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人民核算实行的是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即在总行的统一领导下,大区分行、地市中心支行、县支行四级管理。这种与发展初期,会计核算和操作手段相对落后的是适应的。随着市场经济与体制的改革与发展,以及银行化、网络化水平的日益提高与广泛应用,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管理体制的弊端已初现端倪。主要表现在:独立核算单位过多,基本上是“一家分支机构一本账”,不利于会计核算管理,不利于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管理分散导致违章操作和各类差错、案件增多;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形成汇总速度慢,不利于金融监管等。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管理体制应顺应时代的需求,逐步减少管理级次,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上海分行经过大量和论证,决定在辖区内实行“四集中”改革试点。“四集中”即会计核算集中、事后监督集中、账务查询集中、会计保管集中。本文拟就“四集中”的可行性与必要性、重要意义及总体思路等进行探讨。 一、实行“四集中”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一)电算化、网络化技术的日益发展为实行“四集中”提供了技术保障。化手段和经验的不断增强,以及网络化技术的日新月异,改变了就地摆放账务数据的传统,一定区域内的数据可以集中存放、集中处理,辖内、异地间的数据靠网络加密传递,瞬间完成,安全可靠。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促使银行讲究效益和效率,为将会计核算主体逐步上移,把多个甚至几百个分支机构的会计业务集中到一个中心单位,由中心单位的主机系统集中处理提供了可能。
(二)中央银行职能的转换,金融监管职能日益突出使集中核算管理成为必要。随着金融监管任务的日益繁重,人民银行自身必须摆脱大量繁琐的具体业务,集中力量,突出监管。县支行的工作重点是对城乡信用社进行监管,化解中小的风险。因此,县支行必须进一步优化劳动组合,调整人员结构,增强监督部门的力量。近年来,人民银行的会计业务有减少之势,如取消商业银行系统内50万元以上大额转汇,银行汇票业务推行代理制,取消县支行发行库、业务库,逐步放开金银业务等政策的出台,使人民银行的会计业务相应萎缩,“一个县支行一本账”已无存在的必要了,集中管理已成必然。
(三)商业银行会计核算集中管理已先行一步,人民银行的会计核算管理趋向集中也是大势所趋。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走集约化经营之道,分别在系统内建立了集中核算管理体制。如银行建立了以大中城市,乃至特大城市为中心的集中核算系统;建设银行分别在二级分行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一级分行实行会计核算集中,银行正在建立大中城市集中式会计综合系统。人民银行作为银行业的管理行,应当顺应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发展作自我调整,以利于金融监管。
(五)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符合国际金融机构的通行做法。国外的大银行大都实行集中核算、集中管理,随着金融的全球化,以及风起云涌的银行兼并、重组浪潮,集中化的趋势还会继续发展、更加集中。
二、实行“四集中”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防范和化解会计风险,保障银行资金安全。第一,集中会计核算后,取消县支行的联行行号,县支行作为核算中心的网点终端,只办理往账业务的信息传递及来账业务的信息读取,不直接对外发出往账、接收来账,往来账业务统一由核算中心设立联行专柜进行办理。可以克服现行相当部分县支行办理联行业务,但因人员少、素质不高,联行制度及内控制度得不到严格执行而引发的联行案件。第二,集中办理联行业务后,一笔联行业务由原来一个部门完成,变成为由营业网点发起,核算中心联行专柜二个部门共同完成,其间信息传递不仅快捷,而且是网络加押传递,安全可靠,可以减少人为操作失误及人为图谋联行资金风险。第三,实行集中事后监督后,各营业网点的原始凭证都必须于次日传送至事后监督中心,由事后监督中心建立独立的事后监督系统,进行再次录入比对,并由人工对原始凭证进行认真的再次审核,这一严密的监督程序和较为全面的检查核对可以扼止基层网点个别别有用心人的作案动机,也可提高事后监督的威慑性和监督效率。第四,实行账务查询集中,联行业务的查询查复由核算中心设立查询专柜统一办理,切实做到联行核算与联行查询查复严格分离,可减少联行查询查复中存在的各种隐患。
