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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读书心得

2019-02-01 17:55:25浏览:269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通过保险学读书,了解了风险因素是指促使或引起风险事故发生的条件,以及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扩大的条件。下面是查字

通过保险学读书,了解了风险因素是指促使或引起风险事故发生的条件,以及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扩大的条件。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保险学读书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保险学读书心得篇1 《保险学》是教育部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的研究成果,也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保险学》是在第一版基础上修订的第二版教材。修订后的《保险学》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损失补偿或给付的中心问题,对保险的理论与实务作了全面分析。全书由五大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介绍保险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包括保险的性质与功能、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等内容。

第二部分介绍保险业务种类,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等内容。

第三部分介绍保险经营技术,包括保险经营的特征与原则、保险经营的基本环节、保险单的设计、保险精算、保险基金的应用和保险经营效益分析等内容。

第四部分介绍保险市场,包括保险市场的结构与运作、保险市场营销、保险市场的经营风险与防范等内容。第五部分介绍保险监管,包括保险监管的理论、保险监管的制度、保险监管的内容和保险监管国际化等内容。

保险学读书心得篇2 第一章 风险与保险

第一节 风险及特征与类型

一、 风险的基本概念

(一) 风险的定义

在本书中,风险主要指损失的不确定性。

(二)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

1、 风险事故:指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和条件。

2、 风险因素:指引起风险事故发生的因素、增加风险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因素,以及在事故发生后造成损失扩大和加重的因素。风险因素可分为自然风险因素、道德与心理风险因素、社会风险因素等三类。 3、 风险损失:指人身伤害和伤亡及价值的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减少或损失,有时也指精神上的危害。风险损失既可以产生于风险事故的发生,也可以产生于风险因素的存在。

4、 三者的关系

风险因素可能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可能导致损失,风险因素存在的本身也可能引起损失。

二、 风险的基本属性

(一) 风险的基本属性

1、自然属性

风险事故包括灾害和意外事故,而灾害主要指自然灾害,这是人类尚无法控制其发生的自然运动;即使是意外事故,也同样具有自然属性。

2、社会经济属性

风险的社会经济属性首先体现在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会导致一些风险因素和风险事故的出现;其次,风险本身即是相对于人类社会而存在的。

(二) 风险的特征

1、 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2、 风险存在的永恒性

3、 具体风险发生的偶然性

4、 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

三、 风险的分类

(一) 按损失产生的原因分类

自然风险:指在自然力的作用下,导致物质毁损和人员伤亡的风险。

人为风险:指造成物质毁损和人员伤亡的直接作用力与人的活动有关的风险。其中包括行为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和技术风险。

(二) 按风险的潜在损失形态分类

财产风险:指各种物质财产的损毁、灭失或贬值的风险。

责任风险:指团体或个人因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照法律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信用风险:指债权人因债务人不履行合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人身风险:指人因疾病、衰老、意外伤害等造成残废、死亡等。这些事故会导致本人或其所赡养的亲属在经济生活上的困难。

(三) 按风险事故的后果分类

投机风险:指具有正负损失两种可能性的风险。一般保险不承保投机风险。

纯粹风险:指只有损失或不损失两种可能性的风险,可分为可保风险和不可保风险。其中,可保风险一般需满足五个要求,包括损失的非一般性、偶然性、可统计性、损失程度的可确定性和非巨灾性。 (四) 按风险能否处理分类

可处理风险:指可以预测和控制的风险。

不可处理风险:指无法预测和无法控制的风险。

第二节 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

一、 风险管理的概念与意义

(一) 风险管理的概念

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科学。

(二) 风险管理的意义

1、 对具体经济单位的意义:可维持各类经济单位各种活动的稳定和安定,提高效率等。

2、 对社会经济的意义:可使社会获得其总体效应,避免社会经济的波动,有利于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 二、 风险管理的目标

