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摘要:我国贫困山区的 经济 发展 共同特点是山大人稀、经济基础薄弱、长期投入不足和城镇化率低。在这种背景下山区县域经济发展要遵循:立足特色发展、突出重点发展、创新机制发展和适度超前发展的基本原则,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对策。
论文关键词:县域经济;经济发展;贫困山区
一、贫困山区的县域经济发展共性
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区(包括山地、丘陵和比较崎岖的高原)约占国土面积的69%;位于山区的县(市)占全国两千多个县(市)的56%;全国约有1/3的人口、40%的耕地及绝大部分森林分布在这里。
山区县(市)多为“老、少、边、穷、库”区,又是我国主要的“生态源”。长期以来。我们把经济建设的主要力量集中投放在仅占国土面积1/3的平原和盆地上,而对山区经济建设重视不够。其结果是既加剧了山区的相对贫困和落后,同时产生了三个相当尖锐的矛盾:全国资源的相对贫乏和山区资源的相对丰富的矛盾;经济发展所需的巨大市场与山区有限的支付能力的矛盾;山区贫困落后的现状同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总目标相悖的矛盾。由于我国 自然 资源在地区分布上的不平衡,平原中已形成相对饱和的人口压力,解决这三个矛盾的根本途径只能是通过开发山区资源,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资源的迫切需要,将其转化为商品优势,进而使山区尽快地富裕起来。
贫困山区受自然条件恶劣、 交通 不便、信息闭塞等影响,山区经济发展大都具有如下特点:
总之,山区县(市)大多数的基本状况是生产方式原始,生产手段落后,产业结构单一,农民素质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仍然处于封闭的自然经济状态之中。尽管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但由于自然条件、社会 历史 等原因,山区经济开发将是一个艰巨、复杂、长期的历史过程,甚至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努力。因而只有正确把握山区经济的共性,才有利于探索其经济发展的原则和对策,从而指导山区快速发展经济,增强综合实力,早日实现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两个大局”的构想。
二、贫困山区县域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
(一)立足特色发展的原则
特色就是财富,特色就是生产力,特色就是竞争力。贫困山区县(市)只有立足发展特色经济,才能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市场优势,也只有以特色抢占市场制高点,才能占尽先机,加快发展。发展特色经济,就要根据县情,按照“不求其全,但求其特”的要求,将地方发展个性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围绕特色创优势,围绕绿色创品牌,围绕品牌抢市场。
(二)突出重点发展的原则
一个县(市)能否快速发展,关键在于基础设施是否改善,有无骨干 企业 、主导产业。因而,突出重点发展是山区县(市)经济发展必须遵循的又一重要原则。必须紧紧抓住事关全局,对经济增长拉动力最强的标志性工程和支柱产业,加快发展。
(三)创新机制发展的原则
机制创新,是发展经济的必要保证和助推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墨守陈规,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无心改革,就不可能有发展。特别是山区县(市),本身经济基础薄弱,信息相对闭塞,观念比较落后,发展的困难较平原发达地区大得多。因而创新机制就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也自然而然成为山区县(市)经济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四)适度超前发展的原则
山区县(市)要迎头赶上发达地区,就必须具有一定的超前发展意识,而这种超前发展应该适度,适度超前发展的重点应放在制约山区县(市)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上。就是要超常规地加快城镇网、路网、电网、通讯信息网和广播电视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突破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坚持立足长远,走“育才、引才、用才、留才”相结合的道路。
三、贫困山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对策
(一)依托项目建设拉动经济发展
(二)推进民营化加快经济发展
坚持以民营经济为主体是当前山区县(市)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必须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政策扶持,发展引导,环境优化,权益保护,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中的比重。
首先是大力拓展发展空间。坚持全面放开、彻底放开、长期放开,扶持从优、负担从轻、服务从实、保护从严。极力降低行业准人门槛,只要不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都可以生产经营,做到从业对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和企业冠名“五个放宽”。鼓励个人通过租赁、股份制改造、产权买断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以优势主导产品为依托,使生产要素向国省道集中,依路建市场,依路建基地,构筑国省道民营经济走廊,逐步规划民营经济小区。其次是营造宽松环境。除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原有优惠政策外,对具体项目可进行专题研究,以特殊政策加以解决。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尊重个体工商户、尊重纳税人的风气,对重点民营大户实行挂牌保护。加快建立民营企业服务体系,搞好资 金融 通、信用担保、信息咨询、人才培养、技术扶持、 法律 保障等综合服务,全方位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第三是努力提高产业素质。按照“生态、绿色、外向、高效”的发展方向,努力扶持和积极引导部分已完成原始资本积累的民营大户跳出餐饮、零售和运输业的圈子,向特色产品加工、 旅游 开发、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信息咨询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产业型、科技型企业发展,创办实业,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进步,提升县域经济的整体质量和效益。
(三)拓宽筹资渠道推动经济发展
一个地方的发展,离不开资金投人,特别是落后的山区县(市)更应该切实搞好资金筹措,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1)抓项目争取国家投人。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扶贫工程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增加国家对贫困山区的资金投人额度。申报和争取的重点应放在既有资源又有市场、投人少产出多、有带动能力、劳动密集型以及见效快的项目上。
(2)加大信贷投人。扩大信贷规模,增强融通能力,是解决山区资金不足的重要途径。据统计,目前山区一半以上资金靠信贷,因此,理顺山区信贷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尤为重要。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政策环境、法律环境,继续发挥银行主渠道作用,改善服务,切实解决主导产业、重点项目、民营经济“投入难”的问题,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同时,加强各专业银行之间的资金拆借往来和相互协调,促进横向资金融通。
(3)创造环境引导投入。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要突破“内陆开放先天不足、缺乏条件”的思维定势,破除封建的内陆意识和无所作为的思想。实行政府引导社会投入,政府主要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为社会投资者创造良好、完备的投资硬环境,引导社会加大投入。 (4)招商引资。贫困山区财政拮据,自身不具备支撑 发展 的 经济 实力,招商引资是解决发展中财力不足,人才短缺,管理落后,观念陈旧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贫困山区在招商引资上没有区位优势,没有 交通 优势,重点要放在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特别是生态资源优势上。同时,要十分重视软环境的建设,以一流的软环境来弥补硬环境的不足,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部门服务、业主开发、 企业 招商、各方参与”的招商引资新机制。
