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加强和规范公司各个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确保顾客、员工和公司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特与我商场各部门签订以下消防安全责任书。
各部门主管,为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该部门涉及消防工作的事项负全责。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直接对嘉华购物广场总经理负责。各营运部、各科室要全力做好以下工作,并签订责任状:
一、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每月 9 日、 10 日两天定为我商场的消防安全活动日,各部门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演练。并坚持每天早晨利用点名后 5 — 10 分钟时间,由安防部长或营运部长主持对员工进行“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及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等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进一步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人人增强安全消防意识及人人会背四懂四会、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二、要求各营运部、各科室保障本楼层所管辖区域严禁吸烟明火及电气焊作业,时刻保持疏散通道畅通,配合安防部认真做好每日防火安全巡查工作,及时清除在通道范围的商品及物品。
三、各部组、科室要积极配合安防部组织每月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和每半年的大型消防演练等项工作,排查隐患,增强企业对火险隐患及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四、各部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则进行操作合理使用电器,闭店后或不在工作岗位时,做到人走电断,不留隐患。违者罚款责任人 100 元。
五、商场、库房、各科室严禁使用高耗能电器,严禁在摊上为个人手机充电,严禁使用速热器、电水壶、电磁炉、电热器等高耗能电器。违者一经发现罚款 100 元。
七、安全责任要求逐级落实到位,强化组长、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对号入座,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唐山市丰润区嘉华购物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人:
部组: 责任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