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运用回归分析法探讨东亚经济体汇率制度的最优选择,回归分析表明浮动汇率制度与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都不是东亚各国的最佳选择。作者认为在短期应采用各自独立钉住货币篮以提高各国的福利;而在长期,应在各自钉住的基础上实现共同钉住货币篮,建立区域性汇率安排和协调机制。 【论文关键词】 汇率制度回归分析货币合作 一、引 言 东亚金融危机之前,大部分东亚经济体选择了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Peg to the Dollar),包括中国、中国香港、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尼、中国台湾等,虽然他们名义上的汇率制度安排各异,但在实际操作中都演变为事实上的钉住美元汇率制,McKinnon(2001)采用弗兰克尔和魏(Frankel and Wei, 1994)的模型,引入“外部”货币作为计值货币来测算东亚各经济体的实际汇率变动,检验结果表明危机前各经济体的货币都紧密地钉住美元,亚洲各国政府以每日为基础保持本国货币对美元的稳定。Kawai and Akiyama(2000)通过统计资料说明在危机前的一段时期,亚洲的货币汇率随着一个或其他主导货币(大部分指美元)的变动而变化。危机期间,东亚各国纷纷放弃了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实行浮动汇率制。然而Barry Eichengreen and Ricardo Hausmann(1999)提出的“原罪”假说(Original Sin Hypothesis)表明当国内货币无法用于国外借贷或长期借贷的“原罪”状态存在时,国内投资币种错配和期限错配无法避免的,一旦出现汇率波动,银行和金融机构就必然要承担风险。因此危机过后,东亚各经济体又相继的恢复了较前宽松的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浮动恐惧”(Calvo and Reinhart, 2002)表明东亚经济体选择钉住美元以稳定汇率的政策是在金融市场不完善条件下的次优选择,也是在国内资本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对世界美元本位货币制度的一种理性反应。 东亚各国的汇率制度应如何安排实现最优?综观国内外学者的观点,可以分成四类: 第一,认为东亚应该实行“舍中间、取两极”的汇率制度,即应该实行浮动汇率制度或固定汇率制度(Obstfeld and Rogoff,1995); 第二,选择恢复某种形式的钉住美元汇率制度。Mckinnon(2000)认为东亚汇率制度选择应恢复某种形式的钉住美元汇率制度,他通过建立模型分析得出以美元作为名义锚可以比自由浮动的汇率制度更好的维持贸易伙伴之间的汇率稳定性。 第三,钉住货币篮子。Rajan(2000)认为钉住货币篮子制度与浮动汇率相比能降低名义汇率的过度波动,与货币局制度相比,还能更为有效的降低实际有效汇率的波动,有利于贸易结构多元化的东亚国家。Williamson(2000)的共同钉住一揽子货币建议,实际上是把美元、日元和欧元作为共同钉住目标的汇率制度。每个成员国对这一揽子货币都有一个中心平价,并且维持本国汇率在此中心平价的一个固定范围内浮动。 第四,日元区方案。日元区方案以日元为主导货币,实行钉住或目标区汇率制度。Kawai和Akiyama(2000)提出增加日元在货币篮中的比重,Kwan(2001)则生动的讨论了东亚日元区的可能性。但日元区方案能否实施不但取决于日本经济的恢复和金融改革的顺利进行,而且还取决于日本政府的政治态度。就目前来看,实现难度较大。本文运用回归分析分析探讨东亚各经济体的最优汇率安排,结果表明东亚各国只有进行货币合作,改革汇率制度,才能防范危机的再次发生并真正创造出保障经济长期稳定成长的货币环境。 二、东亚经济体汇率制度选择的回归分析 本文借鉴Kwan(2001)计算日元兑美元汇率变动对东亚地区产出的影响的模型,通过建立各经济体的汇率变动与产出变动之间的计量模型,来分析汇率变动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动态关系,同时加入美元的GDP变动指标,来考证美国经济与东亚各经济体之间的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具体模型为: 其中,Et2表示当期的汇率水平,表示汇率的变动情况,YUS表示当期美国GDP的增长,Yi表示当期东亚各经济体的GDP增长,本文选取了1981年~2002年东亚各国(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印尼、台湾和香港)及美国的数据,其中汇率采用直接标价法,以美元作为单位货币,回归结果如下(见下表): 注:括号内使t检验值,*为5%的显著水平。 通过回归分析,可以发现: 1.