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对贺州城镇化历程及现状进行了分析,认为贺州城镇化发展滞后的原因主要有:工业化滞后,第三产业不发达。经济增长缓慢,农业发展滞后,缺乏高素质人才等等,并从体制政策环境、产业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三个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贺州城镇化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 贺州;城镇化;评价指标;对策 城镇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普遍趋势和潮流,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标志。正确分析和认识贺州市城镇化水平、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探索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思路、办法和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城镇化的含义和评价指标 对于城镇化的含义,经济学、人口学、地理学、历史学等不同的学科分别从各自的角度有不同的理解和表述。但归结起来,可以对城镇化作这样的定义:城镇化是社会生产力的变革所引起的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改变的过程。换而言之。城镇化从其含义上讲,就是一个地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农村地区转化为城镇地区,以及随之引起的相关人口、生产、生活方式发生转变的过程。城镇化水平,是指某一地区(国家)的城市人口占区域总人口的比重。 二、贺州城镇化历程及现状 (一)贺州城镇化历程 回顾贺州市的城镇化发展历程,可归结为两个阶段: 一是徘徊不前至缓慢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是指1992年以前。当时的贺州经济发展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非常薄弱,工业发展缓慢,城镇发展缺少工业发展的推动。1992年底,全市GDP只有25.21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2.6亿元,第二产业7.04亿元,第三产业5.57亿元。全市共有建制镇21个(不包括县城),城镇化水平只有17.11%,比全国平均水平(27.6%)低10.49个百分点,比广西平均水平(17.24%)低0.13个百分点。绝大部分城镇是依赖于圩市贸易、农副产品初加工以及行政管理职能发展,乡镇企业不发达,城镇二三产业总量很少。作为政府,对城镇的发展也缺乏应有的科学认识,没有提上议事日程。 二是稳步发展至加快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是指1993年至今。这期间,各级政府对城镇的发展有了新的科学认识,对城镇化工作越来越重视。1993年。原梧州地区地委、行署提出要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加快小城镇建设。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梧州地区和贺县设立贺州地区和县级贺州市,地区行署迁至贺州市,地区行署明确提出把小城镇建设作为促进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增长点来抓,以八步镇、钟山镇、昭平镇、富阳镇四个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和信都、贺街、公会、桂岭、马江、五将、巩桥、公安、望高、西湾、朝东、麦岭、莲山等13个地区片中心和城镇体系主轴线上的中心镇为重点,全面加大城镇建设力度。2002年6月,国务院批准撤销贺州地区和县级贺州市,设立地级贺州市。行政区划的调整,给贺州的城镇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特别是2003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企业化和大力发展商贸业、旅游业“三化两业”的阶段性工作重点以后。城镇化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贺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推进城镇化建设总指挥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的决定》,为城镇化的推进提供了政策依据。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区域内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经济的持续加速发展,目前贺州市的城镇化进程已明显加快,步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2007年底,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31%,比1992年底增加13.89个百分点。 (二)贺州城镇化现状 1 城镇化规模小。主要表现在没有形成集中型城镇,只是有了块状城镇的雏形,辐射功能不明显。全市现有建制镇41个(不包括钟山镇、昭平镇、富阳镇3个城关镇和八步、西湾2个街道办事处以及已纳入市区的黄田镇)。从人口来看,只有八步区的信都镇和贺街镇城镇人口超过1万人,其中信都镇2.9万人;从建成区面积看,块状不一,大小各异,建成区面积最大的是信都镇,也只是300公顷。