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推广水产技术、促进渔业发展。水产技术推广、培训、服务,水产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水产病害防治。
2、宣传贯彻渔业法律法规,开展渔业法制教育,监督检查渔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
3、依法实施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
4、实施渔业许可制度,核发渔业许可证件,依法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5、依法查处各种渔业违法活动,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各种渔业纠纷,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内容
1、对水产养殖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开展送科技下乡服务活动。
2、依据法律法规,具体承办水域养殖证等渔业许可服务。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对象
主要为全县的养殖渔民、捕捞渔民和有意从事水产养殖事业的渔(农)民。
四、服务承诺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能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及技术人员到我县进行授课,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2、实施首问责任制,增强服务意识。对前来办事人员实行你有事我负责的首问责任制。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能办理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属于其他部门(单位)职责范围的事要告知来人到何处去办理,使前来办事人员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3、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全力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加大技术帮扶力度。加强渔政执法检查。设立服务与投诉电话,认真开展服务、受理群众投诉,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违规必究。
五、主要负责人信息
姓名:
电话:
手机:
六、联络员信息
联络员: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