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型课程,旨在培养学生从事国际贸易的基本技能和良好的专业素质,传统的教学方法存在一些弊端,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形势,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际贸易专业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国际贸易专业毕业论文范文一:中小外贸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原则分析
摘要:承接方通过银行开立有条件付款的保函,以保证承接方的利益,委托方凭该保函融资有一定困难,需要办理其他抵押手续方能从银行得到资金。
关键词:中小外贸企业;国际贸易
如果把企业比喻成一部机器,那么资金就是推动机器动转的动力。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我国外贸企业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问题,这严重阻碍了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作为一种融通资金的新兴融资手段,由于其低成本、高效益的特点,正日益受到外贸企业的青睐,
一、融资成本最小原则
在企业中如果同时有多种筹资方式可供选择,那么资本成本费用,常常是决定应用何种筹资方式的主要因素。对于同一类筹资方式,企业很容易做出自己的选择,例如同一种举债筹资方式下,有高低不同的两种利率可供选择,在其它条件一定的情况下,企业一般总是选择低成本的筹资途径。但在不同筹资方式的情况下,决策就会变得复杂很多。不同融资方式,其资金成本亦不相同。融资决策的关键在于:在及时充分地满足企业或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前提下,选择最佳的融资途径及资金组合,以使资本金最低。因此,首先要正确计算资金成本,同时计算资金利润率,只有后者大于前者,其融资一投资才构成良性循环,给企业带来利润。资本成本费用的高低,同时也决定了企业资金运用的方向和范围。根据西方金融理论,当资本市场有效运转时,不同的融资方式不会带来融资成本的差异,不同来源的资金风险调整后成本基本保持一致。然而事实上由于国际资本市场的不完善性和各国政府的经济干预,统一的国际资本市场细分为众多的差异化市场,不同来源的资本成本并不只因风险不同而不同。企业为了实现融资成本最低化,主要通过避免或减少纳税,尽量利用各种补贴贷款和争取当地信贷配额等策略原则。在货币选择上,国际费雪效应理论认为不同货币利息率的任何差别都将被同期货币汇率的变动所完全抵消,即任何两种货币的利息之差基本上等于两者的远期升水或贴水。因此从理论上讲,无论选择哪一种货币进行融资,都不会影响融资的税前成本。但事实上,由于国际资本市场并非完全有效运行,国际费雪效应很难实现,如果再考虑到税收因素以及各国对外汇损益课税规定的差异,不同的融资货币会给企业的融资成本带来很大的影响。总之,融资成本最低化的理论,强调利用外贸企业以适当的形式,适当的货币和适当的地点进行融资,尽可能降低融资成本,以降低经营成本,以提高竞争能力。
二、分散融资风险原则
此处所说风险,是指财务损失的机会,一般用预期收益的可变性或不确定性来衡量。由于企业资本收益率和借款利率不确定而产生的风险,就是融资风险。企业的融资风险主要表现在:
(一)资金不能如数偿还的风险。在债务性融资的方式下,资金不能偿还的损失是由企业自身负担的(这是指不存在终极承担而言的),企业必须想方设法将所借资金全部如数偿还,才可能保证企业经营持续进行下去。
(二)资金不能按期偿还的风险。在债务性融资的条件下,举债必须偿还,而且必须按期偿还,这也是西方企业重视现金流量计划的原因之一。当企业不能按期偿债时,将面临丧失信誉、负担赔偿,甚至变卖资产的风险。
(三)对有偿债务,企业还将面临不能付息的风险。支付利息是举债的前提,而且利息支付不因企业是否盈利而变化,这就使企业在经营不善时,面临着付息风险。因此,在实际的融资操作中,作为融资主体的企业必须考虑到期能否还本付息,以防止融资风险的发生。此外同是债务性融资,也因长期负债和流动负债之别,的风险不同。企业随借随还由于流动性压力的作用,企业流动负债的风险大于长期负债。而使企业面临因为前者要求,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必须顺畅;后者要求企业在较长时期偿还,一方面,企业不会面临即时的流动性压力,不必随借随还;另一方面,在持续较长的债务期内,企业可以获得调整和改善经营的缓冲机会,而不至于因短期周转不顺畅,给企业带来偿债压力。在国际投资理论中的现代资产选择理论引进了风险因素,从未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出发,对各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进行权衡和比较,以便通过最适当地搭配购买各种金融资产来减少风险,获最大收益。既然所有资产都具有收益和风险两重性,而不同的资产又具有不同预期收益和风险的组合,因此各国投资者为避免风险,总是倾向于将资金分散地投到众多国家多种资产上来获取利益,因为分散投资将有助于分散风险。同样,对于国际贸易融资者,人们也可以从分散融资风险的角度来解释其动因。企业在国际范围内拓宽融资的选择渠道,不过于依赖固定的金融市场和融资方式。这样,既可减少企业融资总体的风险,又能通过融资活动,与全球各地金融机构建立联系,增强金融和经济信息来源。
三、融资与贸易方式相结合原则
确定加工贸易的融资方式时,首先应该考虑是由谁来解决融资问题。一般情况下,若是承接方自己解决融资,其结算方式可以确定为由委托方开立即期信用证;由委托方解决融资,结算方式可以确定为由承接方开立保函、远期信用证,由委托方以D/A方式托收,或采取无偿提供原料,最后偿付工缴费的办法。在融资方式的选定上,要考虑融资中风险的控制。在我国的对外来料加工中,主要应由国外委托方解决融资问题,国内承接方根据使用不同的融资和结算方式的风险可以按下列顺序依次选定。
(一)先由作为委托方的外商无偿提供原料,产成品复出口后,承接方以D/P托收方式收回工缴费。这种结算方式中,委托方凭自己的资力来解决融资问题。承接方凭D/P方式收回工缴费,在委托方付款前,承担方掌握物权单据,而无偿提供原料的委托方如果拒付将会承担较大损失,所以这种做法对承接方风险较小。
(二)承接方通过银行开立有条件付款的保函,以保证承接方的利益,委托方凭该保函融资有一定困难,需要办理其他抵押手续方能从银行得到资金。但这种融资方式将迫使外方竭尽全力去履行合同对其规定的义务。这种作法对承接方来说风险较小。
参考文献
1、关于国际加工贸易管理模式的分析与研究北京市加工贸易代表团赴日本、新加坡考察见闻与思考徐小溪首都经济1997-10-15
2、论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的一般关系──对国际贸易乘数理论的修正杨文进山东经济1996-10-20
国际贸易专业毕业论文范文二:国际贸易中食品安全问题分析
摘要:
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不仅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而且全球化发展也可使其通过国际贸易的形式波及世界其他国家,造成全世界的食品安全问题,对该国的食品出口造成严重影响。基于保障食品安全,通过浅析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影响,从而更好的健全与国际贸易相关的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体系、着力构建食品贸易的贸易壁垒预警和反制措施、掌握和运用WTO规则解决国际贸易争端。
