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兰岚在《教育科学》2018年第2期发表《论我国终身教育立法的三个先行问题》一文提出,终身教育由于对公民塑造和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强大作用而广受重视,立法推进成为国际社会的一项重要选择。我国于2001年开始终身教育立法的调研、起草任务,至今法律没有出台,凸显立法研究的不足。立法困境的突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三个先行问题的明晰。首先,我国当下是否已具备立法的基础和条件。其次,对于学者争论的“终身教育法”与“终身学习法”,应如何基于我国的教育实际和立法现状做出最优选择。再其次,如何在立法中诠释区别于《教育法》的独特性。(李孔文辑)
《中国教育报》2018年11月01日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