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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业务远程培训学习心得

2019-02-01 18:26:05浏览:939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2017年7月20日、21日,黑龙江省各地市、县市(区)的纪检干部们都放下了手中的各项工作,集体聚集在视频会议室内,聆听省纪委领

2017年7月20日、21日,黑龙江省各地市、县市(区)的纪检干部们都放下了手中的各项工作,集体聚集在视频会议室内,聆听省纪委领导对纪检业务工作的悉心指导。

通过培训学习,让我这个入行纪检队伍刚满一年的新兵对纪检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同时也被各位领导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海量的业务知识深感佩服。这两天的业务学习让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在政治素养、业务能力方面得到了大幅提高。

一、 增强政治素养,践行“四种形态”

在培训中,省纪委驻省法院纪检组组长解维全把“四种形态”和政治生态结合在一起,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政治课。“四种形态”的核心就是把纪律挺在前面,所有违法行为发生时,都伴随着违纪事实,管好“小毛病”才不会犯“大错误”。“四种形态”的目的是为了治病救人,是在违纪与违法间设置了条条防线,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关爱和保护。党内政治生态的发展,也要和“四种形态”结合运用好,对偏离目标的党员干部及时扶正,同时也要对一意孤行的党内“毒瘤”及时斩断,避免不正之风影响生态环境。

二、 增强业务素质,用好“规则”、“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出台,为纪检干部划定了工作的方式、方法,体现了监督执纪者“正人先正己”的思想理念,从工作规则、流程、手续等多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了有规可依、有规必依、依规执纪,在监督执纪中即“正己”又“护己”。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改,增强了党的权威性和先进性,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的重要保障,它从根本上解决了老《条例》纪法不分的弱点。省纪委常委陈光辉同志,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将查办案件中如何准确的适用《条例》进行了细致的讲解,通过对抗组织审查等十一个方面为大家呈现了一个立体式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过程。

三、 增强实战能力,争做“用兵一世”

纪检监察,重在“检”和“察”,在惩治腐败方面要有过硬本领。古语有云:虎者,猛兽也。喻之于人,则位高权重,祸害一方者也。“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反腐、惩贪问题上不断施以重拳,为党和国家的蓬勃发展肃清了重重阻碍。作为纪检监察战线的一名战士,就必须运用好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利,履行职责义务,不做“一时之兵”,在反腐和惩贪的道路上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我将以本次培训作为一个新的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超越自己,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高标准的完成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东风区纪检监察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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