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做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的表率,同时接受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特作出廉政承诺如下:
一、遵纪守法,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切实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三、坚持廉洁自律,决不做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事。严格规范公务活动、社交活动和个人活动。决不收受或变相收受各种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决不接受与职务、公务有关的所谓好处。
四、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导向。坚决杜绝拉拉扯扯、亲亲疏疏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姑息纵容他们借领导之名谋取私利。
六、坚持艰苦朴素,勤俭持家,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杜绝讲排场、摆阔气,慷国家之慨的不良作风,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七、决不违反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以上承诺,班子成员自觉遵照执行。诚恳接受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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