东亚经济体不适宜选择浮动汇率制度 从上表可以看出,汇率变动对东亚各经济体产出的影响,都通过了检验,且系数为负,这表明汇率波动幅度与各经济体的GDP增长之间具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或者说汇率的频繁波动对东亚各经济体的经济增长具有负面影响。 理论分析和国际货币体系的实践都表明,一国只有具备发达的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健全的财政体系、牢固的宏观经济基础和灵活的经济调整机制时,才适合于选择浮动汇率制度。而就目前东亚国经济体的状况而言,浮动汇率制度并不适合。首先,东亚各国是出口导向型经济,区域产业循环与分工体系要求稳定商品的贸易价格,各国政府也需要一个稳定的“名义锚”来稳定国内的价格水平,浮动汇率制度无法满足这些要求。其次,浮动汇率制本身存在着“汇率超调”问题,这对国内产品市场价格存在明显粘性、金融市场规模狭小的东亚各经济体而言,是重要的不稳定因素。而且,浮动汇率制缺乏制度化的汇率协调机制,存在协调失败问题,容易引发竞争性贬值,形成“传染效应”。最后,浮动汇率制本身还具有诱发通货膨胀的倾向,对于东亚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而言,表现得更为突出。政府处于发展经济的需要多采用扩张型经济政策,这本身就隐含了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而且还容易引起财政货币政策纪律的丧失,诱发信用下降,从而导致汇率下跌,汇率的下跌又会造成进口商品的价格上涨,进一步推动了国内物价水平的上涨,进而陷入通货膨胀的恶性循环之中。以印尼为例,1997年之后采取了浮动汇率制度,对美元的汇率由2919下跌为10014,而国内的通货膨胀率则由6.2%大幅上涨到58%。鉴于上述原因,大多数国家在危机之后纷纷放弃了浮动汇率制度,而回归到危机前的钉住美元制度。 2.钉住美元汇率制度也非最优选择 从上表可见,除日本和新加坡之外,美国的GDP增长与大多数东亚国家之间的GDP增长之间并无相关性,他们的经济周期并不一致,因此这种实质上钉住美元的汇率安排并非东亚各国的最佳选择。东亚各经济体与美国的经济周期有较大差异,美国的利率调整会给东亚国家造成负面影响。单一钉住美元,世界主要货币之间汇率波动会造成国内贸易品价格相应的波动,以及钉住美元汇率制度的国家名义有效汇率波动,进而对国际贸易和宏观经济稳定造成威胁。从东亚整体来看,东亚国家对美元的事实钉住反映了区域协调的失败,体现了为实现个体理性而导致的集体非理性。各国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以最小化本国的支付函数为目的,结果造成东亚整体福利水平的损失,1997年的金融危机凸现了这种汇率制度安排的缺陷。 三、结语 从上面的实证分析可以发现,浮动汇率制和钉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都存在着弊端。在东亚相机抉择型政策协调机制下,缺乏制度化的汇率协调机制,双边汇率的频繁波动不利于经济的稳定发展。 由于各国在贸易和外债上存在差异性,与各自独立钉住货币篮子相比,钉住共同货币篮的成本较高,因此,目前采取钉住共同货币篮子的汇率安排并不适合,无法促进东亚地区整体福利的提高,独立钉住货币篮子的汇率安排是目前状况下的最佳选择。但是,从长期的发展趋势来看,采取独立钉住货币篮子制度,要求大国间汇率水平与国际资本流动保持相对稳定,这样一国货币当局才能有效协调汇率目标与国内政策目标,市场参与者才有条件检验政府对汇率制度的承诺是否兑现,制度信誉才得以确立。而目前大国间汇率的大幅波动和资本特别是投机资本的大规模无序流动,一方面迫使政府不断通过政策手段影响外汇市场,从而可能与国内经济政策产生矛盾,影响经济绩效;另一方面又不利于市场形成明确的汇率预期,导致单向投机,进而通过外汇市场上的“羊群效应”(herding effect),引发货币危机(李晓,丁一兵,2003)。同时,这种汇率安排仍然无法化解“三难选择”的尴尬困境,汇率稳定、资本自由流动以及独立的货币政策三者之间,至多只能同时实现两个目标。若要实现汇率稳定的目标,则必须舍弃“货币主权”,或者是以牺牲资本的自由流动作为代价。对东亚各新兴市场国家而言,国内金融市场的不完善造成外部融资的不可或缺,大规模的国际资本流动必然会对其国内金融市场产生巨大冲击,其货币的内在脆弱性使其难以维护传统的“货币主权”,这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造成了潜在的不稳定性,为危机爆发埋下伏笔。欧洲货币联盟的成功案例提供了良好的示范效应,通过区域货币合作建立一种区域货币协调机制,各国虽然在名义上放弃了本国的货币主权,却实现了整个区域内的货币政策独立性,各成员国的福利水平通过区域范围经济利益的提高而加以改善。因此,加强东亚经济体的金融合作,由独立钉住货币篮子向钉住共同货币篮子迈进,建立区域性的汇率安排和汇率协调机制,是东亚汇率制度安排未来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