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也逐步走向完善,公积金规模不断扩大,然而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方面仍存在突出问题:如投资渠道单一、投资方向模糊、投资管理分散、投资管理制度不完善等。改革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公积金投资管理模式迫在眉睫。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管理;投资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制度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资金规模也不断扩大。然而这些资金的投资管理过程中仍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投资方向模糊、投资渠道单一、投资管理分散等。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投资由于自身特点的限制和制度发展的不足,其问题尤为突出。我国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约为2%,比我国年均通货膨胀水平还要低,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年均有收益率约为8%, 远高于住房公积金收益率。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年均收益率也达到了4%左右,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能力是相对较低的。事实上,随着当代社会的发展,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实际利率一年接一年的,一直处于负数状态。这一系列的问题针对于当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相关制度的实施都带来了很大的消极影响。因此,积极探索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改善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开拓住房公积金投资新渠道已经迫在眉睫。
以下对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成功案例做了分析,并结合当前发展,提出了可实施性的方案和意见,内容如下。
一、国内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经验启示
二、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投资管理的经验启示
新加坡是实行集中管理社会基金典型国家之一,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新加坡的做法。1955年,新加坡建立起了中央公积金制度,目前资金总额已超过千亿美元。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主要分为三个部分,每个部分由不同的部门负责,有不同的投资方向。
首先,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负责一部分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的住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部分国外资产。
第二部分属于中央公积金投资计划,此项计划允许成员将专门账户、普通账户中超出特定比例的公积金用于购买共同基金或者股票,以这样的形势投资于资本市场。
保险计划基金是中央公积金的第三部分,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包括大病医疗保险、家属保险、住房保险等多个保险种类。这部分基金的投资主要外包给资产管理公司,可投资于定期存款、可转让存款凭证、股票和债券等。
以上三部分中,前两个部分,即由政府投资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以及由成员自主决策投资的基金是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投资的主体。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投资管理模式虽不是十全十美,但仍有很多可借鉴的地方。首先,投资模式多元化、多层次;其次,投资方式专业化,具有相对独立性;最后,立法健全,基金投资拥有法律保障,更具安全性。
三、建议及对策
3.1 健全公积金投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为公积金投资管理提供法律支撑。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此项规定过于僵化,限制了住房公积金投资的多元化发展的可能,不利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利用效率。
因此,应当加快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步伐,推动公积金多元多渠道投资方式的合法化,并为其实施提供法律支撑和保护,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3.2 改革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组织体系,促使管理功能和经营投资功能相分离。
目前在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既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又负责公积金的投资经营工作,职能复杂,分工混乱,很难做到各自有专攻,做投资决定时往往手忙脚乱,很难做出明智的投资选择。由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基金的投资经营工作,聘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专业知识充足的人员来专门负责此项业务,同时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对公积金资金流向进行实时监控。
3.3 建立有效监督管理体系,多位一体,强效联动。
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真正实现公积金投资的高效益,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是必不可少的。有效的监管体系需要将行政监管、金融监管和社会监管结合在一起,各级各相关部门必须上下一心,齐抓联动,与此同时严格的投资管理规范和监管制度必须建立起来才能防止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损失,保障公积金资金安全。
四、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住房公积金改革势在必行且任重而道远,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借鉴国内国际相关成功案例的经验,改善公积金投资结构,实现公积金投资的多元化、科学化,提高公积金的投资效益,以更有利于国计民生。
参考文献:
[2]于方舟.我国住房公积金增值保值新方式的探讨[J].北方经贸,2012(1):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