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坚持以预防为主,本着“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单位郑重承诺: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建立严格、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员。
2、我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上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责任。
3、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在广场保卫科办理出入证件,持证出入施工现场;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焊工、电工等)保证具备相关资格证明。否则均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4、施工需动用明火(如电、气焊、喷枪、切割机等)或使用易燃易爆材料,保证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安全措施)报保卫科批准后方可施工。完工后,严格清理现场。现场安全员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后,施工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5、施工现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火作业现场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和器材,施工现场及相关区域严禁吸烟。
6、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坐板、安全带有无损坏,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
7、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绳根并扎紧系死,靠沿口要加垫软物,
防止因磨损而断绳, 绳子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子时要系安全带。
8、 施工人员上岗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上岗时要先系好安全带,再系保险锁(安 全绳上),然后再系好卸扣,同时坐板扣子要扎紧,固死。
9、下绳时,施工负责人和楼上监护人员要给予指导和帮助。
10、操作时辅助用具要扎紧系牢,以防坠伤人,同时严禁嬉笑打闹和携带其他无关物品。
11、楼上、地面监护人员要坚守在施工现场,切实履行职责,随时观察操作绳、安全绳的松紧及绞绳、串绳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12、楼上监护人员不得随意在楼顶边沿来回走动。需要时,必须先系好自身安全带,然后再进行辅助工作。地面危险地段要设围挡,地面监护人员要随时制止行人进入危险地段及 拉绳、摆绳等现象的发生。
13、操作绳、安全绳需移位、上下时,监护人员及辅助工人要一同协助安置好,不用时需把绳子打好系好。
14、施工人员落地时,要先观察一下地面、墙壁的设施、操作绳、安全绳的定位及行人流量情况,待地面监护人员处理、调整、同意后方可缓慢下降,直到地面。
15、保证商场内原有消防设施、器材、线路完好无损,且不能遮挡、圈占或擅自变更其设置位置和系统线路。
16、严格执行广场各项安全用电规范要求,杜绝违章用电、私拉乱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要达到防火要求。
17、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区域以外无故乱串和逗留。严禁在施工现场及广场内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
18、要坚持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服务质量。
19、任何人不得私自将物品带出广场(个人工具除外)。
20、申请单位和施工人员保证接受广场保卫科的监督检查。违反上述承诺者自觉接受广场 500—3000 元罚金;造成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其刑事责任。
21、本责任状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以上条款,我单位将严格执行,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
施工部位:
施工时间:
施工单位: 责任人签状: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