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碳标识(Carbon Label)是指将产品生命周期中(包括原料获取、生产、分销、使用和最终处置阶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标识的方式清晰地标示出来。一方面使消费者便捷地了解产品的环保性能,引导消费者选择碳排放量更低的商品;另一方面,企业通过量化产品的碳足迹,掌握主要碳排放来源,进而采取改善措施来降低碳排放。推行产品碳标识制度是国际社会为减缓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广低碳技术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产品碳标识作为低碳经济时代的产物,在推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持续型经济转型的同时,也逐渐成为国家或地区之间贸易的新壁垒。近年来,随着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关注,人们越来越重视碳排放问题。量化、标示产品碳足迹已成为大势所趋。
1 产品碳足迹方法学
国际社会及一些国家和地区,如英国、美国、日本、台湾等地的相关企业和机构已开展了产品碳足迹量化工作,并逐步建立起比较科学的产品碳足迹计算方法与体系。2006 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出台了第一个产品碳足迹量化标准 ISO 14040《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和 ISO 14044《环境的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2013 年发布 ISO/TS 14067,内容架构以 PAS 2050 为主要参考依据,包括量化和沟通两部分,提供了产品碳足迹具体计算方法。
2011 年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共同发布了《产品生命周期量化和报告标准》,提供了量化单个产品整个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的方法学。WRI 考虑到中国企业在碳减排方面的潜力,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吸收了中国企业参与和意见。
英国标准协会(BSI)2008 年制定和发布了PAS 2050《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提供了量化产品生命周期内温室气体排放的方法,并为商品和服务(统称产品)碳足迹评价和比较提供了一种可参考的标准化方法,在全球被企业广泛用来量化其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德国 2008 年 7 月推出产品碳足迹试点项目,为企业提供产品碳足迹量化与交流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同时开展了产品碳足迹量化方面的国际标准方法研究,吸引了 BASF、DSM、Henkel、REWE 集团等众多德国企业参与。
日本在 2009 年发布了产品碳足迹标准 TS Q0010,规定了产品碳足迹评价和标识的一般性原则规范,详细介绍了产品碳足迹的量化方法等。TS Q0010 与 PAS 2050 在内容和量化步骤上基本一致,TS Q0010 比较强调依据 ISO 14025 产品种类规定对产品进行分类,并对分类规则加以完善。中国台湾 2010 年 3 月以 PAS 2050为基础发布了《商品与服务碳足迹计算指引》,5 月环保署发布了《产品碳足迹标示作业要点先导期规范》,为开展产品碳标识工作提供指导。
2008 年,我国等同采用 ISO 14040和ISO 14044,出台了GB 24040《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和 GB 24044《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为产品碳足迹量化奠定了基础。随着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的加快,我国在温室气体管理标准化研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主要涉及温室气体量化方法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等组织层面方法学研究,目前缺少产品层面碳足迹量化方法学的研究。
2 境外产品碳标识发展现状
目前,一些国家已建立了产品碳标识制度,针对产品生命周期内的碳排放行为,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并对低碳产品授予低碳标志,标识碳足迹。在欧洲部分国家,没有碳标识的产品是不允许进入当地市场的,意味着那些未给产品标注碳标识的企业将难以在国际市场上立足。
3 国内产品碳标识发展情况
随着世界各国对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的日益关注,推广和使用产品碳标识成为新趋势、新潮流,企业的产品碳标识和低碳产品认证已在全球范围悄然展开,这无疑对我国实施产品碳足迹评价及推行产品碳标识制度提出了更加紧迫的要求。 2013 年 3 月,我国颁布了《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指出:获得低碳产品认证的产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可以在获证产品或者其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印刷、模压低碳产品认证标志。所谓低碳产品认证,是指以产品为链条,通过向产品授予低碳标志,从而向社会推出一个以顾客为导向的低碳产品采购和消费模式。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我国是在运用国际通行的认证手段逐步建立产品碳标识制度,来引导我国消费者实现低碳消费。但是,与国际上的产品碳标识制度不同,国内的低碳产品认证更多是反映产品在生产阶段的碳排放量,而没有考虑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且以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作为制定低碳产品碳排放量限值的基础。此外,目前我国还未建立起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相关的数据库,导致评价和认证过程中计算碳排放量存在困难且可比性差。因此,我国在发展低碳产品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是现阶段低碳产品认证标志并不是产品碳标识。
