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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简易合同

2019-01-27 21:31:08浏览:883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路    弄    号    室;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平方    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电话 沐浴 空调 冰箱 彩电 洗衣机 微波炉 吊扇 音响 VCD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    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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