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xx同志先进事迹
xx,男,现年42岁,研究生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现任长沙县林业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该同志自担任县林业局局长以来,以高度的责任感,紧抓住资源林政管理不放松,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治林,严格执法,确保了全县林政秩序的稳定,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为全县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干好一项工作,重要的是要解决好人才的问题,要有一流的干部职工队伍。xx同志将提高队伍素质摆在重要的位置,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造就了一支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业务精通的资源林政管理队伍。“素质”包括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长沙县林业局以思想作风整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资源林政管理涉及行政执法,往往是与一定的权力联系在一起,为了保证资源林政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履行职责,xx同志经常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防微杜渐,他还针对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制定了《长沙县林业行政执法六不准》,即:严守执法权限,不准滥用职权或越权执法;严守执法标准,不准纵容、袒护、包庇被查处的对象;严守执法秘密,不准泄露案情和稽查行动计划;严守廉政纪律,不准向经营者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严守职业规定,不准从事或参与林木经营活动;严守行为规范,不准酒后执法、粗暴执法。通过严格执行林业行政执法六不准制度,长沙县资源林政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技术性、专业性较强。鉴于从业人员大多不是林业专业院校毕业的实际情况,xx同志在全系统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出台各项鼓励措施,让干部群众树立新的学习理念,积极投身在职继续学习。长沙县林业局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定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术水平。2002年在周海林同志的积极策划下,中南林学院林学专业成教本科班和园林专业自考本科班在长沙县林业局成功开班,全系统共有71名同志参加了学习,占总人数的40%。周海林同志常讲“投资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是回报率最大的投资”。通过几年的努力,全系统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资源林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长沙县二类资源清查和林权证换发等林业中心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就得益于有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资源林政管理队伍。周海林同志在这支队伍的塑造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采伐管理,确保资源增长
森林的采伐量低于生长量才能实现森林资源的增长。为确保我县森林资源持续稳定的增长,在大规模植树造林的同时,一定要落实限额采伐制度。xx同志深刻认识到限额采伐的重要性,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每年根据市林业局安排的木材生产计划,按照“不突破,不截留,不串用”的原则,将采伐指标安排到生产单位,在采伐审批过程中,做到伐前有设计,伐中有监督,伐后有验收。主伐伐区设计100%,现场复检率100%,抚育采伐设计率100%,并指定专人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将限额采伐的执行情况纳入基层林业站目标管理考核的范畴,督促林业站加强采伐监督。几年来,由于监管得力,保证了市局下达的采伐指标不被突破,森林资源实现持续增长,根据“十五”森林资源清查数据显示全县活立木蓄积为297万立方米,较1995年增加80万立方米。
三、加强林地管理,坚持依法行政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林地管理是资源林政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几年来,我县的林地管理工作在周海林同志的直接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宣传为基础,围绕依法行政,实现了全县征占用林地报批率和规费到位率100%的良好成绩。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大众法律意识。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方式向征地业主和当地政府领导宣传林地管理,让他们了解征占用林地为什么要办手续,不办手续的后果及申办程序,让他们明明白白办手续,清清楚楚交费用,提高依法征占用林地的意识;二是加强协调,确保管理到位。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使用林地一直不缴规费,不办手续。xx同志上任后,多次向区、县领导进行汇报,指出不办手续的危害性和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途径,通过一系列的措施,终于做通了区、县领导工作。目前,经开发区的所有征占用林地项目都能按规定办理。林地管理牵涉到国土、法院等部门,xx同志多次主持协调会议,最终促成林业、国土、法院三家的协商制度的形成:征用林地国土部门必须见到林业部门的审批同意才能上报;只要手续完备,林地管理的强制执行案件优先执行。通过这些措施,从根本上保证了依法使用林地以及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全额到位;三是依法行政,打击违法征地。近几年,长沙县林业局多次组织非法征占用林地的清理工作,对清理出的对象在查清事实后,依法下达催办使用林地手续通知,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和限期补交林业规费通知书,直至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坚决杜绝非法征占用林地。
四、加强森林防火,确保资源安全
森林火灾是森林资源最大的敌人。近年来,随着森林植被越来越好,长沙县的森林防火任务也越来越艰巨,周海林同志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科学扑救”的原则,努力构建完备的森林防火工作体系。一是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层层签订责任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火源管理,加强值班和巡防力度,添置灭火器材,建立常备扑火队,狠抓了预防工作,减少了火灾的发生;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在重点防火期内,精心组织由县级领导带队的专项督查,同时落实局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联系乡镇制度,确保防火措施、设备、人员三到位;三是及时扑救,做到一旦有火灾,及时出警,组织当地干群积极扑救。在查处森林火灾过程中,始终坚持打击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个,教育一片;四是加快扑救队伍建设。2005年,共投入85万元,组建了长沙县民兵森林防火应急连和12支乡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与武警长沙指挥学校结成军民共建单位,健全了森林防火快速反应机制的预警机制,提高了森林火灾扑救能力。通过几年的努力,有效地将森林火灾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五、加强行政执法,维护林政秩序
行政执法是法制赋予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责。xx同志始终将打击毁林犯罪作为资源林政管理的重点来抓,他曾经多次饱含深情讲“作为一名林业干部,看到乱砍滥伐的现象,要有别人在砍自己的脑袋的感觉——深恶痛绝”。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打击毁林犯罪。一方面,xx同志组织指挥了多次专项行动,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为维护稳定的林政秩序做了大量的艰苦工作。另一方面,周海林同志为依法办案做坚强后盾,他多次在会上承诺,绝不为任何案件当事人讲情,要求办案人员秉公办理。他是这样讲的,也是这样做的,几年来他顶住了来自上级领导、同事、亲戚、朋友等各方面的压力,没有影响任何一起案件的依法办理,杜绝了人情案的发生。通过几年的努力,在xx同志的带领下,长沙县有效地制止了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维护了稳定的林业生产秩序,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