(一) 损前目标

指风险事故发生前风险管理应达到的目标,包括经济合理目标、安全系数目标、社会公众责任目标等多种具体目标。

(二) 损后目标

指风险事故发生之后的风险管理目标,包括生存目标、持续经营目标、稳定收益目标、实现持续增长目标、社会责任目标等。

三、 风险管理的组织

风险管理组织包括内部组织和外部组织。其中,内部组织指经济单位内部专门设置的风险管理部门;外部组织指为经济单位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专职社会部门和机构。

四、 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

(一) 风险识别

指对潜在的和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和归类,并分析产生风险事故的原因和过程。包括感知风险调查和了解潜在的以及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引起风险事故的各种风险因素。 1、 风险识别的主要内容

a. 风险源识别

b. 风险暴露识别

2、 风险识别的方法

a. 风险清单识别法

b. 财务报表识别法

c. 流程图分析法

d. 风险链分析法

e. 事件树分析法

f. 事故树分析法

(二) 风险衡量

指在识别分析的基础上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和描述。

(三) 风险评价

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的基础上,将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严重程度,结合其他因素得出系统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并确定系统的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包括定性评价、定量评价和综合评价。

第三节 风险处理的基本方法

一、 风险控制方法

(一) 风险避免

即放弃和不进行可能带来损失的活动和工作。

(二) 风险防止

即采取预防和抑制等手段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和降低损失的严重性。

(三) 风险分离

即将面临损失的风险单位进行分离。

(四) 风险分散

指对各级风险因素间的以及风险因素与其他因素间的负相关关系进行资产组合,使企业的风险减至最小。 二、 风险的财务处理方法

(一) 风险自留

即企业自行承担部分和全部风险。

决定风险自留的主要因素有:必要性、方便与可控性、成本。

具体措施:a. 建立损失储备基金

b. 建立自保公司

(二) 风险转移

指企业将自己的风险转移给他人,包括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两种方式。

第四节 保险的特征与内涵

一、 保险的概念

从经济意义上看,保险是以集中起来的保费建立基金,对被保人受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给予补偿的一种制度。从法律意义上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二、 保险的基本特征

(一) 特定风险和约定事件的存在

(二) 多数经济单位的结合

(三) 科学的计算方法

(四) 保险权利和义务的对等

三、 保险与类似活动的区别

(一) 保险与自保的区别

保险为多数经济单位的集合,是各经济单位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承担;自保则是各经济单位的单独行为,是各经济单位将风险保留的一种特殊形态。

(二) 保险与储蓄的区别

a. 保险是一种互助行为,是由众多人共同建立保险基金,帮助少数遇险的人;而储蓄是个人行为,没有互助性质。

b. 储蓄原则上可自由提取,而保险交付的保费原则上不可由个人自由提取。

保险学读书心得篇3 第一章 风险管理及保险

风险的属性:

1、风险具有客观性和自然属性。

2、风险作用的主体是人类社会。

3、风险还具有经济属性。

风险因素是指促使或引起风险事故发生的条件,以及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扩大的条件。主要有三种类型:1、实质风险因素。2、道德风险因素。3、心理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又称风险事件,是指风险的可能成为现实,以致引起损失的结果。

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在保险行业又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承保风险造成的财产本身的损失;间接损失是指由于直接损失而引起的损失,如利润损失。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之间的关系简单地说就是:风险因素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则导致损失。

危险单位是指发生一次风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

危险单位的划分:

1、地段危险单位。2、一个投保单位为一个危险单位。3、一个标的为一个危险单位。

风险的分类:

按风险损害的对象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责任风险又分为过失责任风险和无过失责任风险。

按风险发生的原因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

按风险的性质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纯粹风险是仅指造成损害可能性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两种:损失和无损失。投机风险是指可能产生收益和造成损害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三种:无损失、损失和获利。

按风险涉及的范围分类可分为特定风险和基本风险。

风险管理概述

起源于美国。风险管理产生有其深刻的背景和原因;

1、由于社会化生产程度的提高,国内、国际市场的不断扩大,使得风险损害的范围扩大了。

2、利润是最大化冲动。

3、社会福利意识的增加。

风险管理的两种形式:1、保险型风险管理2、经营性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指各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来综合处置风险,以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

