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经过不断发展,不仅成为西藏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成为城乡经济最具活力的新经济的代表,是西藏财政、税收收入的新的重要增长点。在新形势下,财政部门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运用财政职能,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是各级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很快,不仅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成为城乡经济最具活力的新经济的代表,是西藏财政、税收收入的新的重要增长点。非公有制经济在增加城乡收入、扩大就业、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财政部门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部门,担负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的重任,因此,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是各级财政部门应该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本文拟就西藏如何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政对策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 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到1999年底西藏共有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业户达4万户,其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商业批发和零售业、产品加工、运输、养殖业、修理、餐饮、娱乐服务等行业。自1994年税制改革到1999年底,全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共缴纳税收3.68亿元 , 占全区全部工商税收的14.2%。西藏非公有经济的发展态势和特点大致表 现在: 1、西藏作为一个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经济基础薄弱,各产业尚不发达的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已成为财政、税收收入的新的重要增长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得益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比如,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于1999年8月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强调“要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加快全区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重点,制定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环境,鼓励放手发展。”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再次强调“按照先发展、后规范原则,完善支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的大突破。” 2、随着一系列政策的贯彻落实,西藏非公有制 经济进入新一轮发展高潮,呈现出喜人的发展态 势。并表现出如下特点:(1)发展速度加快,经营规 模扩大。最近几年,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速度明 显加快,而且是点多面广,出现了全区普遍发展态 势。(2)产业结构逐步完善,人员素质有所提高。随 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其经营领域由过去商品批 发零售、餐饮娱乐逐步转向劳务、产品开发和加工,非公有经济的科技含量和开放程度明显提高,企业 整体形象和职工文化素质也有了明显改善。(3)对 社会主义经济的贡献明显增大。主要表现在:第一,成为拉动西藏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第二,为广 大城乡居民增加了就业机会;第三,为放开搞活国 有小企业拓宽了空间,成为促进国有小企业改制的 一支有生力量;第四,对财政贡献也明显增大,成为 一些地县乃至全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随着需 求结构升级和国内外市场的变化,相当一部分以家 族成员为主设立的私营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由于 缺乏有效信用担保、融资困难、技术实力偏弱、难以 创新等多种原因,发展扩张和内部科学管理受到局 限,有的私人企业已经举步维艰,濒临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寻求企业制度的根本突破,利用财政 政策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才是最根本的出路。 二、新形势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有利条件 1、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政策不断健全完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20年里,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和发展。1978年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战略方针,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破土而出、生存发展创造了制度和意识形态条件,随后出台了一系列适合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规范。这些法律规范主要是:1988年6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94年1月1日施行的《公司法》;1997年8月1日施行的《合伙企业法》;1999年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一次把非公有制经济写进了国家宪法,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2000年1月1日施行的《个人独资企业法》等。这些法律的实施和立法的逐步完善帮助人们消除了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的“差别待遇”,在经济领域实行了同权利、同义务、同处罚。非公有制经济在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其法律责任也不断科学明确、具体可行。中央在《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把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作为今后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贯彻的重要方针之一,指出“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继续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更是明确强调:“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允许和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正确引导,加强监督,依法管理,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党的方针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十五大精神上来,不断排除思想上的障碍,清除人为设置的清规戒律,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西部大开发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带来大好机遇 西部大开发,对西藏来说是千载难逢的跨世纪历史机遇,除了在资金、人才、项目等方面进行支持外,还会给转机建制、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可以说面临全方位的发展机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抓大放小”允许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企改革,通过转让、租赁、拍卖、兼并等多种形式对国有小企业、困难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为西藏非公有制经济低成本扩张和结构转换升级创造了条件。第二,大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机遇。农牧业在西藏始终处于支柱产业地位,农村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大农牧业开发力度、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走向市场始终是政府工作的重点。农村结构调整的战略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另一种全新的思路和广阔的空间,通过加盟参与市场开发与建设,农牧业产品的加工、饲养和开发,不仅可以实现农牧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农牧业效益的全面提高,而且能直接借助农牧业的资源优势,拓宽经营领域,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发展壮大自己。第三,有缓解资金和人才瓶颈制约的机遇。