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措施的实施,青海省的社会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由于依靠的是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经济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能源投入高、消耗多、污染重,人力资本的素质低和数量少、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等许多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论文关键词】 转变 青海 经济增长 财政政策 一、青海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要性 1.节能降耗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经济增长方式通常指决定经济增长的各种要素的组合方式以及各种要素组合起来推动经济增长的方式,在其组成要素中能源是非常重要的要素。经济增长需要能源的支撑,但粗放型经济增长中的高耗能必然导致能源的供应紧张,也会造成对环境的高污染,增加环境治理的难度和成本,反过来又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青海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量已连续两年徘徊在2.9吨标准煤上下,比全国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量平均高0.51吨标准煤,是浙江、江苏、山东等经济发达在区的2倍~3.5倍。也就是说青海省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依靠物质资源,或者说是靠青海大量廉价的能源高消耗实现的,在能源工业开发和利用方面走着“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路子。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要进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使能源使用从满足简单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转向合理节约使用和环境效益并重的目标。 2.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求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生态环境是青海省可持续发展的命脉,生态环境的破坏,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的破坏,等于摧毁了补给经济发展的生命线,经济发展势必成为无源之水。 由于青海省处于后发展地区,经济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比较突出,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工业污染呈加重之势,特别是西宁市和海东地区,工业污染物排放量占全省排污负荷的70%左右,一些大中型企业污染治理进度缓慢,部分重点区域特别是湟水河沿岸区域特别是湟水河沿岸区域的环境污染没有得到大的改变,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这些对农牧业生产构成很大威胁,直接影响农牧业生产,制约着全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青海在追求经济发展时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必须进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 3.科技进步需要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来推动 2005年青海省的科技排名从全国的29位降至30位(仅高于西藏),其中科技进步基础排名29位,科技投入排31位,科技促进社会经济排28位。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业和产业比重不高,产出增值能力,工业积累能力不强。更缺乏高贡献率的龙头行业核心技术,高新技术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远远低于国内经济发达地区。 因此,青海省要实现又好又快的经济发展,要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就要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立足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确定符合实际的发展战略,实现集约型增长,以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增长由低质,低效向高效,高质的转化。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企业自主创新的基础支撑平台。 二、转变青海经济增长方式的财政政策选择(1) 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是实现我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根本途径。财政政策作为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工具,是保证经济稳定增长的必不可少的因素,对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发挥着重要作用。 1.制定相关的税收政策,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1)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科技创新 税收政策是政府介入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对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青海省在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企业对研发的投入不足或对技术研发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在制定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时要着眼于鼓励企业的研发投入,提高企业研发积极性。要充分利用退税和税收抵免等措施对企业的研发进行支持,完善相关的法规并尽可能保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持久性,使企业能够获得持续稳定的研发支持,要适当降低企业获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标准,扩大政策的惠及面,使不同性质的企业均能够因研发活动而从中受益。在税收政策上为了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可做以下的调整:一是调整现行的增值税,改“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相当于对投资征税,会影响企业投资和技术改造的积极性,不利于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为消费型增值税后,企业能够在更大的程度上享受增值税抵免带来的优惠,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启动民间投资、吸引外资、拉动内需、提高自主增长能力,确保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除此以外,还要建立合理的企业技术创新的创益分配机制,可考虑将部分利润用做奖励创新有功的人员,并对获取的奖励收益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 (2)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节能产品生产企业 节能产品生产企业不仅具有促进能源节约的战略功能,而且大多数节能产品往往是技术较为先进的,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科技产品。因此,有必要参照高新技术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政策,对节能产品生产给予一定的所得税优惠。①直接优惠。对生产节能产品的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非专门从事此类节能产品生产的企业,就其生产节能产品取得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非专门从事此类节能产品的企业需要分别核算节能产品生产经营所得和非节能产品生产经营所得,未分别核算的或核算不清的企业不能享受税收优惠。②投资抵免。对企业购置节能产品(设备),可按其产品(设备)投资(购置)额的30%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③开征能源税。开征能源税,必将增加高耗能产品和对环境有害的产品价格上涨,从而引起此类产品的消费量下降,最终起到抑制能源消费的目的,进而达到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 2.制定相关的财政支出政策,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1)制定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财政支出政策 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要途径。实现青海经济增长方式的有效转变,必须切实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具体包括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培育和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经济结构调整机制,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对高新技术产业领先技术和品牌产品开发、重点企业技术改造过程中,财政支出政策应发挥导向作用,将现行的税收返还、体制性补助、结算补助、过渡期转移支付与专项拔款等几种形式重新核定归并为均等化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大类,明确对工业技术改造、工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财政支持思想,集中财力培植和重点支持有明显竞争实力和潜力的支柱产业。建立和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保障机制制定,完善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的优惠政策,以点促面,推动全省循环经济的发展。 (2)制定支持科技投入的财政支出政策 财政政策对于创新能力的提高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无论是政府的财政科技投入还是税收优惠对提高青海省的科技发展水平,以及企业的创新能力均发挥了重要作用。青海省应完善鼓励重大自主创新产品的财政补贴政策借鉴经济发达地区的做法,培育自主创新的新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市场,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 因此,在财政支出方面,一是要在产品创新上,应为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提供必要的贴息、信用担保等支持;二是为建设科技实验室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完善重大的自主创新产品财政补贴制度,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对新产品的支持方式主要是拨款补助项目和贷款利息补贴。另外还要根据青海省目前企业研发水平的同时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研究与创新,促进该省以国有科研机构和大学为研发主休向以企业为研发主体的创新体系的转变。 参考文献: 青海统计年鉴,2007年 王宏利:可持续能源战略的财税政策研究[J].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 (14-3) 郭庆旺:经济稳定增长与长期增长的财政政策[M].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