风险管理的意义;

1、实施风险管理有利于资源分配最佳组合的实现。

2、风险管理有助于消除风险给整个经济社会带来的灾害损失及其他连锁反应,从而有利于经济的稳定发展。

3、风险管理有助于提高和创造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生活的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

风险管理对单个企业的作用:

1、通过系统的处置与控制风险,保障企业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2、风险管理有助于企业各项决策科学化和合理化,减少决策的风险性。

3、风险管理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风险管理效果为宗旨,因而它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4、风险管理措施能够为企业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为广大工人提供安全的保障和种种安全措施,有助于消除企业和工人的后顾之忧,从而积极投入生产经营活动。

风险管理程序

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措施、风险管理决策。

一、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初级阶段,是指对企业自身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

风险识别的方法:财务报表分析法、保险调查法、风险列举法、生产流程图法和现场检查法。

二、风险评估。是指运用概率及数理统计方法估测某一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损失后果的频率、性质和概率,以准确的估量损失的严重后果。

三、风险管理措施。基本可分为风险控制工具和风险财务工具。风险控制工具是指在损失发生之前,消除各种隐患,减少损失发生的原因和实质性因素;力求在损失发生之时,积极实施抢救与补救措施,将损失的严重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它包括避免风险、损失控制和中和三种方式。风险财务工具是指对损失的严重后果及时实施经济补偿,促使其迅速恢复,而免受灭顶之灾。它包括自留风险和风险转移两种方式。

1、避免风险。是企业考虑到风险损失的存在或有可能发生,主动放弃和拒绝实施某项可能引起风险损失的方案。

2、损失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实施对风险的预防和抑制,以期减少风险发生的次数,减轻其强度。

3、风险的中和。是指风险管理人采取措施将企业损失机会与获利机会进行平分。只限于对投机风险的处理。

4、风险自留。又叫自担风险,是一种由企业或单位自行承担财务损失后果的方式。有被动自留与主动自留两种。

5、风险转移。是指一些单位或个人有意识地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移给另一些单位或个人承担的方式。分为直接转移和间接转移。直接转移是指风险管理人将可能遭受损失的财产及可能产生风险的活动直接转移给他人。间接转移是指风险管理人将风险发生引起损失的财务后果转移给他人。间接转移有两种:合同转移和保险转移。

四、风险管理决策。是指根据企业风险管理目标,合理地选择风险处理技术和手段,从而制定风险管理总体方案和行动措施。保险保障程度可划分为三个层次:1、必须保险保障2、必要保险保障3、一般保险保障。

风险管理过程是一个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过程。首先,人们对风险的认识水平是逐步提高的,由于人们的认识水平不同,因而对风险的识别能力也会有差异;其次,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一方面消除了某些风险,另一方面又产生了新的风险;再其次,风险管理从长期来看,虽都是以花费最小成本取得最大经济效益为总目标,但从某一阶段来看,其经营目标是不断变化和调整的,因此,服务于企业经营目的的风险管理目标也会随之变化和调整;最后,风险管理的技术手段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更新换代。所以说,风险管理过程存在着周期性。

保险概述

保险产生的前提:

1、自然条件: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事物破坏力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的前提。

2、物质条件:剩余产品的生产和增多,是建立实物后备的基础,也是保险产生和形成的物质基础。

3、经济条件:商品经济是保险产生、形成和发展的经济条件。

保险的定义: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是以经济合同方式建立保险关系,集合多数单位或个人的风险,合理计收分摊金,对特定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提供资金保障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与赌博的不同:

1、保险的目的是基于人类互助合作的精神,谋求经济生活的安定;赌博的目的是基于人类欺诈贪婪的恶性,侥幸图利。

2、保险的结果变不定为一定,排除危险;赌博的结果变一定为不定,制造危险。所以保险是危险的转移或减少,而赌博是危险的创造和增加。

3、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而赌博则不然。

保险与储蓄:

