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意识应有效牵引保险需求 保险意识应有效牵引保险需求 保险信托 更新:2006-4-5 阅读: 保险意识应有效牵引保险需求 在谈到保险业发展时,人们通常把保险市场需求的不足归咎于保险意识的不强,笼统地认为必须提高保险意识,从而刺激保险需求。然而,保险意识的提高并不能直接带来保险需求的增加。对于保险意识与保险需求,我们必须分而视之,才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
保险从起源开始,就是为了分摊风险,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方式。人的保险意识虽然受到文化、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但其中至关重要的就是人的风险意识。我们国家正处于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而高速度的发展必然意味着更多的风险因素。尤其是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城市居民普遍对改革后可能加重家庭经济负担、医疗费没有保障等问题表现出极大的关注。特别是子女教育、失业保障、养老、长期护理等支出上升,使市民的保险意识被较充分地激发了出来。
据调查,在普遍感到风险增加的人群中,已经购买或愿意购买保险,即有现实保险需求的人仍是少数。也就是说保险需求的增长滞后于保险意识的增长。
这就引出了这么个问题:为什么人们的保险需求并没有与保险意识得到同步的增长呢?
事实上,一方面,人们的风险、保险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水平进一步发展与人们财富积累的加速,以及银行利率的下调,闲置货币和银行存款拥有者对财富的升值问题越来越重视。因而人们更加青睐一种能兼具保障、储蓄、投资功能,并且能有效防止通货膨胀侵蚀的新型金融产品。但现实中的人们面对风险往往采取了储蓄、国债买卖、外汇宝交易、证券投资等缓冲方式来分散风险,也就是说,处于萌芽状态中的保险意识往往在成长过程中就转而化为其他金融产品需求,而不是保险需求了。这就告诉我们,在金融市场产品不断创新的今天,要让保险意识转化为保险需求,保险业就必须参与到整个金融市场的竞争中去,以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而且寿险产品与货币市场上由银行、投资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共同基金、定期存单和其他短期金融工具相比,是建立在税后基础上的,保险合同的各种费用水平比较合理,因而在风险保障与投资方面应该更具竞争力。
因此,在提高市民保险意识的同时,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如何把这种意识转化为现实的保险需求,设计出令消费者满意的保险产品,让消费者了解保险,这是保险意识转化为现实的保险需求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