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日本是亚太地区举足轻重的两大经济体,在全球经济发展中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GDP年均增幅为9.5%左右;2006年,GDP已达26847.05亿美元,位居世界第四名。同时,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统计数据,2006年我国对外贸易额高达17606亿美元,同比增长23.8%,顺差1774亿美元,同比劲增75%。目前,中国已处于世界第三大贸易国、第四大经济体的地位。而日本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强国。2006年GDP为49113.62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二;进出口贸易额接近12000亿美元。在经济日趋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日两国在经贸领域展开进一步的合作与交流具有极为深远的战略意义。这不仅会给两国人民带来福祉,而且会推动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经济的繁荣。 一,中日经贸结构上的互补性 其实,中日两国在经贸结构上有着较大的互补性。 首先,从资源上看,中国在自然资源、人力资源、资本资源方面要超过日本。就拿资本资源为例,中国资本资源占世界资本总量的9.4%,是外国直接投资的净流入国,而且资本储备还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日本的资本资源则占世界资本总量的6.9%,其原因在于日本长期以来一直都限制国外资本流入国内,同时又鼓励本国的企业去海外投资,使日本成了外国直接投资的净流出国。 但中国在知识技术资源、国际资源方面则落后于日本。就拿知识技术资源为例,目前,日本的知识技术资源是中国的8倍。中国知识技术资源只占世界总量的1.85%,而日本则占14.7%。这种资源上的差异为两国进行经贸领域里的合作和交流创造了条件。 其次,从具体的产业来看。在纺织品领域,中国在劳动力成本和加工成本方面远远低于日本,占据了绝对优势。而且,随着中国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高档纺织品的需求与日俱增,消费市场的潜力越来越大。日本则具备技术优势,具体表现在新纤维材料的研发和应用方面。日本在研制出新材料之后,能迅速地将其转化成独领风骚的新产品,这种技术创新能力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因此, 日本可以制造出世界独有的差别化产品,如利用最尖端的技术研制的游泳服及田径服,根据南美的蝴蝶的神秘色彩利用光的反射原理研制出来的生态服装,通过吸收人体汗水而发热的保暖式纤维等。而中国在技术创新能力方面还比较薄弱。所以,日本往往将研发出来的新原料出口至中国,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将原料加工成成品,然后返销至日本或其他国家。在此过程中,中日两国充分发挥了各自的长处,实现了优势互补,使双方都从中获益。 在汽车领域,目前中国的汽车普及率极低。而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的收入正在逐渐增加,对私家汽车的需求量也逐年攀升,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汽车消费潜力最大的市场之一。但中国汽车企业与丰田、本田这样的跨国企业相比,在经营规模、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由于日本国内和发达国家的汽车存量稳定,对汽车的需求主要来自更新而更新量又不足以支撑日本企业的生产能力的发挥,日本汽车企业正面临着产能过剩、市场日趋饱和等问题。因此,日本汽车企业纷纷来到中国谋求发展。而中国在引进外资的同时也引进了一流的生产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理念,使自己的汽车制造业得到了改造和升级。以中国一汽为例,一汽公司与日本汽车企业的交流与合作由来已久。早在改革开放初期,一汽就派出大批人员赴日考察,学习丰田公司等企业的先进管理理念,并在企业内部推行丰田生产方式;80年代中期,一汽分别从日野、日产公司引进变速箱产品技术和驾驶室技术,为一汽卡车产品的技术进步提供了支持;90年代以来,一汽又分别与杰克赛尔、光洋精工、东机工等日本企业组建了3个合资企业,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通过这些合作,一汽公司很快发展成中国最重要的汽车企业之一,从单一的卡车生产企业发展为重、中、轻、轿、客、微产品系列齐全的汽车集团。 