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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家教问题 再谈家校合作

2018-12-23 11:19:53浏览:515评论:0 来源:中国教育报   
核心摘要:教育工作者不仅提出家校共育的理念,还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家校合作平台、机制,开展各种各样的家校合作活动,活动从内容到形式也都

教育工作者不仅提出家校共育的理念,还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家校合作平台、机制,开展各种各样的家校合作活动,活动从内容到形式也都在不断地深化和丰富。同时,家庭教育也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认真分析研究。在实施家校合作时看清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采取适合的措施。当前我国家庭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6个方面。

部分家长的儿童观和教育观仍比较落后陈旧。有些家长还是把儿童看成自己的私人财产,认为儿童是不成熟的人和需要控制的对象,不尊重儿童,不信任儿童,意识不到儿童时期的特殊价值。在这种儿童观的指导下,家长把教育理解成管教、教训、控制、呵斥,而不是尊重、交流、对话、陪伴、唤醒和支持。带着这种陈旧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履行教育责任,会越努力越糟糕,甚至导致儿童的悲剧。

一些家长人才观和教育目的观比较偏颇和割裂。一个人有什么样的人才观,就有什么样的教育目的观。目前许多家长简单地将人才理解为“英才”,理解为“人上人”而不是“人中人”。同时,家长比较看重孩子的家庭属性,忽视孩子的社会属性,把家庭教育看成是家庭的私事,看不到所担负的社会责任。他们非常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超越他人、出人头地,对于孩子的社会意识、国家意识等方面的培养和发展不够重视。

在这种人才观和教育目的观的指导下,家庭教育经常出现不符合孩子的基础、特点、本性的现象,一味地与别人家的孩子进行比较。这不仅容易导致孩子的反感,也会让孩子看不到自己的独特性和潜能。家长在家庭教育的目的取向上,还缺乏社会角度和国家角度的视野。

家庭教育在内容上出现学校化与学科化倾向。就是以学校的教育内容为标准、以学校的学科为基础,学校里教什么家庭里就教什么,家庭教育在内容上主要复制和强化学校教育的内容。这样做就失去了家庭教育在内容选择上的独特性。

与学校教育相比较,家庭教育的重点应当是人格教育,应重视德行的陶冶、习惯的养成、基本社会素养的培养等。因此,家庭教育在内容选择上也应当与学校教育有别,在选择依据上主要是结合家庭生活方式来进行,而不是依照学科的逻辑来进行。洒扫除尘、待人接物、日常起居、社区服务等,都可以成为家庭教育的内容。放弃了家庭教育内容的独特性,将家庭教育理解成“家庭里的学校教育”,就等于放弃了家庭教育的独特价值。

家庭教育方法上身教和言教相脱节。知行合一是中国古代优秀的教育文化传统,在家庭教育中体现为身教和言教相统一。这个方法的要义就是,家长要求孩子做的,自己首先要做到,不能要求孩子的是一套,自己的行为是另一套。这种家庭教育没有成效不说,还会让孩子误以为“言行不一”是正确的。这种身教和言教的脱节,实际上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品格养成都是非常有害的。

存在“家庭教育无用”(放任)和“家庭教育过度”(控制)的现象。这两种现象可能出现在不同的社会群体里。在农村地区,不少家长认为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直接交给老师就行了,自己既不懂教育,还需要在外地打工,教和不教一个样。这里的家庭教育过度,主要指孩子的学业学习安排过度,牺牲了孩子的天性和本该拥有的自由想象、阅读、沉思、娱乐、社交等的时间,常出现在一些城市家庭中,这些家庭对孩子有很高的期待,生怕孩子学业落后,给孩子报各种各样的课外班,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的时间。这两种现象对于孩子的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都非常有害。

家庭教育的阶段性和终身性之间缺少关联。孩子的成长是分阶段的,婴儿时期、幼儿时期、少年时期、青年时期、中年时期的家庭教育有不同的内容和方式。同时,不同时期家庭教育之间也应当具有连续性和方向的一致性。但是,现在一谈到家庭教育,想到的主要是孩子处于青少年时期的家庭教育,成年以后的家庭教育很少谈到。家庭教育的阶段性和终身性之间缺少内在关联。事实上,作为父母,我们终身履行对孩子的教育责任,而且要随着孩子成长的不同阶段而有所变化。

(作者系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

《中国教育报》2018年11月15日第9版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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