而集贸性城镇占总数的90%以上,主要起着为周围农村提供商品交换、物资集散等功能。 2 城镇化总体水平低。据统计资料反映,2007年世界的城镇化水平为48%,全国的城镇化水平为44.9%,广西的城镇化水平为36.2%。贺州城镇化水平只有31%,分别比全国、全区低13.9、5.2个百分点,仍有69%的人口是农村人口。 3 城镇化质量不高。表现在缺乏辐射和带动市域经济发展的中心城市,经济基础薄弱,城镇功能不够健全,缺少发展动力。大部分建制镇尚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本市的财力积累贡献不大,份额不多,导致进入城镇的农民就业和生计难以保障。 4 城镇服务功能不完善。贺州市大部分城镇财力薄弱,大多靠中央的转移支付来运转,缺乏稳定、规范的资金来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十分紧张,资金投入明显滞后于城镇发展需求.而导致基础设施薄弱,服务功能不完善。目前全市41个建制镇只有20个建有自来水厂,享有人口仅为16.45万人。大部分农村城镇常常存在“灯不明。路不平,自来水常停”的现象。 5 城镇体系发育不全。相当部分城镇职能单一,尚处于集市贸易这一最简单的职能上,各城镇职能分工不明确,功能发挥多处于盲目的、无序的自然状态,不同等级城镇间的纵向联系仅限于行政隶属关系,同一等级城镇间的横向联系十分薄弱。整个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缺乏有机联系。 三、贺州城镇化滞后的原因分析 (一)工业化滞后影响城镇化发展 国际经验表明,工业化是城镇化的根本动力,没有工业化,就没有城镇化,只有大规模的工业发展才能真正推动地区城镇化发展。尽管经过建国后几十年的建设发展,目前贺州市工业化仍处于初始阶段,工业不发达。2007年,贺州市第二产业增加值是118.01亿元,占GDP的49.33%。而珠三角、长三角地区早在上世纪的90年代,工业产值就占国民生产总值的80%以上。由于贺州市工业化得不到快速发展,城镇缺少产业支撑,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吸纳能力不强,直接导致城镇化水平不高。 (二)第三产业不发达影响城镇化发展 无论是从世界经济历史发展看,还是从中国城市发展历史看,城镇化水平的提高,都是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而提高。可以说,第三产业是城镇化形成和发展的后续动力,第三产业越发达,吸纳的劳动力越多,城镇化水平就越高。长期以来,贺州市以农业为主,第三产业不发达。近年来,随着商贸业、旅游业、房地产业的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所提高,2007年贺州市第三产业增加值约为56.65亿元,占GDP的23.68%,可见其总量仍然很小,水平仍然很低。正是由于城镇第三产业不发达,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不大,直接影响了城镇化的发展。 (三)经济增长缓慢影响城镇化发展 长期以来,贺州经济发展滞后,经济总量小。2007年,全市GDP只有239.2亿元.人均GDP只有11552元,低于广西平均水平12408元,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8713元。人均GDP低,表明城镇经济实力不强,城镇二三产业不发达,反映城市实力的人均财政收入不高。2007年,全市财政收入只有15.81亿元,人均财政收入仅为731元左右。正是由于经济实力不强,政府无力安排更多的资金搞城镇建设,影响了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四)农业发展滞后影响城镇化发展 贺州的农业资源虽然较为丰富,但是由于农业科技力量严重不足,以农户为单位的经营规模小,难以独立消化吸纳先进的技术以及对信息的有效收集、分析整理、使用,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而影响了城镇化的进程。 (五)缺乏高素质人才影响城镇化发展 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需要管理人才,城镇企业生产发展需要专业技术人才,农业科技推广需要农技人才,但是由于农村城镇的生活条件、信息交流、交通、通讯、娱乐和接受再教育条件与城市存在一定差距,具有高学历和具备一定技能的人才不愿意到农村城镇就业。而农村劳动力素质普遍偏低,这就出现了城镇发展过程中需要大批高素质人才与农村现有劳动力素质普遍偏低之间的矛盾,从而影响着城镇化的发展。 (六)其他相关因素影响城镇化发展 城镇户籍制度、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农村土地的流转及置换、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等方面也对城镇化的发展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 四、加快推进贺州城镇化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城镇化进程的快慢,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涉及到社会的多个方面,通过长期的实践证明,城镇化主要取决于三大因素:一是体制政策环境,这是推进城镇化的关键。二是产业发展水平,这是推进城镇化的基础。三是基础设施建设,这是推进城镇化的保障。从贺州市的现实情况来看,笔者认为,加快城镇化建设要认真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体制政策环境方面 1 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城镇常住人口的准入条件,建立以居住地划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户籍登记制度。