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控制和减少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现建设“平安鱼台”目标,县建设局特与各施工企业签订20 年度《XX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努力降低死亡事故发生率,杜绝三级及以上重特大事故;百亿元施工产值死亡率控制在4.5以内。
2、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零事故”活动,努力争取做到工地零违章,企业零重伤,行业零死亡。
3、事故统计上报及时、准确,无瞒报、谎报、迟报等现象;依法处理事故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案。
4、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三类人员”考核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5、严格落实工程安全报监制度,规定工程的报监率 100%。
6、严格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评价制度,做好安全生产自评并及时上报评价情况。
7、全面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施工总承包企业评价面达到90%,并切实将考核结果纳入企业资质管理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
8、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和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报监工程安全达标率100%,一、二级企业优良率50%以上,三级企业优良率30%以上。
9、施工现场所用的起重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塔式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按规定检验合格。
10、施工企业与所属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将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安全教育培训、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使用管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与调查处理等工作列入考核内容。
二、检查考核
1、各施工企业要定期检查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并将年度执行情况于 月 日前书面报县建设局。
2、县建设局不定期检查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并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主要依据。
3、年终,县建设局对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评价的主要依据。
三、奖惩措施
依据考核结果,XX建设局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的施工企业及负责人给予表彰;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取消单位及负责人评选先进资格。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签字:
施工企业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