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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费用与老工业基地振兴论文

2019-02-02 19:07:27浏览:755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内容提要:老工业基地国有经济比重高,市场化程度低,经济发展缺乏活力,这些其实是同一问题的多种表现。市场以私产为前提,国有

内容提要:老工业基地国有经济比重高,市场化程度低,经济发展缺乏活力,这些其实是同一问题的多种表现。市场以私产为前提,国有经济比重偏高,老工业基地的市场化程度是不会高的。国有经济要求没有经济自由,而市场化的过程乃是经济自由化的过程,国有经济比重高,老工业基地的经济绩效是不可能好的。国有经济比重高,政府就很难退出具体经济活动,法治就很难推行。这反过来使私产缺乏有效的保障,并增加经济的交易费用,从而进一步地影响市场化进程和经济绩效。老工业基地的问题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必然要暴露的问题。这些问题要在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得到解决。振兴老工业基地一定要在市场化的前提下进行,一定要有助于推进市场化,而不是阻碍了市场化。 论文关键词:老工业基地 市场化 产权 法治 经济绩效 老工业基地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市场化程度低,经济发展活力不足;所有制结构较为单一,国有经济比重偏高;产业结构调整缓慢,企业设备和技术老化;企业办社会等历史包袱沉重,社会保障和就业压力大;资源型城市主导产业衰退,接续产业亟待发展。” 这些问题和困难,多是交织在一起,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互为因果。也有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历史包袱问题、资源型城市问题,有其特殊的形成原因,需要一些特殊的解决手段,本文不去做分析了。本文分析市场化程度问题、经济活力问题、所有制结构问题,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 1. 市场化的本质 我们的目标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我们很少去想,市场化的本质是什么? 市场化的本质是什么呢?市场化的本质是经济自由化。过去是中央集中计划决策,现在是大家分散决策;过去是生产队统一生产和收割,现在是各家各户自主决定生产和收割。这一切是什么?是经济自由化了。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是没有经济自由的。那时候,连卖个鸡蛋都要管,更不要说自由选择工作之类的了。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四十岁前拿到正教授是很难想象的。要助教五年,讲师五年,副教授五年,然后才有资格评正教授。做官的呢?要先做科长,再做处长,再做局长,然后才能做市长。这叫论资排辈。这和市场体制形成鲜明对比。我们知道,在牛津、哈佛等一流大学,四十岁前拿不到正教授,这辈子就不用想了。但我们不一样,熬够了年头,拿不到正教授那是很少见的。现在这个局面有了改观,但还不是根本的改观。 当然,我只是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没有经济自由、讲究论资排辈,我并没有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没有经济自由、讲究论资排辈就是不好的。我只是说现在局面有了改观,但还不是根本的改观,我并没有说现在立刻来一个根本的改观就一定是好的,我也没有说现在就真的能够来一个根本的改观。市场化的过程就是引入经济自由和分散决策的过程,但经济自由和分散决策未必一定地带来好的结果。我们接下来就来说明这个问题。 2. 市场化必然带来效率和经济活力吗 众所周知,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劳动激励不足,经济缺乏活力。这也是我们进行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原因之一了。我们的改革正是从微观上放权让利以提高激励开始的。不去讲几十年来、上百年来经济理论的洞见。二十多年的计划经济实践已经表明,不搞市场化是不行的,不推行经济自由、不搞分散决策那是行不通的。但是,市场化必然带来效率和经济活力吗?经济自由和分散决策一定带来效率和经济活力吗? 不是每一个市场经济国家经济绩效都良好。市场经济有“好”、“坏”之分,世界上既有“好的”市场经济,也有“坏的”市场经济,并且后者远多于前者。非洲国家,都是市场经济国家,然而这些国家经济绩效大都乏善可陈;拉美国家,也大都是市场经济国家,但是绝大多数拉美国家经济绩效是没有什么可炫耀的。不是我们推行了市场化改革,经济就一定地变得充满活力和有效率起来。也不是我们推行了市场化改革,经济就会持续健康地发展起来,我们就进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快车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必然可达。 不错,市场经济已经深入人心,我们已经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但是,这些并不说明我们已经比较全面和准确地理解作为一种经济体制的市场经济。