将政府的意愿转化为企业的行动,尚需市场约束力量的加强,但部分有远见的企业已开始行动。2012 年 7 月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涂士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成为国内首批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产品碳足迹核证的企业;2012 年11月,富美家集团旗下的产品,包括高级装饰耐火板、连续装饰耐火板、抗倍特板等产品通过了英国 Carbon Trust 公司的产品碳足迹评估,获得了 Carbon Trust碳标识;2013年6月华孚获得英国认证机构 Inertek 颁发的碳足迹绿叶标识核证,成为色纺行业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获得碳足迹绿叶标识的企业,为色纺纱领域的低碳、高效可持续发展树立了标杆。
4 国内推广产品碳标识存在的问题
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我国在国际上建设性地参与气候变化谈判,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对话与合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在产品碳标识的推广和应用上行动迟缓,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等迟迟未建立,导致产品碳标识的推广受阻。导致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产品碳标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还不健全。目前没有权威的第三方机构颁布不同行业或产品的低碳标准,部分企业以 低碳为噱头,扰乱消费者的判断。因此在产品碳标识发展的初期,需要国家的积极干预。国家应制定权威的认证标准和认证制度来规范低碳商品和服务的认证,这对于促进产品碳标识制度的建设能起到关键性的引领作用。
其次,技术研究不足。产品碳足迹的量化过程中,很多原料、工艺等会与碳排放相关,因此产品碳足迹量化必须依赖大量的基础数据。由于国内缺乏本土化的碳排放因子基础数据库,碳排放因子通常采用国家公布的非生命周期排放因子、欧美数据库等数据,与实际产品生命周期排放存在较大差距,导致量化结果难以得到公众和国际的认可。
再次,量化咨询、核证费用高,周期长。由于主要技术和基础数据掌握在国外机构手中,导致国内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价成本高,增加了国内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严重打击了国内企业开展产品碳标识的积极性。
5 我国推广产品碳标识的建议
气候问题不仅是环境问题,而且是发展权的问题。产品碳标识正逐渐从一个公益性的标志演变成一个国际性的通行证,部分发达国家正在制定碳关税政策,如果我国没有相应的措施和对策,必将在国际贸易中受制于他国。推广产品碳标识制度,可以帮助我国融入全球碳关税的大趋势,有效应对贸易新壁垒;满足产品供应链层面需求,促进出口型经济的发展;加快节能减排、促进绿色低碳战略,实现我国对控制气候变化的承诺。因此加快推动我国产品碳标识制度已刻不容缓,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第一, 开展产品碳标识制度,必须要有可依据的标准和方法学。国家有关部门应组织科研机构和人员研究产品碳足迹方法学,制定权威性的产品碳足迹评价规范,以有效指导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产品碳足迹量化和核证。国外方法学大多没有考虑我国的国情和企情,开展本土产品碳足迹方法学的研究,帮助企业掌握更加准确的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能耗和碳排放情况,以便制定合理的减排目标和计划。
第二, 依靠示范试点带动、敏感区域率先推进的做法,逐步建立全国参与的长效机制。建立产品碳排放数据库是进行产品碳足迹量化的基础,选择一些出口型经济发达的城市(如深圳),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价试点,积累本土数据,为建立本土数据库奠定基础。我国目前的碳排放数据绝大部分是来自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IPCC)的数据库,缺乏本土数据库。我国应在评价试点研究基础上,探索产品碳足迹数据库建立、产品碳足迹量化等工作,完善量化方法和丰富数据库,以更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和企情。
同时,创新相关财税、金融等政策机制,引进市场化手段,促进产品碳标识发展。利用政策和市场等有效手段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培训,鼓励支持企业开展产品碳标识工作,例如对领先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税优惠、经济补贴等,对标有产品碳标识的产品进行退税、优先采购等措施。
结语
产品碳标识制度作为一种环境管理工具,对产品生命周期碳排放进行量化和核证,可以促进我国建设低碳城市、发展低碳经济;对于产品碳标识量化和核证的企业,可以帮助其降低产品的碳排放,提高竞争力和展示企业责任感。随着产品碳标识制度的推广,势必会引导消费者的低碳消费理念,选择更加环保低碳的产品,以达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缓解气候变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