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键,女,中国共产党党员,1985年10月出生,2007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6月入党,西陵区委统战部机关支部组织、纪检委员,西陵区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
今年8月以来,本人在支部的领导下,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管党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在十八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也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和新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全面:管全党,治全党
2017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作为一个普通党员,我感觉到了明显的变化。原来,支部虽然每月也开展学习,但是每月主题不统一,学习方式不统一,学习标准不统一,尤其是退休党员参与学习的比例不高。但2017年以来,通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多年不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重新与党组织取得了联系,党员管理更加规范。党员学习更是脱胎换骨,通过“3+X”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明确1个主题,明确学习流程,明确参加人员,党员活动更加有序。尤其是把《党章》的学习摆在重要位置,引导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不忘初心。
从严: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两个通知,《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依据。新的《条例》与原有《条例》想比,解决了制度建设上的纪法不分问题;从治党管党实践上,改变了“不以纪律为戒尺,而是以法律为依据—不违法没人管”的问题。充分贯彻了“党纪严于国法”的原则,体现了党员应有的先进性。《准则》、《条例》出台后,纪律的要求更加具体,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于是,“红红脸、出出汗”成了常态、“抓早抓小”成了常态,以前存在的“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尴尬局面被彻底打破。通过学习《准则》《条例》,党员对党的纪律有了新的认识,明确了党纪的“负面清单”,作风更加务实,行为更加规范。
治: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2013年9月,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彻底改变了过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有的党委主体责任缺位,纪委监督责任越位、不到位的现象。党委“咬耳朵、扯袖子”,把事前提醒放在首位。通过制定廉政风险防控预案、紧盯关键节点、谈心谈话等措施,对违纪违法行为严防死守,形成了“不能腐”的态势。
“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党组织的责任,更是8800万党员的责任。每一个党员都是党的形象代言人,党员的一举一动都影响着群众对党的评价,关系着群众对党的拥护程度。因此,作为离群众最近,与群众接触最多的基层党员,更应该以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党员意识,牢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