相反,因为几千年来的传统小农经济意识、长期的计划经济实践、以及多年来一些经济学家对于市场经济的不够全面和准确的诠释,我们对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还有不少误解。 市场经济要能良好运行是有前提条件的。这个前提条件,我们还缺乏认识,或者说,认识得还不够深刻。解决这个认识问题,这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的大问题。 3. 市场经济呼唤私有产权 市场良好运行,条件之一就是私有产权。 市场以私产为前提。这是举世知名的科斯定理。 今天我们知道,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内生于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即在当时的资源禀赋之下,依靠市场配置资源是不能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所以要取消市场,搞计划配置资源。政府是怎样取消市场的呢?正是靠消灭私产、推行公产来取消市场的。要取消市场,就需要取消私产,也只需要取消私产。当时的人们虽然不懂得其中的道理,但经济实践显然使共和国的领导人一步步沿着经济的内在逻辑走了下去。 改革开放,市场于是卷土重来。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城市的利润留成、利润包干、经理人员持股和股票期权,本质是什么?本质上,这些都是对于私产的承认。从经济学来讲,重要的不是名义所有权,而是实际的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实际上是把剩余索取权交还农民,交还天然拥有控制权的农民。企业改革中的利润留成、利润包干、经理持股和股票期权也无一不是把部分剩余索取权交还天然拥有控制权的企业经理人员。 私产一得到承认,市场就卷土重来。这就是我们二十多年来的改革实践。 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地指出:“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它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它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这对于我们早日建成健康和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对于我们早日实现全面假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4. 法治的重要性 市场以私产为前提。但是仅有私产市场还不能良好运行。 如果经济的交易费用很高,那么即使有私产,市场也不会良好运行,甚至不会有市场。这是交易费用经济学最重要的议题之一。经济的交易费用远比我们想象的要高。交易费用占产出的比重稍高一点或者稍低一点,经济之绩效就会呈现天壤之别。 毫无疑问,私有产权本身就有降低交易费用的功能。如果草地由大家共用,那么我就要多放一只羊。因为增加一只羊的收益由我独享,而草坪遭破坏的损失则由大家分摊。实际上,我不只是多放一只羊,而是要多放一群羊;大家也都会这样做。最终,草地就会变得一毛不生。如果草地属于我的私产,那么这样的结果就不会发生。我不会让羊肉价值的增加超过了草地价值的减少。 如果企业是我个人的,那么我不干了,可以让我的儿子干;儿子不干,还可以卖了获取声誉溢价。我有激励注重并维护企业的声誉。我有激励不卖假货,也有激励改进服务质量。 但是,仅仅私有产权还不能有效地降低交易费用。这在现代社会尤其如是。现代市场经济以非现货交易为主,并且跨空间范围很大,仅靠声誉机制很难确保交易的正常进行。现代市场经济通常要借助第三方来协助执行合约和完成交易,这个第三方不是别的,正是法律和法院。 不仅如此,交易费用还来源于政府。政府随意地增加或者减免税收、滥发货币、政策朝令夕改、形形色色的不合理管制、滥用权力等等,都会极大地增加经济的交易费用。 现代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政府对于经济的影响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政府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或者制约着经济的发展。现代经济和技术条件下,约束和规范政府的行为显得特别重要。约束和规范政府的行为,根本出路也在于依靠法治的力量。 5. 法治的核心是依法治国 法治首要的是约束政府。法治约束的是政府的任意干预。政府的权力天然大于个人和企业。给定这一权力,政府随意干预经济的倾向是很难自我抑制的。如果政府行为不受法律约束,私有产权、独立企业制度和自由交易就没有根本保障,市场经济就没有基础。法治的核心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重要的一条是老百姓可以通过法律约束政府行为。 法制还约束经济人。法治约束的是经济人的机会主义。人的自利有促进生产和增加社会福利的一面,但是也有增加交易费用和减少社会福利的一面。这后一方面是需要法制加以约束的。正是因为法治以及别的方面对于机会主义的约束,人的自私才不是利害参半,更不是害大于利,而是利大于害;人类也因此能够生存下来。法治是通过界定和保护私产,执行合约来减少交易费用和增加社会福利的。 法治的第一问题当然是立法,但执法和司法更为重要。从原则上讲,一个国家可以简单地照抄它国的法律。但是执法和司法就是另一回事了。执法者必须受法律约束,老百姓要有通过法律程序起诉和上诉政府部门和官员的权力。这显然不容易。这些年来,我国的立法进展相当快,但是执法和司法问题很突出,就是例子。 现实世界没有完美的市场经济,一个好的市场经济也不必是一个完美的市场经济。