1、保险事故发生后,不问已缴保险费的多少,保险受益人随时可以领受应得的保险金;而储蓄者若要获得本金及利息,必须有一定期间的等待。

2、保险是集合多数经济单位所缴的保险费,以备将来给付时用,其目的在于风险的共同分担,且以合理的计算为基础;储蓄则以自己积聚的金额及其利息,负担将来的所需,不需要特殊的计算技术。

3、保险是多数经济单位所形成的共同准备财产,除预定目的外,不得任意使用;储蓄则是单独形成的准备财产,可以自由使用。

4、保险为相互性的组织,是自力与他力的结合;储蓄则是个人的行为,无求于他人。

保险与保证:

1、保险是多数经济单位的集合组织,保证仅为个人间法律关系的约束。

2、保险以其行为本身的预想为目的,并不附属于他人的行为而生效;保证则是附属于他人的行为而发生效力。所以保险契约为独立契约,而保证契约为从属契约。

3、保险契约成立后,投保人必须交付保险金,保险人与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保证契约成立后,在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时,就买卖保证而言,仅卖方负一定的任务,;并无对价的收受关系;就债务保证而言,仅保证人负责代偿债务的给付,债权人不作任何对等的给付。

4、保险基于合理的计算,有共同准备财产的形成;保证并无任何精确的计算,仅出于当事人当时心理上或主观上的确信。

可保风险:并非所有的纯粹风险都是可保的,它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才能构成可保风险:

1、风险的发生要有偶然性。

2、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3、风险必须是意外的。

第二章 保险基金

广义形式的保险基金,是指整个社会的后备基金体系,是为了使社会再生产过程能够持续进行,而在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中扣除下来的、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社会基金,亦称社会后备基金。主要包括四种基本形式,即集中形式保险基金、自留形式的保险基金、商业保险基金和合作形式的保险基金。

1、集中形式的保险基金,亦称国家保险基金,是国家和地方财政预算中提留的一种物资或货币基金,专门用于应付意外支出或国民经济计划执行过程中的特殊需要。

三种形式:国家储备、财政后备和社会保障基金。

2、自留形式的保险基金。是个别经济单位为解决自身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经济补偿而设立的实物或货币基金。其局限性表现在:1、与资金运用的效率原则相违背。2、具有不稳定性缺陷。3、自留基金额度难以确定。

3、商业形式的保险基金,是专业保险机构以商业性保险合同的形式,通过收取被保险人的保费而建立起来的,在发生合同规定的风险事故时,用于补偿被保险人经济损失的一笔货币资金。

4、合作形式的保险基金。是指社会上对某些风险有同一保障要求的经济单位或个人,通过实现交纳一定数额的赔偿金或管理费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专门用来补偿合作组织成员灾害事故损失的一笔资金。

狭义的保险基金,是商业形式的保险基金,是指由专业保险机构根据投保人的意愿,在严密的风险损失概率统计测算的基础上,与投保人签订权责对等的商业性保险契约,通过投保人缴纳保险费或保险储金而筹集起来的、专门用于补偿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合同规定的风险损失的一笔货币资金。

与集中、自留形式的保险基金相比,狭义的保险基金在其形成和使用等方面与前两者有显著不同:

1、存在的形式不同。集中和自留形式的保险基金有货币和实物两种存在形式,而狭义的保险基金则只有一种形式即货币形式。

2、用途的规定性不同。狭义的保险基金只能依据保险契约对被保险人的约定风险和损失在保险有效期内进行补偿。而集中形式的保险基金则使全社会范围内使用的;自留与合作形式的保险基金只用于单个经济单位或合作组织成员。

3、积累的期限不同。自留保险基金与财政后备一般注重当年平衡。而保险基金依据过去长期的损失记录和概率计算,应付多年偶遇的特大灾害损失。

4、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不同。商业性保险基金既不像自留保险基金那样,完全由经济单位自提自用,也不像集中形式的保险基金那样由国家强制征集无偿使用,它是建立在保险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关系基础上的。