关键词:国际贸易;食品安全;法律思考
一、国际贸易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律规范研究以及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国际贸易中食品安全遭遇绿色壁垒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商品进口国以维护国家安全或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而采取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法规、标准以及合格性评定而形成的贸易障碍①。树立绿色壁垒的发达国家以其在国际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为便利条件,制定出针对其更为有利的国际贸易准则②。GATT第20条(b)项允许成员采取措施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与健康,这是国际食品贸易人士可采取非关税措施来保护相关者利益。而多边谈判中又达成了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两个主要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协议)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SPS协议)。这两个协议对动植物生命做出更具体的规定,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限制贸易,同时也采取使规定具有约束力的措施。在WTO框架下先后达成的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种种贸易协议为保护国内同类食品产业,树立贸易壁垒提供了法律支持。并且发达国家可以根据自身的产业发展情况和整体的食品贸易情况有计划的调整贸易壁垒的高度,从而维护国家利益。③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不足
我国食品监管问题主要指监管环节技术水平与国际标准不接轨,例如食品出口环节的检验检疫不完善,技术水平达不到国际标准,不少有毒有害物质的检出与国外存在较大的差别,同一有害物质的检测流程复杂繁琐、成本价格高昂。不少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采用全套的国外进口设备,忽视了自主研发,过度依赖国外的技术。调查显示,不少国家滥用权力,制造借口对中国出口食品、农产品采取加严检验和限制性措施。并且这些国家对本国出口食品所设立的检测设限范围不断扩大,面对不同情况,这些国家还会采取相应变化升级手段。
(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欠缺
国家质检总局于2001年施行《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虽规定中已提到SPS协议中风险评估、风险预警等机制,但落实方面有待提高。《食品安全法》虽立足于对风险评估机制的原则性角度出发,但措施配套跟进力度不大,缺少相应的监测系统、分析系统等配套系统。另外,对比其他发达国家,本国的食品创新能力较弱,需开发新研究点。由于当下的风险评估体制不能及时与国际标准接轨,造成食品安全的准确风险评估有一定困难。
二、国际贸易中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律建议
(一)着力构建食品贸易的贸易壁垒预警和反制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贸易壁垒绝大多数由绿色壁垒组成,因此,建立、健全绿色壁垒预警和反制机制尤为重要。包括实时关注国外食品安全产业研究动向,加快食品行业内部的信息传递,收集国外有价值的信息,研究国外绿色壁垒的具体动向等对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技术壁垒做出快速反应,形成预警机制,赢得主动权。具体的反制措施主要通过WTO架构下的争端解决机制来应对不合理的国际贸易壁垒。
(二)掌握和运用相关规则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及风险评估问题
充分运用WTO规则是应对和反制发达国家贸易壁垒的重要措施。我国是WTO成员方,有权根据GATT第20条(b)项、《TBT协定》、《SPS协定》在必要的情况下实施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技术贸易措施。由此可见,中国不仅有义务保证食品安全,更有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因此采取对等措施是应对贸易壁垒的一个方面,但还需要充分掌握国际争端解决的规则,需求在WTO框架下的合作与谅解④。发达国家采取贸易壁垒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本国的行业发展,但是也会遭到他国的报复行为以及贸易制裁。因此,可以通过WTO框架下的谈判,针对他国发起的贸易诉讼积极应对、也可进行协商调解,达到双赢的目的。还可以研究相关贸易壁垒纠纷案例,提高本国技能运用能力。
三、结论
当今社会国际贸易交流不断频繁,经济实力随着贸易量的增加不断受影响,食品安全问题也一再受到各方的重视,处理好国际贸易中的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对于正常国际贸易秩序的建立十分重要,以防止因食品安全引起的问题掀起炒作浪潮和加剧矛盾。中国作为出国大国,要坚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可持续绿色有机发展,通过WTO框架下的协商机制解决纠纷和矛盾,也要充分利用WTO规制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减少发达国家对本国的不利影响。
[注释]
①黄海,王俊.对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思考[J].法治与经济,2008(11):54-55.
②李飞.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性探析[J].中国检验检疫,2008(3):34-36.
③东昱明,贾丹.从出口看食品安全与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的思考[J].物流经济,2008(10):28-29.
④江佳.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办公自动化杂志,20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