实行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凡在城镇有合法的职业,有稳定生活来源,有稳定住所的,其本人及其随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均可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与原有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并以此作为贺州市城镇化进程中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2 构建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建立由政府、用工单位和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镇就业和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二是改革传统的就业制度,实施全面的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质、职业道德和劳动技能,增加就业机会,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市场和人才市场。三是大力发展各类社会福利事业,鼓励和发动民间组织、企业、个人以独资、合资、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发展各类社会福利事业。 3 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逐步割断转移劳动力与土地的“脐带”。按照明晰土地产权、激活流转机制、规范操作秩序的总体思路,吸引产业资本介入农业,鼓励农户将他们承包的少量耕地转让或折算成股份加人农场,部分农户以农业工人的身份成为新组建的农场职工,更多的农民则进城务工经商。 4 坚持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在加快城镇化建设中要特别强调生态环境建设,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使之相适应,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产业发展水平方面 1 优先发展工业。实践证明,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发动机。工业的发展,使其他部门或产业相应产生,各部门产生又使产业体系逐步完善,形成商业、金融、交通、中介、媒体等城市功能,使城镇持续发展。近些年,贺州市委、市政府适时地实施了“五业并举,工业优先”的发展战略,2011年贺州市工业增加值首次超过农业,实现了产业结构由“一三二”向“二一三”的转变,这预示着工业化的加快发展已经开始。今后一段时期,贺州要紧紧抓住泛珠三角经济区、泛北部湾和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机遇,立足本地区位优势,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在发展思路上,要着重形成“四化”发展,即集约化发展、规模化发展、生态化发展和科技化发展。 2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是发展旅游休闲产业、商贸和现代物流业、商务会展、文化教育和房地产业。鉴于贺州市将要形成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生态优势,要加大力度,重点发展旅游休闲业。要接轨大桂林,融入珠三角,特色鲜明化、旅游网络化、服务精品化。此外,要在扩大、提高传统服务业的同时,顺应市场需求,加快发展房地产业,积极发展信息服务、现代物流、技术咨询、广告营销、商务会展、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以拓宽服务领域和扩大服务总量。 3 稳步发展现代农业。以优质粮食、果木、蔬菜、烟草、花卉、养殖、商品林等产业为重点,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在发展思路上,走规模化、商业化、品牌化、旅游化、科技化发展之路。在发展模式上,以立体农业循环经济为抓手,坚持“面向市场、优化结构、突出特色、富民增收”为宗旨,通过农业产业化、休闲化、科技化、旅游化与农村改造一起实现城乡统筹,在保持生态环境的同时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打造珠三角的菜篮子生产服务产业化基地。 (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 坚持高起点规划,打造个性城镇。城镇规划直接关系到城镇品位的高低、城镇功能的完善和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在城镇建设中要高度重视、精心编制、严格执行规划,以科学合理的规划来规范和推动城镇建设。一是注重规划的先导性。规划编制工作一定要立足现状,着眼长远,独具匠心。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现代城镇的基本理念,准确把握城镇发展的定位、定性、定向,以超前的思维、科学的规划设计,凸显城镇的个性内涵和品位。二是体现规划的科学性。科学的城镇规划,本身就是最大的效益。要按照“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功能完善、城乡协调”的总体要求,着力完善总体规划。科学编制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并针对城镇防洪、绿化及自然和人文遗产保护的要求,科学编制专项规划。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编制好村庄规划,以解决好有新房没有新村的问题。