5、筹集与使用方式不同。自留保险基金几乎是完全分散建立、分散使用的;集中的保险基金却是完全集中建立、集中使用的;商业保险基金则是分散筹集、集中使用的。

建立保险基金的理论基础:

1、建立保险基金的必要性。

2、保险基金是一切生产方式的共有基础。

3、保险基金来源于社会剩余产品的一部分。

4、根据经济实力和概率论确定保险金额度。

5、保险基金补偿论。

保险基金的性质:

1、自然属性。它是一种处于准备状态的应付灾害事故的专用基金,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负债,是维持简单再生产的生产性基金。

2、社会属性。社会主义保险基金的性质,是劳动者用自己的劳动成果的一部分支付保险费,以防止自己的财富遭受灾害事故损失而建立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金,体现着各经济单位和个人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一种社会主义新型互助共济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

保险基金的特点:

1、保险基金来源的广泛性。

2、使用范围的规定性。

3、赔付责任的长期性。

4、保险基金的返还性。

5、保险基金的增值性。

保险基金的构成:

1、从保险基金形成的来源上看,保险基金由开业基金和保险费收入两部分构成。

2、从保险基金存在的形式上看,保险基金由财产保险准备金、人寿保险准备金等构成。

保险基金的循环:

保险基金运动是指保险基金在筹集和使用过程中各种形式顺次经过三个不同阶段的循环过程:保费收集阶段、准备金积累、运用阶段和经济补偿阶段。

保险基金的周转:

保险基金的周转是指周而复始、不断重复的保险基金的循环。保险基金的周转速度,取决于它的周转时间,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保险费的收集时间,二是保险金赔付的时间。

保险基金的总体运动

保险基金的总体运动过程,一方面是保险费从社会生活和流通流域源源不断地流出,汇集成巨额的保险基金,用以赔付灾害事故损失;另一方面,随着保险基金赔付职能发挥作用,其中一部分又源源不断地流回到生产和流通流域,补偿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使生产与流通得以恢复正常运行。尚未流通的保险基金,则以投资方式注入社会生产与流通中,用以扩大再生产和流通活动,并实现其价值的增值。

1、死亡保险基金的运动。前期收大于支,后期支大于收。只有在期满时,累计保险金总额才会实现平衡。

2、生存保险基金的运动。保险基金总额在期满时与给付保险金总额达到平衡。

3、生死两全保险基金的运动。在保险初期,全部被保险人均按期交费,而在保险期间,随着死亡率上升,各期保险费总额逐渐下降,保险金给付却逐渐上升。但由于费率较生存或死亡保险高,且充分运用较长时间的闲置资金增值,到期满时累计的保险基金仍能给付生存的被保险人以保险金,达到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

4、财产保险基金的运动。财产保险赔付具有随机性的特点。财产险的保险兼基金,从总体上看,由于各其保险责任相互重叠,随时有保险费收入和保险赔款支出,而且收支增长基本同步,并逐渐形成余额,处于备用状态,以承担未了保险责任。

保险基金总体运动与社会生产、分配和消费的关系

保险基金总体运动,一方面给社会生产、分配和消费造成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大大稳定或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因而保险基金与社会生产、分配和消费之间是一种辩证的关系。

1、保险基金总体运动与社会生产的关系

保险基金总体运动,一方面由于企业缴纳保险费而使之增加了成本,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减少了利润;另一方面,却又通过补偿企业的灾害损失,稳定了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成为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必要条件。此外,保险基金的一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注入社会生产领域,又使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得到支援,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进而不断扩大企业规模。 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为了及时补偿灾害经济损失,企业必须参加保险缴纳保险费,虽然成本有所上升,但可以适当提高产品价格而得到补偿,利润并不会减少。由于企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稳步提高,企业更加需要保险,因而所聚集的保险费也会越来越多,保险基金也将逐渐积聚壮大。 从上述两个方面看出,保险基金的总体运动是社会生产总资金运动的一部分,两者相互补充,互相促进,共同积累,是互不可缺的关系。

