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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高招:公安院校公安及司法警察招生条件及报名入口

2018-12-23 11:39:57浏览:204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2018福建公安院校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计划  闽公综〔2018〕151号  各市、县(区)招生委员会、公安局(分局),平潭

­  2018福建公安院校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计划

­  闽公综〔2018〕151号

­  各市、县(区)招生委员会、公安局(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  现将《福建省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福建省公安厅

­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  2018年6月22日

­  福建省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

­  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办法

­  为适应公安系统培养专业人才的需要,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19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福建警察学院等5所公安院校。福建警察学院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  一、报名和招生条件

­  (一)报名条件

­  已报名参加福建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3.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  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  6.高中毕业;

­  7.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  9.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  10.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福建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限户籍在福建省范围内的考生报考。其中,福建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实行面向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定向招生,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按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别编制,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报名并参加高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福建警察学院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附件2。

­  (二)招生条件

­  1.政治条件。凡报考5所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除按《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须经公安机关政治考察合格。

­  对于报考5所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考生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由考生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为主负责,具体由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组织协调落实,并统一使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政治考察表》)。《政治考察表》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报考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索取(从公安内网厅政治部网页“通知通报”栏下载),也可自行从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www.fjgat.gov.cn)下载。

­  2.从事公安工作适应性。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见附件4)。

­  3.身体条件。报考5所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参照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须参加现场体检及审核合格(《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表》见附件5)。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其中报考福建警察学院的男性考生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色觉: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罗圈腿,无驼背,无各种残疾。

­  (2)体能测评成绩合格(《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表》见附件6)。

­  4.成绩条件。高考文化考试成绩符合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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