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组织的一种表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全局今年以来党费的收缴、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重要性。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组织活动的基本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组织的一种表现。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是我局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局党组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领导,我局党总支书记负全责,各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监察科设专人负责具体实施,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自始至终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这一工作。广大党员都能自觉、及时、足额地交纳党费,无少交或拖交现象。
二、充分遵守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具体要求。
我局党组充分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市委、区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1、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
我局的党员干部的党费交纳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每逢调资或工资改革,各党支部能较好地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各支部对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对于因公外出的党员也能积极督促其足额交纳党费,全局党费收缴做到了没有遗漏。今年全市公务员工资调整后,我们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及时按照调整后的工资基数按比例重新计算每位党员的党费交纳额,并按照个人核对、领导审查、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我们收缴完党费后及时如数上交到区委组织部,没有截留使用党费现象。今年前三个季度,我局共收缴党费10298元,全部足额上缴区委组织部。
2、党费管理严格按要求规范。
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局党组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党费工作由监察科指定专人负责,并对具体负责党费工作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党费上缴我们严格按要求进行,各支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党费上缴监察科,工作人员必须当天将党费存入区委组织部指定的银行帐户,将存款凭证及时送交组织部,并将相关票据整理存档。
三、充分查找了党费收管用工作中的不足。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因我局的党员数不多,党费收缴数额较小,没有设立专门的会计帐簿记录及专门的银行帐户;二是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个别党支部存在收缴不够及时的现象。
今后,我们将在区委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我局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县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思组通〔20xx〕12号)文件精神,我乡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对全乡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共有党支部24个,其中,1个社区党支部,18个村党支部,4个机关事业党支部,1个产业党支部,共有党员584人, 20xx年全年上缴党费16358元,已足额按时上缴。
二、党费使用与管理情况
(一)党费的管理
1、各党支部十分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机关党总支每半年都将党费收缴、支配情况进行公示。
2、落实专人负责。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党员有《党费收缴证》,按月交纳党费; 各党支部做到专人负责收缴党费,每6个月按时收缴、统计和上缴。
3、党费账簿规范合理。各党支部使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 统一凭证入账条件,做到建帐、入账、记账三规范,达到账、据、户相符,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4、定期自我检查。乡党委每半年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审核两次。采取抽查普查结合,重点检查党员上交党费是否及时、足额;党支部收缴党费是否规范,表、册、帐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为全面掌握基层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建议
我乡在党费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个别党员和党支部未能按时、主动缴纳党费,还存在催缴现象,个别党员有托别人垫付党费现象。2、部分流动党员的党费收缴不及时,有拖交党费现象。3、农村支部有收入党员不按党费收缴比例缴纳党费。4、部分离退休党员以党费标准过高为由,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建立规范流动党员党费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党支部与外出党员的联系;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走访、慰问的形式,多关心他们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多组织一些老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不断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使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自查报告范文(三)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精神,现将中共江西省体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四年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支的基本情况
2007年至2010年,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党组织上缴党费共计391737.57元,其中,2007年收党费98093.62元、2008年收党费133151.9元、2009年收党费67923.13元、2010年收党费92568.92元。
按照比例上缴省直机关工委共计240808.23元,其中2007年上缴65576.77元、2008年上缴67409.26元、2009年上缴55226.2元、2010年上缴52596元。
党费支出共计255535.2元,其中,党员培训费6000元、订阅和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各种资料和设备费71946 元、表彰奖励先进经费 69607.5元、补助基层党组织设备费和活动费2000元、慰问补助生活困难患病党员费 15300元。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费20093元。四年来,党费使用均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截止2010年12月31日局直机关党委党费帐面结存119732.33元。
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情况
四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 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一是局直机关党委党费有专人负责管理,实行会计和出纳分设;各基层党组织做到专人负责收管党费。二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组织上缴党费有记录。党员有《党费证》,按月交纳党费;局直各单位党组织和局机关各党支部按月填写党费收缴登记册,每半年向局机关党委交纳一次,局直机关党委每半年向省直机关工委交纳一次。局直机关党委收缴党费有票据,党费收缴工作多次受到省直机关工委的好评。
(二)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四年来,局直各级党组织对党费的收缴工作非常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中央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通知精神,明确党员自觉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从而增强了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同时,普遍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严格执行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合理开支留存党费。在党费的使用上,局直机关党委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有关党费只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这个范围的规定,主要用于党员教育,订购党员学习资料,购买电教设备,开展党员活动和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和慰问困难患病党员等。基本做到专款专用,开支合理,审批严格,手续完备,帐目清楚。
三、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的意见
在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局直各级党组织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有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少数基层党组织对个别迟交党费的党员未能及时提出批评教育;个别党员组织观念不强,未能按时上缴党费等。今后,要继续教育引导局直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文件精神,继续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