三是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规划一经确定,就必须严格依法实施,不能随意变更。在规划管理中,要坚持不符合城镇规划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未编制控制性详细 规划的地块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突破规划控制范围。 2 坚持高标准建设,打造精品城镇。发展是城镇的永恒主题,建设是城镇的根本任务,特色则是城镇的生命与灵魂。抓城镇建设一定要树立精品意识,精心设计、精心建设。一是抓重点项目,在彰显特色上着力。近几年来,贺州市围绕扩容提质的总体要求,坚持凸显特色、创造精品的原则。突出抓好了一批城镇建设的重点项目和特色项目。各建制镇和相关乡镇也要结合实际,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各自城镇建设的重点项目,始终做到“不求最大,但求最佳”,始终体现城镇特色,确保重点项目建一片、成一片、受益一片。二是抓配套设施,在完善功能上着力。在推进城镇建设的过程中,要狠抓城镇功能的配套完善。不论是市区、县城还是建制镇,对路网结构设计、公共绿地配置、市政设施配套、垃圾污水无公害处理等问题,都要高度重视,尽力实现全面配套。通过完善城镇功能,推动城镇形象的确立和城镇品位的提高。三是抓人文开发,在提升品位上着力。要注重挖掘本地资源优势,充分利用现有山水资源和城镇历史文化特征,实现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有机结合、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着力打造精品城镇。在城镇建设过程中,努力把自然、历史、经济文化和地方特色融入到城镇及街道空间,逐步形成城镇标志性地段和标志性建筑,以体现城镇的个性特色。提高城镇品位,创造城镇品牌。同时,注重城镇建设的生态环保效应,按照路旁增绿、空地建绿、拆墙透绿、近山植绿、水体泛绿的思路,全面加大生态城镇建设步伐。 3 坚持高效益经营,打造活力城镇。城镇蕴藏着巨大的有形、无形资产和财富,管理者和开发者必须依法用市场的手段去经营。一是在经营理念上突破。经营城镇首先要打破传统思维定势,转变观念,拓宽思路,把市场经济的理念引入城镇建设与管理,把城镇当作一个特殊的产业来经营,对城镇资产进行集聚、重组和运营,最大限度地挖掘其潜力,实现保值和增值。二是在经营方式上创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打破垄断的思路,放手搞活城镇资产的经营。要鼓励和吸引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建设和经营城镇基础设施,实现城镇建设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服务运营的市场化。要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单位经营体制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抓好行业和市场监管,在具体经营和作业上要走出一条企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路子。三是在经营领域上拓展。首先要搞好城镇土地资产经营。政府必须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拍卖,土地转让全部实行挂牌交易。其次要优化增量资产。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吸引投资者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再次要盘活存量资产。城镇现有基础设施资产只要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均可通过产权出让、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进行资产运营,实现存量资产的保值、增值、变现。第四要搞好城镇无形资产的经营。对城镇的开发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了都可以实行公开招标拍卖,充分发挥城镇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 4 坚持高效能管理,打造秩序城镇。一是改革城镇管理机制。立足改革与创新,逐步引入市场机制。打破“大锅饭”式的管理模式,推行市政、环卫管理片区和清扫面积的定人、定责、定岗、定酬制度。对管理经费的筹措、分配和使用进行改革,除财政解决部分管理经费外,还应通过市场运作筹集城镇管理资金,弥补管理经费的不足。二是细化城镇管理职责。制定城镇建设市场管理、城镇交通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规章、规定,将城镇管理职责细化、量化到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把组织和发动群众作为城市管理的关键环节,激发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城镇管理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城镇管理执法。加大建设、市政、公安、交警、工商、环卫、市场服务中心等部门的监察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垃圾乱丢乱倒乱堆、车辆乱停乱摆乱放、临时摊棚乱搭乱建乱占、广告标语乱贴乱挂乱发等问题。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严格依法收取规费。深入持久地开展城市文明教育,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