在农业领域, 日本是世界上最大的粮食进口国,其进口额占世界农产品贸易额的1/10。耕地资源有限、农业机械无法大规模使用和土地经营规模难以扩大等不利因素导致日本粮食的自给率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仅为40%。日本大豆的自给率为3%,小麦为9%,水果为49%,肉类为55%,鱼贝类为66%,大米为95%。此外,由于日本国内农业劳动力的急剧减少,导致其生产成本过高,农产品价格居高不下,在全球农产品市场的竞争中长期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日本国内的农产品消费基本上都依赖进口,其进口额约为农产品消费额的60%。而中国则幅员辽阔,物产丰富,产地分布广。中国可生产各种优质农产品,加上产品价格低廉、供应充足,所以一直是世界上农产品出口大国之一。尽管日本在农业生产上所处的不利地位决定了它必须在市场准入方面采取一些限制性措施,以保护国内脆弱的农产品市场,但考虑到中国是邻国,运输成本较低等因素,对中国农产品(除大米外)的设限一般来讲不是很大。 二、中日贸易的基本特点 中日贸易自两国1972年恢复邦交正常化以来迅速发展,到2006年,双边贸易额已达到2073.6亿美元,是1972年的186倍。事实上,日本目前已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国。近年来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贸易规模扩大 近6年来,中日贸易发展势头惊人,双边贸易规模不断扩大。根据中国商务部公布的数据,2001年双边贸易额为877.2亿美元,2002年1019亿美元,2003年1335亿美元,2011年1680亿美元,2005年1845亿美元,2006年2073.6亿美元。中日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的原因除了两国的经贸结构具有较大的互补性外,那就是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日本的经济增长,使中日经贸合作有所扩大;同时,日本主观上也想借助中国经济的发展势头使自己早日走出经济衰退的阴影。 2 加工贸易比重较大 在中日贸易中,中国的加工贸易出口额占对日出口总额的54.1%,这一比重应该说是相当大的。形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日本对中国出口的产品中,真正用于中国人消费的只有50%左右,其余大都在中国加工完后返销日本或其他国家。对日本而言,中国目前主要还是一个以出口为主的生产基地。众所周知,日本出口至美国的产品基本上都用于消费,而且由于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日本不仅向美国出口质优价廉的产品,而且还转移了其最先进的生产技术,以维持自己所占的市场份额。从这一意义上看,美国实际上是日本的一个终端市场。因此,虽然美日贸易摩擦不断,但美日贸易在日本对外贸易中有着无法替代的作用。相比之下,中日贸易与美日贸易则完全不同,它的迅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中国成为日本企业生产基地的背景下实现的,因此,加工贸易成了中日贸易的主要方式。换句话说, 日本企业实际上是在“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进行“企业内贸易”——日本的“总公司”将生产设备、零部件等出口到设在中国的“子公司”,由“子公司”负责加工成制成品返回“总公司”。 当然,这并不是说加工贸易比重大就是件坏事。中国缺少技术、资金,但在劳动力成本、生产成本方面拥有很大的优势,所以加工贸易是目前较为适合中国的贸易方式。事实上,如果没有加工贸易,中国的经济不可能发展得如此迅速。但从长远角度看,中国还是应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调整产品结构,适当降低加工贸易的比重。只有这样才能为经济发展创造新的动力。 3 对日出口产品结构得到改善且出口产品中含有较大的进口成分 过去,中国对日出口商品大类中,纺织原料及制品一直保持第一大商品的地位,约占对日出口总额的1/3;食品居第二位;机电产品及零部件居第三位,其次为石油矿产品、化工品、工艺品、土畜产品等。而近年来,纺织品、食品的比重逐渐下降,机电产品的比重急剧上升,其比例已超过40%左右。这主要是由于中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机电产品出口的举措。它表明:中国对日出口产品不再以纺织品、食品等产品为主,产品结构逐渐得到改善。另外,据有关方面的统计, 日本在华投资企业中大约有73%的企业将在中国境内加工的产品出口到本国市场。因此,在中国对日本的出口产品中实际上含有大量的进口成分。以数码产品为例,索尼、松下等全球知名企业就先后在中国建立了自己的加工企业,把从日本进口到中国的零部件组装成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等产品,然后返销日本。 