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省级统筹,压实政府责任。连续多年将全面改薄、薄改与能力提升工作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内容。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问题。省教育厅牵头制定并及时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础教育信息化、中小学校后勤装备建设等多方面基本标准,做到条目清晰、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确保项目规划和实施、资金需求和测算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坚持实事求是,动态调整规划。根据城镇化进程加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增多、农村适龄入学儿童减少的实际,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制定项目规划调整工作流程,确保该督办的严肃督办、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调整规划的实事求是调整。全省范围先后对31个县(市、区)的641个项目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适用性和严肃性、规范性有机统一。
三、坚持过程管理,从严督导整改。严把准入关、施工关、验收关,确保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质量。实施包县督查制度,抽调专人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实行定向调度和动态公示制度,自主研发省级项目平台,实现单月项目进展数据上报。实行通报约谈制度,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对项目进度相对滞后的部分市、县(市、区)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和督办,最近一次是去年10月份,对13个进度滞后的项目县进行了点对点督办。
下一步,山西省将围绕“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提升育人保障能力”三大目标,突出“均衡”“优质”两大重点,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切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是着力抓均衡、建示范。在全省范围遴选推荐3-5个县(市、区),率先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县区。强化各级教育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探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现路径和有效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带动全省各地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是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和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在学校功能分区建设、附属设施改造、校园环境和文化塑造、教育信息化条件、教育设备配置、教师教育能力提升等方面实现提档升级,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和学生全面发展。
三是推进调结构、优布局。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中小学校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建设小而美、小而优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支持城镇和城乡结合部建设高质量的寄宿制学校。按照“规划一批、建设一批、改造一批”原则,每年建设改造完成不少于500所寄宿制学校。更加注重同步建立寄宿制学校保障体系,完善寄宿制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规范推进实施,确保饮食、宿管、安全同步达标,实现建一所成一所,建一个带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