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担任**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总会计师,分管计划财务处工作。一年来,在局常委领导下,我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投身到解放思想大讨论、两转两提以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去,不断提高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认真履行总会计师职责,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局领导的支持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报告如下,请监督评议。
加强学习,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政府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局承担的管理、保障和服务任务日益繁重,市领导、市直机关公务员对机关事务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我认识到自身与上级领导以及实际工作要求之间存在着差距,只有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工作,才能更好的适应新形势、新挑战。
2011年,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安排一定的时间读书、看报、记笔记、写心得。一方面认真阅读和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有关文件,反复学习、加深理解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另一方面加强业务学习,认真研读了《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及我市制定的《政府采购目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加深了对党的政策、方针的理解,更加深入、系统的掌握了财务管理的相关知识,为个人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以及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打下了基础。
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检验学习成效的有效办法就是能否学以致用、促进工作,我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思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学习掌握的理论指导解决工作难题。
年初指导带领计划财务处的同志对我局下属单位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并按季度进行了内部审计,加强了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指导;针对我局零星维修、零星用工、零星材料购买多的情况,实行了计划购买和使用,并制订和修改了《采购管理办法》、《零星用工及维修计划审批表》、《零星材料购买审批表》、《零星用工及零星维修管理办法》,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零星维修、零星用工以及零星材料的购置的使用,堵塞了漏洞,节省了有限的财政资金,也使财政资金发挥了更好的效益;针对市直机关公务员关注的“两房”问题,在局党委和局领导的支持下,我先后协调了原人民银行楼院、原中级人民法院楼院、民政局办公楼外立面、市直机关南院停车场、市直机关保安用房、政府办公楼卫生间改造、信访局办公楼、财政局办公楼、市委办公楼等大项维修资金为市直办公环境的改善提供了资金保障,为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我先后协调了市直机关太阳能灯具改造,循环水处理,节能统计平台建立,节能热水器更换等资金;为了市直机关公务员工作方便,我协调了市政府办公楼,市伊河大厦办公楼的电梯安装经费;为了改善市直机关老干部住房问题,也为了我市的创建工作,协调了市直机关百花里1号院拆迁安置楼和地下停车场的建设资金,确保了百花里1号院多项工程的顺利进行。为落实《政府采购法》我先后协调办理了原人民银行院立体停车场的公开招标,协调办理了市直机关南北院空调、电脑、电视等多项设备的政府采购手续,确保了政府采购资金落到实处,杜绝了违犯财经纪律的事件发生。由于2011年我局的工作十分繁忙,我主动放弃了休假,按时保质完成了局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党纪政纪
2011年承担**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总会计师以来,我更加注重自身廉政方面的修养,从没有利用组织给的审批权为自己以及局财务人员谋过一丝一毫的福利,从未报销一次餐费、出租车费,由于我单位的工作性质,基建项目多、维修项目多,但从没有接受过施工单位的任何礼金及有价证券和宴请,常记“己不正焉能正人”也经常教育分管的财务人员遵守好各项财经纪律,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工作中,我虚心听取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办事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规范,一年来,我分管的工作无刁难和推诿现象发现,无一起施工单位投诉。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警钟长鸣。加强政治思想修养和党性锻炼,严以律己,做到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的要求,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积极参加局党委和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按普通党员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生活上追求享受、作风上华而不实、工作上不思进取、政治上原则性差的不良作风。廉洁自律,不谋私利,切实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带动分管部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他们自觉提高政治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要求并自觉管好自己的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和准则办事,不做有损于党和人民利益的任何事情,时刻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一年来,我能够严格遵守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没有借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敛财的情况;年度个人收入均为工资收入;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从业无违反规定的情况;没有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情况;没有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私利的情况;没有收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没有参加过有关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健身、旅游与高消费活动;没有使用公款、公车旅游,使用公款大吃大喝情况;没有参加过赌博;没有利用公款为个人购买过商业保险;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将应由本人或亲属支付的个人费用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的情况;没有超标准购买更换小轿车情况;没有在分配、购买、建造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情况;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占用公务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及借用公款情况;没有投资入股煤矿的行为;没有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
2011年,我积极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党纪政纪,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述职到此,请监督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