三、中日贸易存在的问题与相应对策 虽然中日贸易目前发展势头良好,贸易额逐年增长,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 垂直分工体系未改变 中日双方由于资源的差异性以及在生产技术方面的差距,两国贸易长期以来一直属于垂直分工体系。上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中日贸易属于单纯的垂直分工型。中国对日本出口的商品种类较少,主要是以原油为主的原材料及粮油食品等;而从日本进口的主要是成套设备及其他高附加值的工业制品。80年代中后期,随着中国制造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和日本内需的扩大,中国对日出口的产品中制成品的比重不断增长,由1980年的22.6%上升到1989年的51.5%。 与此同时,由于中国加速经济建设,需大量引进国外先进的机械设备,日本对华出口机械设备占日本对华出口的比重开始逐年攀升。90年代,两国分工体系开始发生了一些变化,不再是单纯的垂直分工体系。这主要是由于中国不断调整其产业结构,使出口商品中粗加工制成品的比重逐渐下降,精加工制成品的比重逐渐上升。其中以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最为明显。这个时期,中国从日本进口的商品仍然以高附加值的工业制成品为主,主要是机械、电气设备、音像设备及其零部件等。这些商品占中国从日本进口总额的50%以上。步入21世纪后,随着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对日本出口的商品中数码产品、IT产品等高端产品的比重开始迅速增加,当然,这些出口品中含有大量的进口成分,两国的分工体系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但这并非表明两国的分工体系已由垂直分工发展为水平分工。两国仍是以垂直分工为主。就以上面提到的高端产品为例,这些产品的零部件都是由日本生产的,中国只是进行组装,然后再返销日本或出口到别的国家,形成明显的日本居上游,中国处末端的垂直分工结构。这种垂直分工体系主要是由两国经济水平以及技术水平之间的差距所决定的,因此很难在短时期内改变。中国必须不断发展经济,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逐步缩小与日本之间的差距。只有这样,两国的分工体系才会发生质的改变,即由垂直分工逐步转变为水平分工。 2 双边贸易不平衡 根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自2002年起中日贸易平衡状况发生逆转,中国由2001年的贸易顺差转为逆差,全年累计贸易逆差为50.3亿美元。2003年中方逆差达134亿美元,2011年208.6亿美元,2005年164.6亿美元,2006年接近250亿美元。出现贸易不平衡的主要原因有: (1)两国出口商品的结构出现明显的差异。中国对日出口的产品多为低附加值产品,国际竞争力较弱;而日本对华出口则以高附加值的工业制品为主,国际竞争力强。而低附加值产品与高附加值产品之间的价格相差甚远,两国的贸易收入出现较大的差距也就不足为奇了。 (2)两国市场的开放程度不同。中国自加入WTO以来,逐年降低进口关税,国内市场正在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因此,日本对华出口增长迅猛。而日本则由于种种原因,如保护本国民族企业,设置贸易壁垒阻止中国产品的进入,市场开放空间相对狭小。此消彼长,导致中国逆差急剧扩大。 (3)两国市场的需求增长速度不同。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的需求也开始迅速增加,尤其是对高新技术产品的需求增长最为迅猛;而日本生产的高端产品正好迎合了这一需求,使日本的出口额得以大幅度增加。与此同时,中国对日出口则仍以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为主,特别是食品、纺织品等生活必需品居多;这些产品几乎没有什么需求弹性,需求量总是维持在固定水平,所以日本市场的需求增长速度相对慢了很多,从而导致中国出口额无法大幅提高。 为此,中国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在不断改善出口商品结构的同时,研发出既具有高附加值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产品,从而扭转这一局面。此外,在重点发展具有较高技术含量产品的同时,还要继续发展拥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形成对日出口规模。 3 日元的不断贬值 近年来,日元的不断贬值对中日双边贸易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成为中日贸易的一大问题。 