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与国内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发达省份相比,吉林省就业问题呈现明显的地域性特征。今后解决就业问题应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突出政策的针对性,实现就业总量扩展与结构优化间的良性互动。 论文关键词:就业问题;区域性特征;经济结构 作为传统工业比较集中的农业大省,吉林省就业问题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认清吉林省就业问题的特殊性,并在此基础上寻求解决问题的出路,不仅对缓解本省就业问题压力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对我国其他区域性就业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吉林省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和制约因素 省情是影响该省就业问题产生、存在和变化的根本因素。对本省的比较优势和主要制约因素的分析是认清吉林省就业问题区域特征的基本依据。 从全国范围看,吉林省经济发展的相对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工制造业比较发达。“一汽”集团是全国最大的汽车生产基地,“吉化”公司是全国重要的化工原料基地。近几年,吉林省的农产品加工、中医药和生物制药等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整体的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产业链上占有重要地位。二是人才和科教资源丰富。吉林省是全国知名的科教大省,拥有普通高校和各类科研机构的数量都位居全国前列,一些国家重点科研机构在国内外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力。三是生态资源得天独厚。吉林省是全国相对优势比较明显的生态省。以长白山为主的东部地区淡水资源丰富,物种独特,林地经济、动植物经济具备较高的开发价值;中部有世界著名的“黄金玉米带”;西部草原湿地生态区土地适合粮草轮种,可作为全国粮食安全生产能力储备区。这些相对比较优势不仅是推动吉林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自然、社会经济条件,而且也是就业机会可持续扩展以及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的重要物质基础。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吉林省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明显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是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从地区生产总值看,长春、吉林两地明显高于省内其他地区,2005年仅长春地区(包括市辖县)生产总值就占全省GDP总量的52.9%;从人均生产总值看,除长春、吉林两市,其他城市的人均生产总值都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产业结构升级缓慢。由于产业链短、技术附加值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高、经济规模小等原因,导致吉林省“五大产业”(汽车、石油化工、农产品加工、中药和生物制药、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整体不足。目前,汽车产业占吉林省工业增加值的70%,但在“人世”正效应减弱和平均利润率下降规律的作用下,效益开始下滑。吉林省虽然是农业大省,又是商品粮基地,但粮食深加工不足,大部分农产品还停留在卖原料的环节上,产品的价值效应和就业效应明显偏低。三是工业化的就业效应低于全国水平。目前,吉林省工业化水平处在中期起始并加速发展阶段。但全省工业化规模相对人口的就业规模明显偏小。2006年吉林省就业人员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5.9%,比全国58.1%水平低12.2个百分点,这说明一部分人口和劳动力被排斥在工业化进程之外,没有或不能享受工业化进程带来的好处。四是改革缓慢,市场化程度低。作为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吉林省国有经济所占的比重较大,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较深,与国内发达的沿海地区比较,市场发育明显不足;民营企业起步较晚,数量少,总量小,竞争力明显不如沿海地区。 以上问题不仅困扰吉林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且也严重制约吉林省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就业机会的扩展和就业水平的提高。 二、吉林省就业问题的区域性特征 由于体制、发展路径上的原因以及受资源禀赋等自然因素的制约,目前吉林省就业问题带有明显的地区性特征。 (一)劳动力供求缺口逐年扩大,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从城镇劳动力供给与配置看,1995年至2005年吉林省劳动力供给总数逐年递增,而劳动力配置总数却呈下降趋势,劳动力供给与配置缺口逐年扩大,到2005年,二者缺口达90万人。目前,吉林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大体相当。但从历史变化趋势看,吉林省失业率变动折射出明显的结构性特点。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自1996年以来大体呈平稳上升趋势,而吉林省城镇登记失业率在1998年以前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到1998年却骤然上升。当年失业率比上一年高出1.1个百分点,之后一直与全国保持相近的水平。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是1998年之后城镇国有单位调整步伐加快,造成大量下岗失业人员。这部分群体由于就业能力有限,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城镇失业率长期居高不下。 (二)农村就业结构中农业劳动力比重畸高,剩余劳动力转移尚处在初级阶段。“四普”、“五普”数据显示,吉林省农村的就业结构不均衡十分突出。与第四次人口普查比较,2000年吉林省第一产业人数为776.3万人,占农村就业人口的比重为91.23%;第二产业人数为24.1万人,占就业人口的比重为2.83%;第三产业人数为50.5万人,占农村就业人口的比重为5.94%;第二、三产业比重之和,比第一产业低82.46个百分点。同时,与其它省份相比,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转移速度相对迟缓,一直在全国后列徘徊;输出质量不高,缺乏市场竞争能力。2006年,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省内转移占劳务输出总量的44%;省外输出比重占51%。