西部大开发将导致人才和资金回流西部,可以缓解西部地区资金短缺的情况,另一方面国家已出台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资金匮乏的措施,如在国有商 业银行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为非公有制经济在内 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从资金上推动了非公有 制经济的发展。西部大开发也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 展提供了人才资源,随着机构改革和大中专毕业生 分配制度的改革,一大批懂经营会管理的大学生、专业技术人才和熟练工人将加盟或领衔创办个体、私营等企业,这就使非公有制经济如虎添翼,在质 和量方面提供了发展机遇。 3、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振兴地方财政的客观要求 随着投资结构的调整,今后财政投资将重点转向公共设施和基础产业,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也是以 保证社会公共支出需要。可以说用以地方企业发展 的资金将逐步从财政经费中退出。西藏财力十分有 限,引进外资不易,国企振兴也尚待时日,促进财政 增长可谓任重而道远。而非公有制经济自发展以 来,不要政府投资,没有财政补贴,也不要政府承担 风险,由于其产权明晰,责、权、利一致的财产机制;自我投入、自我积累、自我扩张的资本聚集机制;短 小精干、快捷灵活、互惠互利的营销机制,使个体、 私营企业保持旺盛的活力和竞争优势,对地方经济 的发展和税收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加之,个体、私 营业主大多从事服务、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能 吸收大批就业者,这一无可比拟和难以替代的优 势,使其在振兴地方财政经济和促进社会稳定发挥 的作用日渐明显和巨大。因此,利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法规,扶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是我们应着手解决的问题。 三、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财政对策 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转变理财观念,积极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1、在资金方面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 财政部门加大对基础设施、公共支出的投入,可以改变并完善城市的基本面貌,这是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财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增加对非公有制经济投入的新途径。如设立贷款担保基金,以消除金融部门顾虑,吸引银行资金投入,对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经营业绩好、有发展前途、讲信用的非公有制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对市场销路好、经济效益高的种植和养殖项目、畜产品深加工项目、农畜产品购销的贸易流通项目及从事民营科技企业、开发性企业应适当运用财政资金加以扶持,通过贴息优惠等办法,改变国家财政资金投入不涉足非公有制经济的观念,实行政策倾斜。 2、强化服务意识,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做好促进工作 财政部门应转变职能在强化服务上下功夫,第一,做好信息咨询服务,财政部门不仅要利用自身接触面宽、涉及面广的特点,向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产、供、销信息,支持他们发展,更要发挥宏观经济部门的调控作用,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区域内非公有制经济所涉及的行业布局、数量前景预测等相关信息,引导他们发展。第二,做好管理服务,财政部门一方面要帮助非公有制企业的企业主及财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对个体、私营企业财会人员的持证上岗、职称申报评聘等工作要纳入全区财务人员统一管理渠道;另一方面要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章立制,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加强和规范会计核算,促使非公有制企业的财会管理工作不断走向规范。第三,抓好资产评估工作,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要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革做好服务工作,在评估过程中既要客观公正,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又要做到服务优质高效,积极促进企业的资产重组。 3、完善税收征管措施,做到合理公平税负 西藏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实践中,经过不断地摸索形成了一套适合非公有制企业特点的税收征管方式,主要采取“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对少数有建账能力、帐证齐备的私营企业采取“查账征收”。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势头更猛,税务部门一定要统一认识,把工作重点放到扶持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上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做好服务和咨询工作,对国家出台的税收政策和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减、免税政策要全部公开,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增强他们的纳税意识和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对少数偷税、漏税、抗税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完善税收征管办法,各征收机关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更简洁、更实用、更能方便纳税人纳税的征收方法,努力形成适合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征管方式。在现有的基础上,做到据实征收,难以据实征收的要通过周密测算、合理定税,不得随意加码,实行跟踪管理、严格检查,清理漏征漏管户。对年销售额达 到一定规模、财务制度健全、准确提供纳税资料的 非公有制企业,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可定为临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使用增值税发票;对小 规模纳税人,由于不是按抵扣法征税,不能开增值 税发票,税务部门更要积极主动为他们服务。 4、加快市场体系建设,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 发展舞台 财政部门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对市 场建设进行投入,会同工商管理部门按照“多方集 资、多方兴建、统一管理、共同受益”和“谁投资、谁 受益”的原则,多渠道吸收资金,加快市场建设步 伐。要鼓励个体户、私营企业投资联建市场,对出资 者应在场地、房租、管理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管理 部门应统一规划市场,把现有条件较好的工业小商 品、服装、农副产品等专业性零售市场逐步发展为 以批发为主、批零兼营的市场。把粗具规模的专业市场发展为产、供、销服务一条龙的功能齐全的市 场。在拉萨、林芝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 创办各类具有一定特色的诸如民族服饰、传统手工 艺品等经济小区,集中管理、连片开发,形成特色经济群体。同时,加快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技术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建设的步伐,努力创造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空间。 5、优化发展环境,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 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相继出台,优化了发展环境。新形势下更要在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上下工夫。这就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保障,第一,依靠管理来保障。财政、物价、工商等部门要像减轻国有企业负担那样,狠抓对个体、私营企业的“三乱”治理,一要把住“源头”,对参与管理的各部门的收费收据、范围及标准进行严格的清理检查,并予以公告;二要大力推行罚、缴分离制度,对于收费、罚款凭据由企业主个人放入财政在银行设立的账户,若有疑问可先到财政部门咨询;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白条收费、违规收费等随意加重个体、私营企业负担的违纪单位和个人,除退回违纪款项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行政或经济处罚。第二依靠改革来保障。加快“费改税”实施进程,对带有税收性质的收费项目,纳入税收征管渠道,变费为税,使非公有制企业的负担稳定在合理范围,严格依法办事。 综上所述,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进行扶持指导和规范。在新的世纪,随着各项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必将迎来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大突破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