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伴随着兰州市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兰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是否健康倍受关注。本文利用1998年~2007年兰州市相关经济数据,选取指标法、计量模型法两种方法对兰州市房地产泡沫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兰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正常,并没有出现严重泡沫现象。 【论文关键词】 房地产 泡沫 兰州市 近几年来,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随着大量人口向城市聚集和人们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许多地区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尤其是住宅价格的上涨。兰州市作为西部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科技、文化、经济中心,其房地产的发展也处于空前的繁荣之中。以2011年为例,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率达48.15%,商品住房价格增长率达24.57%。伴随着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人们对兰州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状况产生疑问。兰州市近年来的房地产发展状况究竟如何?是否也存在着泡沫的成分?本文首先运用指标分析法对兰州市房地产泡沫做出初步判断,然后基于投机理论运用计量模型法进一步证实房地产泡沫存在的可能性。希望本文的研究成果能尽可能反映市场的真实状况,并能为政府、投资者和行业企业进行相关决策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基于指标法的泡沫分析 指标法,即根据某个特定的指标值来判断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该方法计算简单,结果明了,能够直接说明问题,所以被广泛采用。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采用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房价收入比、房价增长率/GDP增长率三个指标来对兰州市房地产泡沫存在的可能性进行初步判断。注:本文所使用1998年~2006年兰州市相关数据均摘自《兰州统计年鉴》,2007年数据直接来自兰州市统计局投资处。 1.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 该指标直接反映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是否合理,是反映房地产投资扩张是否过度的基础性指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房地产投资等。房地产业投资所占比重过高,会挤占基本建设、更新改造资金,从而使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一般认为该指标的合理区间为18%~25%。从表1可以看出,1998年~2003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一直低于这一合理区间,2011年~2007年一直处于合理区间范围内,并没有表现出泡沫迹象。 2.房价收入比 判断房价是否正常,最常用的指标就是房价收入比,它是衡量居民购房承受能力的指标。所谓房价收入比就是指每套住房平均价格与居民家庭平均年收入之比,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通俗一点讲,就是居民家庭要用多少年的收入才能买到一套平均水平的房子,该比值越大,说明要用更多年的收入才能买到同样的房子,反映房价偏高,居民的支付能力降低了。在国际上通常认为,房价收入比如果维持在3~6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情形。房价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房价收入比=每套住房平均价格总额/居民家庭平均年收入=商品住房均价×人均住房面积×平均家庭人口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家庭人口数=商品住房均价×人均住房面积/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文中人均住房面积按照全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进行计算,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商品住房均价采用兰州市商品住房销售额除以兰州市商品住房销售面积表示。 该指标的动态变化可以给我们提供衡量泡沫经济的非常重要的信息。若居民收入和房价同步增长,则房价收入比保持不变,这说明房地产市场属于基本正常;如果房价比收入涨得快,房价收入比突然快速上升,这意味着居民须花费更长时间的资金积累来支付房款,说明居民的购房能力下降了,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有悖常规的运动,可以据此判断房地产市场投机需求大,泡沫成分急剧增加。 从表2计算结果可以看出,1998年~2003年兰州市房价收入比稳定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从2011年起,比值开始提高,2007年达到最高值为7.44,从这一指标的变化可以看出兰州市居民买房变得越来越困难,应该引起重视。