失去凝练办学特色的话语权。在办学特色的生成和弘扬过程中,龙头学校要有和而不同的境界,成员学校要有尊重历史、一以贯之的定力。
处理好外部治理力量输入与内部人才培育之间的关系。无论是何种集团化办学的运行模式,成员学校一定会有外部治理力量的输入,其内部的人力资源系统会被重组,可能导致成员学校产生抵触力量。为理顺这对矛盾,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合理采用理事会治理、董事会治理、托管委员会治理等多种集团化办学治理模式,从整体上保证办学集团的和谐,也保持各成员学校的相对独立,实现外部治理力量和内部人员的相对平衡。
以培育成员学校优秀师资为主要抓手。无论成员学校是新建学校还是薄弱学校,都不可能完全或大量从龙头学校引入师资。因此,培育成员学校的优质师资是集团化办学的重中之重,是决定办学成败的关键之举。
促进办学集团内部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一方面,龙头学校的治理力量进入成员学校,能够发挥鲇鱼效应,激发成员学校人力资源的活力。另一方面,通过整体设计,以跟岗学习、互派交流、影子教师(校长)、短期顶岗等方式,促进集团间管理人员、教学人员、服务人员的多维互动,从而促进成员学校人力资源的快速优质化。
处理好龙头学校优势发展与成员学校快速优质化之间的关系。在集团化办学实践中,往往存在快速办好一所学校、加速办好更多学校的驱动力,但如果把握不好规律和节奏,容易导致龙头学校监控和指导乏力,甚至丧失自身优势,出现空心化。可以考虑从以下方面入手解决这一矛盾。
集团化学校数量扩张要平稳有序。办教育是一种慢功夫,往往欲速则不达,不能贸然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要求。要充分考虑地缘关系、区位交通、师资匹配等因素,在取得各方认可的办学成效之后,才可吸收新的办学成员。
建立周期化的集团化办学契约关系。除了固定品牌授权、民办直属学校集团等特例外,基础教育阶段的集团化办学不应该是无固定期限的。集团化办学解决的是阶段性教育质量不均衡问题,其内部成员间的缔约关系也可以是周期化的。通过三年、五年或更长时间的培育,成员学校达到了优质的目标,或因不可抗力,均可解除集团化办学的契约关系。这样,龙头学校有更多的资源优势和选择空间,便于培育其他需要优质发展的薄弱学校或新建学校。
从成员学校中培育新的集团化办学母体。有些成员学校办学起点高,虽然接受龙头学校的培育和指导,但通过一定周期,可以达到甚至超越原龙头学校的水平。也有些薄弱学校通过集团化办学逐步夯实优质教育资源基础,在一定区域内具备了办学的相对优势。这些成员学校可以适时从集团学校中分离,以自己为龙头,成为新的集团化办学母体,从追随者蜕变为领跑者。
处理好激励机制与办学质量不易测量之间的关系。从全国各地的集团化办学实践来看,大都配套以相应的奖励激励政策。但教育具有延时性,集团化办学的效果往往数年甚至更长时间后才能完全显现出来。要充分激发集团化办学各主体的积极性,需要处理好激励机制与办学质量难以测量之间的矛盾。
采取基础性补贴与奖励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集团化办学的派出人员给予鼓励,以解除其后顾之忧。建立集团化办学的奖励性制度,让集团化办学的相关方能够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尝试捆绑式评价。将集团化办学的治理力量和成员间组成利益共同体,在绩效方面适度捆绑,让集团内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建立容错试错机制。在不违反国家现行财务制度的前提下,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给予集团内部相应的办学经费管理权,允许其运用经济手段配置教育资源,重构集团内部分配机制,从而提升教育质量。
作为实现教育均衡充分发展的重要办学模式,集团化办学将在一定时期内大力推广。处理好实践过程中的几对重要关系,高质量推进基础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有助于破解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民办教育之间以及不同办学层次之间的发展难题。
(作者单位:玉林师范学院)
《中国教育报》2018年07月29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