(四)建立土地流转制度引导经济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 农村 出现了一部分富裕大户和相当数量的富余劳动力,进城的农民越来越多,他们或经商、或出卖劳动力,这对城市经济的发展及城乡一体化的形成都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农村剩余的土地也逐年增多。所以,可以预见,土地规模经营必将代表我国农业的发展方向,同时也是山区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建立土地流转制度来引导经济发展便显得十分必要。
一是政府垄断城镇建设用地一级市场。实行统一征用、统一规划、统一拍卖、统一开发、统一管理。二是引导农民向集镇、小村庄及国省道沿线搬迁,推进城镇化。三是放活土地使用权。在进一步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转让、转包、互换、反租、入股等有利放活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形式,促进土地向优势资本、高新技术、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品集中,逐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不断健全和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同时,为配合土地流转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有必要加快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鼓励和吸收农民进镇务工经商,凡在城镇有固定住房,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农民均可转为城镇户口,并在子女人学、就业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五)依靠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
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的决定性因素。因而贫困山区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加大科技创新的力度。
(1)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单位为依托,自主创新与引进创新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以开发优势资源为主要内容,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以资金、技术、人才为纽带,鼓励和积极引导企业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共建开发机构,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加快改革步伐,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经济实体和民营科技企业,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中介服务,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多方筹措科技创新经费,加大科技投入,制定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
(2)拓宽科技创新领域。通过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发展壮大支柱产业。立足特色资源优势,重点建设农业生物工程、医药生物工程,开发新型高效的 治疗 、预防多种疾病用药和药物中间体,开发名酒、名茶、优质粮油、天然色素饮料等。
(3)加强科技推广与应用。加快新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推广运用,重点推广生态农业技术、设施农业新技术、高效栽培与养殖技术、农业信息化技术等,加快选育繁殖农业新品种,大力实施良种良苗工程,改造传统农业,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改革和完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基层站所建设,稳定科技推广队伍;提高技术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改进服务方式和技术手段,加强对增值增效农业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提高先进实用技术的普及率;抓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加快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
(六)抓好软环境治理保障经济发展
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要强化服务,坚持以“诚”引商、以“优”便商、以“信”安商、以“法”护商,营造“零投诉”软环境。(1)坚持从国家政策和山区县(市)实际出发,大力改善政策环境。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国家政策为导向,抓住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这一关键性问题,重点抓好三点,即:加快清理和规范现行的政策,做到该废止的尽快废止,该修订的重新修订,该重申的进一步重申;抓紧出台新政策,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根据投资者的要求,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在立足全局、算好长远发展帐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出台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绝不能让过时的政策条文限制实践的新发展;用足用活用好国家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让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2)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大力改善法制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没有健全的法制,社会就会出现无序和混乱的局面。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市),切实规范行政行为和市场行为,建立起依法办事、注重信誉的法制环境。加大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工作的力度,把整治环境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保护伞”,为外商投资企业保驾护航。同时,加大整治“三乱”的力度。
(3)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大力改善服务环境。大力推进县(市)乡机构改革,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处理好政府、市场、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推进政企、政事、政社公开,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真正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在转变政府职能上推行“三个转变”,即“从抓企业转到抓社会、从抓企业管理转到抓招商引资、从抓企业利益转到抓税收”,把为企业服务作为中心工作来抓。
(4)坚持以提高全面开放意识为重点,大力改善人文环境。人文环境也是一种竞争力。要大力推进思想观念的创新,努力营造起鼓励竞争、崇尚创新,诚实守信、敬业进取,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精诚团结、共图发展的人文环境。以开明促开放,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