但总的说来,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是建立在较为完善的法治基础上的,而多数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的法治建设尚为落后。执法,特别是司法,既然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因之也就成为建设“好的市场经济”的关键。 6. 政府的作用 经济研究表明:没有政府,经济发展就会成为不可能,但是,经济社会的很多问题反过来又因为政府而起,政府的不当行为常常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政府的问题,一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而没有能力促进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就是因为政府不拥有充分的信息而告失败的。当然,即使政府拥有充分的信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也不会成功。这就是政府的第二个问题:即使政府有能力促进经济发展,它也没有激励必然地那样做。政府是组织,作为组织它是没有什么固定目标的,更不会必然地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作为自己的目标。政府不是抽象的,办事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具体的人。要知道,在正交易费用的世界上,做大蛋糕并不必然地意味着自己分得的那一份会大起来。 政府的第三个问题,是官员们花的不是他们自己的钱。这是一个重要约束,可惜很多的分析忽视了这个重要约束。花别人的钱是不能有经济自由的。所以我们观察到了政府的官僚制度。我们不能简单地批评政府的官僚制度,不能简单地批评政府办事缺乏效率。我的判断,如果政府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又没有这样那样的层层审批的官僚制度,那么事情一定会变得糟糕无比。 问题的实质不是要不要取消官僚制度和行政审批,而是政府本来就不应该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你要政府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那么一个层层审批的官僚制度就是必需的,你就要接受一个低效率的官僚制度。你不愿意官僚制度也可以,那你就不要让政府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 政府本来就不应当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政府的职能:一是界定和保护产权;二是推行法治;三是提供某些公共产品;四是进行一些必要的宏观调控(当然,在我们这样一个转轨国家,政府适当地多做一点是必要的)。 不让政府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可不是说句话那么简单。政府不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也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市场经济下,政府才有可能不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只有在私有产权的情况下,政府才有可能不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我们提出转变政府职能,这是对的。但是明白转变政府职能的前提条件,这是更为深层次的问题。你要搞公有制、搞国有经济,那么行政审批、政企不分就少不得,政府就不能不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政府的职能就不能根本转变。 7. 国有企业的问题 国有企业的问题到底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众说纷纭。我的看法,国企问题有一点像政府的问题,核心在于花钱的人花的不是自己的钱。想想吧,国企的老板和主管官员花的是自己的钱吗? 花别人的钱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受到约束。花别人的钱是不能有自由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实行计划配置资源不是偶然的,大搞论资排辈和取消择业自由也不是偶然的。正如我们不能简单地反对政府官僚制度一样,我们也不能简单地反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论资排辈和取消择业自由。这些都是公有产权约束下所内生出的避免租值消散的必要的措施,是与公有产权相匹配的必要的制度安排。 国有企业不能有经济自由,可是市场化的过程又是经济自由化的过程,问题怎么不来呢?市场化条件下国有企业注定要出问题的。宏观经济形势好,问题不大;宏观经济形势一坏,问题就突出了。所以,你搞国有企业可不可以呢,可以,那你搞计划经济好了。你要搞市场经济,就不要搞国有经济,因为本质上市场化乃是经济自由化。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提出一些很表面化的政策主张,却不去深究这些政策主张背后的内在联系,因此也就不知道我们常常在做着一些相互矛盾的事情,在做着一些不可实现的事情。 国企改革,我们有一个响亮的口号,就是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政企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殊不知,这一切都是与传统公有产权概念不相容的。