首先来看日元贬值对中国出口的影响。中国的出口产品多为劳动密集型和加工贸易型产品,如纺织品、轻工产品、机电产品、农产品等,由于中国劳动力成本、生产成本相对较低,中国出口产品的价格也相应较低,换言之,中国出口产品最主要的优势在于其价格优势。而一旦日元贬值,就意味着人民币的相对升值,如此一来,中国的出口产品价格也就会相对上升,价格竞争力就会减弱,价格优势不再那么明显,这对中国的出口就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有统计数据显示,日元汇率每贬1%,我国对日出口增速就下降0.7个百分点。 其次来看日元贬值对日本出口的影响。毫无疑问,日元的贬值使日本生产的产品价格更具优势,加之产品质量有所保证,使得日本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大大提高, 日本出口额也因此迅速增长。事实上,日元贬值也是帮助日本经济走出低迷,实现复苏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此问题,中日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探索出一个令双方都比较满意的解决方案,比如在日元贬值的同时,日本可以对从中国进口的部分产品适当降低关税,以减少日元贬值对中国出口的影响。同时,中国则可以多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提高产品的综合优势,而不再仅仅依赖价格优势。 4 两国贸易摩擦增多 中日贸易摩擦由来已久,早在上世纪90年代,双方的贸易摩擦就持续不断。1993年日本向中国征收硅锰合金的反倾销税,1995年日本对中国的棉府绸进行反倾销,1996年又对从中国进口的纯棉绸实施保障措施调查。进入21世纪后,中日日贸易摩擦再度升级。2001年日本对中国的毛巾实施紧急进口限制,同年,又对中国的大葱、鲜香菇、蔺草席实行紧急进口限制。产生贸易摩擦的原因主要有: (1)日方设置贸易壁垒。近几年,日本虽然处于经济复苏时期,但并未完全摆脱过去十年经济大萧条所带来的影响,国内经济仍然不景气,劳动力成本相对较高,使得本国的一些生活必需品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弱势。而中国的这类产品在价格上则占据绝对优势。因此,日本政府出于保护国内产业的目的,对中国的出口产品设置了贸易壁垒,严重影响了中国产品的出口。 例如:在农产品方面, 日本是农产品市场保护最多的国家之一。以大米为例,早在1999年,日本对大米进口实行关税化,将关税定为351.17日元/公斤(相当于近400%的税率),而这几年,大米的关税税率一直徘徊在777%左右;大米的允许进口量只占日本国内消费量的5%。而且从2003年起日本在全国推行“大米身份认证制度”,即凡进入日本国内市场的大米必须标明品种、产地、生产者姓名和认证号码等,否则不允许销售。 (2)日方在政治和外交上制造紧张气氛。近年来,日本政府官员频频参拜靖国神社,修改历史教科书,在台湾问题上干涉中国内政,并在钓鱼岛的归属、东海划界、俄罗斯天然气管道等问题上多次制造事端。结果,严重影响了中日双边关系以及双边贸易的正常发展,成为两国产生贸易摩擦的催化剂。 (3)日本设置双重生产标准。在双重生产标准下,日本国内销售的产品质量要优于出口中国的产品质量,导致销往中国的日本产品频频发生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贸易摩擦。 例如:2001年,在中国销售的三菱帕杰罗越野车的刹车系统频频发生故障,其主要原因就是产品实行了双重标准。日本本国市场上销售的帕杰罗越野车装备了ABS防抱死刹车系统,因此不需要安装感载阀。而当时在中国国内ABS并非必须的装备,因此,日本三菱为了降低成本,出口到中国的帕杰罗越野车没有安装ABS而是安装了感载阀,导致了刹车系统出现问题。类似的还有:东芝笔记本事件,2005年10月索尼公司六款数码相机不合格事件等。 针对贸易摩擦问题,中国可采取以下的对策: (1)充分利用WTO成员的权利维护自身利益。作为WTO成员,中国完全可以将中日之间的贸易争端提交到wT。的争端解决机构,让问题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况且,这样做也会对日本形成一种威慑力,较大的国际压力更能有效地约束它的行为。 (2)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反倾销是中日贸易摩擦中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目前,面对日本的反倾销诉讼,大多数的中国企业由于高昂的反倾销诉讼费以及对国际法规缺乏了解,不去积极应诉,而是甘愿吃“哑巴亏”。再说,受到反倾销诉讼的大多是中小型企业,它们即使打赢了官司也不会得到任何利益,甚至出现“得不偿失”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