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保证了挂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目前拆旧建新挂钩试点没有一条成熟的路子,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涉及到项目区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到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相关部门、乡镇一把手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财政、审计、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公安、交通、农业、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拆旧建新领导小组,制定了分工协作制度,明确了部门分工。拆旧项目区所在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业务部门技术人员为成员的项目建设小组。为更好的组织实施好项目建设,国土资源局组建了由整理中心、储备中心、规划站、财务科等科室组成的项目实施管理机构,明确规定项目区旧村址拆迁复垦工作由整理中心负责,项目区的建新工作由储备中心负责,指标管理由规划站负责,资金的收取与监管由财务科负责。各级管理机构的建立,提高了各级干部对挂钩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责任,有效的促进了挂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抓住关键,明确重点,确保拆旧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挂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抓住关键环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工作进行。
(一)严格程序,精心组织,确定试点村。在拆旧项目区的选择上,依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在仔细对**市农村居民点潜力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立了压煤搬迁、整理建新、合村并点、“城中村改造”等四种类型,通过实地踏勘、走访调查、充分征求拆旧项目区群众意见、对拆迁的难易程度和复垦工程的难易程度进行反复研究、综合筛选,确定拆旧试点村,认真编制了项目区规划。同时为保证项目拆旧工作的顺利实施,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社会稳定。做到在拆旧工作实施前,要求所有拆旧村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大会通过决议,通不过的不予以立项,将拆旧工作由村两委的决议变成全体老百姓的意愿,叫老百姓被动拆变为老百姓主动拆,将上级的文件精神真正贯彻落实到群众思想意识中来。同时,国土资源局同乡镇、乡镇同拆旧村分别签定了实施协议,明确了责任权利义务,保证了整个拆旧工作的顺利建设。
(二)查清核实,摸清底数,为拆旧安置打好基础。对确定的拆旧区在项目安置、拆迁实施前对区内建筑物、树木等附着物进行了详细的丈量摸底,对土地的权属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将有关资料登记造册,由项目区的群众对登记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并签字认可。同时,对拆迁项目区内住户的家庭情况、财政收入情况进行了摸底。取得了第一手资料,理顺了实施思路,保证了工作进展有的放矢,为项目顺利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严格制度,多方监管,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对工程建设严格推行了招投标制度,根据项目建设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建设、林网建设等工程的技术含量,划分了不同的施工标段对外进行发包。建立了“三级监督、一级监理”制度,即聘请有资质的、有监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验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国土资源局不定期对拆旧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现场调度解决部分施工中的问题;乡镇国土资源所定期对项目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国土资源局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同时,邀请了拆旧项目村的老党员和群众代表作为检查监督队伍,发挥检查监督作用。多方监督体系的建立,有效的保证了项目规划设计的落实,确保了项目建设质量。
三、因地制宜,多策并举,顺利开展了安置补偿工作
在拆旧项目区的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村民自愿、适当补助、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根据试点村的不同特点采取了因地制宜的解决方案。一是村解决一点。对于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条件许可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兑现拆迁安置补偿,条件差的可以挂账处理,在搬迁户搬迁至新宅基地时给予一定的优先选择权进行补偿。二是分级负担一点。对于拆迁区内的困难户、五保户,按照国家有关民政政策,实行“各级财政承担,集中供养”的原则予以安置。符合国家规定的,由镇里统一协调,集体纳入镇敬老院供养,镇村分级负担。不能纳入的,由村在拆迁区外协调解决房屋,集中供养,以解决其居住、日常生活问题。三是以奖代补解决一点。我们采取以工程补助的方式,把房屋拆迁、土地平整等一些技术要求不高、群众可自行组织的工程,由村统一组织,群众参与施工,并且房屋搬迁复垦后的土地优先交由原住户耕种,3—5年内免收承包费,这样既解决了实际困难,又调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四是采取“以房置房”的原则进行农村房产流通解决一点。对于拆旧项目区内的不愿搬迁或是没有经济能力搬迁的,由村集体组织出面协调,在拆旧项目区外协调有意搬迁的农户采取置换房号的办法进行解决,搬迁户的原有房屋根据房屋结构、使用年限的不同进行作价置换给搬迁区内无能力搬迁的农户,以便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部分单位认识上有偏差,造成建新与拆旧步伐不一。由于对拆旧建新政策的理解程度不一样,造成个别乡镇或是村组织对待建新和拆旧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差别,又因为拆旧区形成的历史原因不同,造成建新快,拆旧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拆旧任务的完成。
(三)拆旧资金的使用范围不明确,造成收取的资金无法满足拆旧区建设需要。由于拆旧区的形成历史原因,拆旧区内树木多、附着物多,加之原先对农村宅基地管理混乱、手段薄弱,拆旧区内农户自主经营现象十分严重,造成拆迁难度大,资金投入高。目前没有明确的拆旧区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在运作实施的拆旧项目建设中,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范围只能参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支出范围,造成拆旧区部分水利、道路工程无法正常实施。同时个别村庄的拆迁、安置等前期费用较高,收取的资金无法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实施。
(四)缺乏明确的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政策和办法。按照规定农村村民一户有两处以上宅基地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多余的宅基地依法收回,统一安排使用,有地面附着物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由村民会议确定;也可以实行有偿使用,但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必须退出多余的宅基地。对收回和退出的宅基的,应当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但是对宅基地依法收回的程序、谁来申请、适当补偿的标准、有偿使用的标准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如果不退出多余的宅基地怎么处理等问题,没有出台详细的管理办法。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挂钩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城乡挂钩试点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应大力宣传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必要性及重大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紧迫感、责任感及自觉性,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从思想上、心理上排除障碍。让各级领导、乡镇、村,特别是老百姓了解、关心、支持、参与这项工作,顺利推进挂钩工作的开展。
(二)不断完善体制,加快进度,扩大规模。总结各地市近一年来挂钩试点的运作实施先进经验,制定相应的实施措施和办法,并加以推广,以促进挂钩试点工作管理手段和管理体制的完善;同时缩短计划指标周转运营周期,并不断扩大挂钩规模,以有效解决经济发展建设占用同耕地保护的矛盾,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耕地占补平衡的实现。
(三)加大挂钩试点工作的实施力度。通过近一年的实践,我们感到加强挂钩工作的实施力度,在新农村建设与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挂钩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助推器。目前,我市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而农村建设用地闲置浪费又十分严重,两者形成鲜明对比。因此建议加大挂钩实施面,进一步推动新农村的建设。
(四)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对挂钩试点工作要进行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保障挂钩试点工作的全面落实。积极探索超占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建议上级出台有关政策,对一户多宅和宅基地超标准部分、村内空闲地、原户口迁出造成宅基地空置的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通过经济手段促使其把超占宅基地及闲置宅基地交归集体统一管理,推动拆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进一步加大对城乡挂钩试点工作的资金扶持。建议各级要进一步加大对这项工作的投入,从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拿出部分资金作为扶持资金,以解决有关村的拆旧费用和整理复垦区的资金问题。同时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促进拆旧工作产业化发展。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逐步探索市场化、产业化运作拆旧项目,这不仅能成建设用地指标储备,而且形成补充耕地储备。有效的解决因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调研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