是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不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政企也不分离。但是,这些都是表象,问题的根源乃是在于坚持传统的公有产权。 坚持公有产权,企业是不能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也是不可以自主经营、政企分离的。花别人的钱,负盈是可能的,负亏就断不可能了;负盈不能负亏,企业又怎么自我发展呢?又要推行经济自由,又要坚持公有产权,贪污腐化、大量工作中消费就难以避免,富了方丈穷了庙的事情就会频频发生。今天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与在公有产权的前提下推行经济自由不无关系。 我们忽略了,没有自主经营权、政企不分,那是公有产权约束下所内生出的增加价值的措施,是与公有产权相匹配的必要的制度安排。坚持国有,那就不能有自主经营权,就不能政企分离,也就不能搞市场化。国有经济多一个婆婆可不是什么坏事情。 8. 核心之所在 东北老工业基地市场化程度低,国有经济比重偏高,经济发展缺乏活力。说到底,这些其实是同一个东西,它们是同一问题的多种表现。问题的核心是国有经济比重高。 首先,市场以私产为前提,国有经济比重偏高,老工业基地的市场化程度是不会高的。 其次,国有经济要求没有经济自由,而市场化的过程乃是经济自由化的过程,国有经济比重高,老工业基地的经济绩效是不可能好的。 再次,国有经济比重高,政府就很难退出具体经济活动,法治就很难推行。这反过来使私产缺乏有效的保障,并增加经济的交易费用,从而进一步地影响市场化进程和经济绩效。 我们知道,权利是需要界定的,不然,在竞争下租值就会消散殆尽。权力要界定,这是生存的需要。可以将权利附着在物上面,通过物的所有权来界定权利。资源是我的,那么只有我可以使用并获得相应的收益。别人可不可以使用并获得相应的收益呢?可以,但要有我的同意。资源也可以公有,但那样就必须要有等级制和论资排辈来界定权利了。法治是要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以产权界定权利,法治于是可以推行;以人权界定权利,法治就很难推行。经济国有,法制是很难推行的。所以我们观察到了毛泽东和他那一代领导人不重视法治。毛泽东和他那一代领导人不重视法治,这可不是他们个人的问题,这是公有产权约束下合理的必然的选择。我们可以推断:其它条件相同,老工业基地的法治一定要差一些。 经济国有不仅不利于法治的推行,还不利于政府退出具体经济活动。 前面讲过了,国有经济多一个婆婆可不是什么坏事。经济国有的话,政府就不能退出具体的经济活动,政府职能就不能根本转变。两重意思:第一,虽然政府干预经济不好,但经济国有的话,政府不干预经济结果会更差。经济国有,政企是不可以完全分离的。第二,和私人企业主不同,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很难有积极性抵制来自政府的干预。经济国有,政企也不可能完全分离。 政府介入具体经济活动不仅本身是缺乏效率的,反过来,又进一步地不利于私产的保护和法治的推行。 所以,这些问题是扭在一起的结。这个结的核心是国有经济比重高。 当然,说老工业基地核心问题是国有经济比重高,这不是说产权问题解决了,一切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老工业基地从此就步入了经济振兴的快车道。产权只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这个问题,前文已经讨论过了。市场以私产为前提,但仅有私有产权,市场还不能有效运行。市场要有效运行,还需要交易费用不能太高。这就要求我们加强法治,规范政府行为。我们要表达的,是国有经济比重高不利于法治的推行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我们并没有说,国有经济比重高的问题解决了法治就一定地良好起来,政府职能就一定地规范起来。 9. 结束语 老工业基地的问题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必然要暴露的问题。老工业基地的问题,核心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些安排与市场制度之间不相容的问题。这些问题要在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得到解决。这些问题的解决,一定要有助于推进市场化,而不是阻碍了市场化。振兴老工业基地一定要在市场化的前提下进行,一定要有助于推进市场化,而不是阻碍了市场化。 推进市场化,核心在于维护和保障私有产权,加强法治,依法治国。 我们要大力维护和保障私有产权。我们还要加强法治,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核心是依法约束政府的任意权利,政府要依法保障产权和执行合约,并尽可能地退出具体的经济活动。切实地维护和保障私有产权,加强法治,依法治国,这是我们通向“好的市场经济”切实可行的起点和最可靠的保证,也是我们振兴老工业基地切实可行的起点和最可靠的保证。 参考文献: 高小勇,2004,“东北遥远”,《经济学消息报》(1/9)。 钱颖一,2000,“市场与法治”,《经济社会体制比较》(3)。 钱颖一,2003,“政府与法治”,《比较》(第5辑)。 谢作诗、张东杰,2003,“私产、法治与市场”,《税收与社会》(7)。 张五常,2002,《经济解释》,香港:花千树出版社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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