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租赁()号房,为便于履行各自的职责,特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提供给乙方房屋外,另按有电表、水表,乙方按实际用电、用水数量统一收费。
2.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租他人,不得搞破坏型装修,房内装修后,租赁合同到期不租时,不得将装修物拆除及破坏。
3.本房屋租赁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4.本房屋租赁费元,自合同签订之日内缴纳第一年租赁费。今后每年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年租赁费,合同期满后乙方继续租用,甲方优先考虑。
5.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所交房租不予退还。
6.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合法经营,如违法经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有纠纷,双方协商处理或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