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实现更快的发展,现有的农村人口和农村劳动力绝不能固守农业产业和农村,必须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尽快向城市和城镇转移,为实现农业集约化、现代化发展释放剩余劳动力。 (三)资源型城市就业难已成为全省突出的就业难点问题。吉林省目前以资源型为主的城市和地区有18个市县,涉及人口约占全省总人口的30%;受资源枯竭和资源保护等因素的制约,全省需要整体转移的行业涉及职工63万人、离退休人员13.6万人、4个采煤沉陷区涉及居民5.7万户。从经济的长远发展看,过度依赖资源型主导产业,不仅给经济的持续发展、生态保护带来负面影响,而且随着产业升级的缓慢,传统的优势产业不断萎缩,新兴产业又起步艰难,就业陷入困境就不可避免。由于资源型城市和产业在全省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因此在城市转型和发展接续产业过程中,如何化解就业矛盾成为影响吉林省就业全局的一个大问题。 (四)就业矛盾呈现多元化和复杂化态势,稳定就业任务十分艰巨。“十一五”时期是吉林省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继续深化和全面完成阶段,在国有企业改革、兼并和重组步伐加快过程中,职工下岗失业问题将长期持续下去。与此同时,部分中央企业已开始分离办社会的职能,这给再就业安置工作带来新的压力。目前,由于下岗职工实现正规就业比较困难,迫使相当一部分人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由于灵活就业人员与雇主之间没有建立长期或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就业质量不高,相当一部分人员存在再次失业的可能。另外,下岗失业职工中有60%-70%的隐性就业者,他们一般不与新的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由原单位支付养老保险金、医疗费等,这不仅威胁到劳动力市场秩序的稳定,而且也会干扰政府对就业形势的判断,进而影响就业政策的有效性。除安置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外,还面临以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初高中毕业生等城镇青年为主体的新成长劳动力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压力。因此,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吉林省就业工作将面临多种矛盾交织、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局面。 三、化解吉林省就业问题的政策建议 (一)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就业容量。首先,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通过区域间的产业转移,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旅游、商贸、饮食和流通等就业容量大的行业。同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在财政、税收和信贷等多方面支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使其成为拉动就业的持久动力。其次,积极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为进一步挖掘中小企业对就业的吸纳潜力,应从扶持现有企业成长和培育新生企业两方面为中小企业的壮大创造条件。通过实施全民抓创业,企业抓龙头,产业抓集群,竞争抓创新,基础抓管理,政府抓服务的发展战略,做大中小企业总量,努力使中小企业成为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安排社会就业的主阵地。最后,调整所有制结构,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为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对就业的贡献,除政策上重视外,要在实践中为其创造顺畅的融资渠道,推进制度创新,搭建不同所有制公平竞争的平台。 (二)完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战略。除在制度、教育等措施方面进一步完善外,还应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生态省”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发展绿色农业,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同时,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对内转移和对外转移有机衔接起来。 (三)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资源型城市转型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从战略高度谋划转型后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把解决关系民生的就业问题做为优先考虑的目标。第一,发展接续和接替产业。对资源已经或即将出现枯竭的产业,应结合市场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培育新兴产业。同时,充分利用外部条件充实内部自然、经济、社会等资源,为本地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第二,强化城市综合管理效应,逐步化解企业办社会的功能。资源型城市的企业办社会现象比较普遍。今后应构建现代城市职能体系,扩大城市的扩散和组织效应,扭转工矿企业背负办社会压力的局面,把企业的发展目标切实定位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上。第三,大力发展能促进扩大就业的产业和企业类型。第四,注重人力资源开发和人力资本投资,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第五,加强制度创新。包括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优化创业就业环境和取消人口迁移、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等。 (四)认真贯彻“人才兴省战略”,构建多层次教育网络。通过多元化的教育培训体系来提高劳动者素质,是适应科技进步对劳动者技能不断提出更高要求的战略性举措,也是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根本途径。落实“人才兴省战略”部署,必须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进一步普及义务教育,扫除文盲率;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使其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要求相适应;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构建职前、职中和职后相互衔接并有机协调的职业教育培训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