但总体上看,并没有出现房价收入比的大幅上升,从而不能断定房地产泡沫的存在。 3.商品住房价格增长率/GDP增长率 该指标是根据房地产泡沫的含义来设计的,是测量虚拟经济相对实体经济偏离程度的动态指标。用GDP增长率代表实体经济的发展,虚拟经济的发展是以实体经济的发展为基础的,该指标测量商品住房价格增长率相对实体经济的增长率,用来监测房地产泡沫化程度。通常情况下,房价的涨幅应与GDP的增幅相接近。该指标值越大,表明房地产的价格偏离实体经济的程度就越大,相应的房地产泡沫形成的可能性就越大。一般认为该指标的警戒值为2,如果超过2,则说明房地产业存在泡沫。从表3计算结果可以看出,除2004、2006两年外,兰州市商品住房价格的增长率均小于GDP的增长率,2004、2006两年也低于警戒值2,表明兰州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态势良好,房地产价格的变化没有脱离实体经济的支撑,没有泡沫迹象。 通过对上述三个指标的分析,可以初步判断兰州市房地产发展基本正常,并未发现严重泡沫现象。但指标分析法较为粗略,存在缺陷,指标的标准多取自国际经验,不一定适用于兰州的房地产市场,另外对同一个房地产市场进行判断时,采用不同的指标进行分析,往往会出现相互矛盾的结果。为进一步证实上述判断,下面采用计量模型法进行分析。 二、基于计量模型法的泡沫分析 房地产泡沫的本质是一种价格运动现象,是由于人们预期未来价格变化而产生的群体投机行为,从而导致房地产价格脱离市场基础而持续上涨,因此投机行为是房地产泡沫形成的主要原因。鉴于此,房地产泡沫存在的可能性可以通过对房地产投机度的测度来反映。如果房地产市场投机度较高,超过设定的临界值,则可判断房地产市场存在大量的投机行为,房地产泡沫存在的可能性较大;反之,房地产泡沫存在的可能性较小。本文在借鉴以往研究成果基础上,通过房地产投机泡沫检验模型来测算兰州市房地产投机度,进而以此判定兰州市房地产泡沫存在的可能性。 1.房地产投机泡沫检验模型 根据投机理论,投资者主要从两个方面获得投机收益:一是房地产所有者从物业的使用中获得收益;二是房地产所有者预期价格变化导致其资本收益的增减量。可用如下公式表示价格的构成: (1) 其中Pt代表t期的房地产价格;Ptm代表资本收益为零时的房地产价格,被认为与收入y和短期贷款利率i有关;Ht代表房地产作为一种资产获得的预期资本收益的现值。 (2) 其中,Ht+1*代表下一期预期资本收益,it代表t期的利率。 (1)、(2)式表明房地产价格由两部分构成,即房地产的使用价值加上房地产在各滞后期收益的现值,前一期的利率通常用于折算下一期资本收益的现值。 根据正反馈机制,房地产预期资本收益Ht+1*与前一期收益有关,也即它受到前一期价格增长率gt的影响。因此房地产价格构成可具体表达为下式: (3) Pt代表房地产价格,yt代表居民可支配收入,it代表贷款利率,gt/(l+it)代表过去房地产价格实际增长率,ut代表随机误差项。 上式即为价格预期影响下的房地产投机泡沫检验模型。根据周京奎(2004)的推导,房地产投机度(用字母θ表示)可近似表示为θ=-α3/α2,根据国际经验,θ的预警值为0.4,投机度若大于0.4,则表明房地产市场存在明显的泡沫成分。 2.兰州市房地产投机泡沫的实证检验 本文采用1998年~2007年的年度数据进行实证检验。选取兰州市历年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代表房地产价格变量Pt,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代表收入变量yt,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利率代表利率变量it,一年期贷款利率按实行的时间作加权平均处理,利率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运用Eviews 5.0软件对(3)式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下: 上述回归方程中t 统计量比较大,说明解释变量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是影响因变量的重要变量;F统计量也比较大,说明模型的线性关系显著成立;R2=0.97,说明模型的拟合优度较高。 周京奎(2004)在推导房地产投机度时,假定P/i<0,所以最终推导结果为θ=-α3/α2,本文实证结果为α2=252.73>0,即P/i>0,所以相应房地产投机度θ=α3/α2,又因为α3=9.93,投机度θ=9.93/252.73=0.04,远小于0.4,由此可以判断兰州市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投机度较低,投机行为较少,尚未出现房地产泡沫。 三、研究结论 本文结合指标分析法和计量模型检验法,对兰州市近年来房地产泡沫的存在与否进行了综合判定,结果表明:兰州市近年来房地产价格呈现的上升态势是有实体经济基础支撑的,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区域经济基本面保持了一致,房地产投机水平很低,并无泡沫迹象。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房价收人比指标近年来呈现上升趋势,表明兰州市居民买房越来越困难,应该引起重视。 参考文献: 宋忠敏:上海房地产泡沫的实证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04:124~134 余健:南京市房地产市场预警系统模型及其应用研究[D].南京:东南大学,2004:50~51 刘慧路正南:我国房地产泡沫的实证分析[J].经济纵横.2006,(2):103~104 周京奎曹振良:中国房地产泡沫与非泡沫—以投机理论为基础的实证分析[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4,(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