2、保险基金运动与分配的关系。

保险基金运动参加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它使保险费从社会总产品中扣除,因而减少了国家财政的收入。但是保险基金的经济补偿和向企业提供贷款等投资,却又减轻了财政负担,稳定并增加了税源,进而有利于财政收支平衡。同时,保险基金规模越大,保险公司盈利的能力越大,保险公司缴纳的税款也会越多,因而会更加有利于财政收支平衡的。

3、保险基金运动与消费的关系。

保险基金运动制约着消费。直接与消费相关的是个人和家庭因缴纳保险费而减少了消费。但是,这却可以使他们的消费水平保持相对稳定,因为他们可以在遭受灾害事故时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另一方面,个人和家庭的许多保险险种,如各种人寿保险,具有储蓄和投资性质,从长期来看,所缴纳的保费具有返还性和增值性,因而也不会降低消费水平。相反,没有保险基金的运动,一旦个人和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无法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其消费就会发生困难。从消费基金方面看,消费能力越高,其支付保险费的能力也就越大保险基金的积累也会越快。因此,保险基金运动与消费基金运动是彼此联系、不可分割的。

综上所述,保险基金总体运动与社会生产、分配和消费是一种既相互影响,又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辩证统一关系,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这种关系,才能使社会生产和分配顺利进行,才能不断扩大生产、分配与消费,也才能更好的发挥保险基金的作用,为社会生产与生活服务。

第三章 保险合同

合同又称契约,是当事人依法订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它是调整商品交换关系的重要法律工具。

合同有三个基本特征: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的协议。

2、根据协议,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债权和债务关系。

3、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分为两大类:民事合同和经济合同。

保险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是保险双方当事人为实现各自的目的而达成的协议。

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

1、保险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

2、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3、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4、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

保险合同的特点:

1、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不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则不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

2、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都履行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合同。

3、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4、保险合同是对人合同。保险合同只对被保险人或合同受益人给予保障。

5、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6、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以合同的主要条款,双方意思表达一致达成协议,合同成立,并不要求双方交换标的物。

保险合同的种类:

1、按保险合同性质分为补偿性合同和给付性合同。

补偿性合同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人评定保险标的实际损失额而支付赔款的合同。

给付性合同,又称定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保险金的合同。

2、补偿性合同按期确定补偿价值的方法,分为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

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于保险标的,实现确定保险价值,并以此作为保险金额的合同。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于保险标的事先不确定保险价值,只列明保险金额的合同。其中,不足额保险按财产实际价值和保险金额比例赔偿,超额保险的超额部分为无效保额,按实际损失赔偿,足额保险按实际损失赔偿。

3、按保险合同保障的风险分为单一风险合同和综合风险合同。

单一风险合同是指承保一种或几种同类或相同性质风险的合同。

综合风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除了列举不承保的风险外,对于其他一切外来风险予以保障的合同。

4、按照合同保障的标的分为特定式合同、总括式合同、流动式合同和预约合同。

特定式合同是指在保险合同中,对保险标的逐一列明保险金额的合同。

总括式合同是指在保险合同中,对保险标的不逐一列明保险金额,只列明总的保险金额,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不论是哪项财产受损,均可在总的保险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流动式合同也称报告式合同,是指对保险标的流动性比较大,不仅不能列明保险标的,其范围也是不确定的,但保管物资的价值大体可维持一定金额。

预约合同,又称开口合同,是投保人以将来确定的标的为条件,预先订立的合同,在预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将预约范围内的每笔业务向保险人进行申报,此种申报及作为保险人承保该项业务风险的依据。

5、按保险合同保障的业务对象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直接订立的合同。原保险合同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

再保险合同,是指以原保险合同为基础,原保险人将其承保风险的全部或一部分,向其他保险人分保,以分散和转嫁风险的合同。在保险合同保障的对象是原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责任。

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保险中间人。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签订保险合同的人,有保险人和投保人。

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经营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和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负责履行损害赔偿或人身伤亡给付保险金义务的人。

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以其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进行保险,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人。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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