(二)有利于优化劳动组合,增强基层金融监管的力量。实行集中核算后,目前的县支行会计部门变成了营业网点。根据需要,大多数营业网点只需配备3名会计人员,即录入员、复核员及网点主管即可,多余的会计人员便可从现行的核算系统中游离出来,充实到金融监管部门。
(四)有利于加强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水平。集中核算后,核算主体减少,管理半径压缩,今后各项会计规章制度大多下发至核算中心一级行执行即可,营业网点只办理会计凭证信息的录入、复核,无须熟悉或执行太多的规章制度,这样执行制度行的级别提高了,执行制度的主体—会计人员的素质也相应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严肃性能得到保证,会计管理的难度可大为减少。
此外,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核算系统的升级维护,现行核算系统及今后的监督系统每一次升级换代,都是经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县支行,层层拷盘下发,逐个安装,历时长、难度大、浪费多。集中核算后可以避免上述情况,系统的升级换代,维护显得轻松简便。
三、“四个集中”的总体思路
(一)集中会计核算。就是改变现行人民银行四级会计核算管理体制,将会计核算主体由县支行上提至中心支行今后可进一步上提至大区分行,直至总行,建立以中心支行为基本核算单位,各县支行为网点终端的集中式会计核算体系。
集中会计核算需在中心支行设置会计核算中心,作为会计核算的后台处理部分,集中存放和处理中心支行辖内各营业网点的会计数据。核算中心主要职责是:核查前台凭证信息录入的正确性;进行计息处理;负责日终总核算,登记总账、明细账、编制会计报告;对网点终端进行管理、实时监控等。核算中心下设联行专柜、查询专柜及营业网点,作为会计核算的前台部分。其中:联行专柜专门负责接收各营业网点发来的往账信息,补录有关要素后生成往账报单、发出往账;同时负责接收辖内所有营业网点联行来账,录入系统记账后将有关凭证信息发送汇入行。
查询专柜专门负责账务查询及联行查询查复事项,查询专柜独立于联行专柜,实现联行核算与联行查询查复严格分离。
营业网点是由现行的中心支行营业部及县支行会计部门改制而成,作为核算主机的远程信息录入终端。主要负责开销户;受理本网点范围内金融机构及客户提交的会计业务;录入、传递会计凭证信息;提入提出票据及办理信息查询等。
(二)集中事后监督。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的主机系统存有全辖会计核算的全部账务数据,但作为账务依据的原始会计凭证仍由各营业网点截留。为保证质量,验证经济业务真实、合法,必须变现行分散监督为集中监管,在中心支行建立与核算中心互相独立的事后监督中心,把各营业网点的会计凭证集中到监督中心,由监督人员将会计凭证及各类卡片的有关要素录入监督系统,监督系统从核算系统采集有关数据后进行自动比对,比对结果由计算机自动登记并输出,监督人员分析并确定差错类型后立即向差错网点下发改正通知书,限时纠正并反馈。同时,监督人员还须对会计凭证及各类卡片进行人工再次审核,与监督相互结合、人机共同监督,保证集中监督效率和质量,以及时、有效地发现和纠正会计核算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差错,减少并杜绝各类违章、违纪及违法行为,达到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范会计风险的目的。
(三)集中账务查询。即在核算中心内设立单独的查询专柜,专门负责各类账务查询,特别是联行业务的查询查复。查询查复报文由系统根据操作员录入的内容自动生成,并由网络自动传送,改变现行通过电报或邮局传递的状况,加快查询查复速度;同时设立查询专柜,可以减少查询中的漏查、错查、迟查等现象。
(四)集中会计档案保管。集中核算后营业网点主要的会计档案是会计凭证,这些会计凭证必须于次日后全部传送至事后监督中心,由事后监督中心监督后移至核算中心。因此,各营业网点可以不再保管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由核算中心设立专用档案库实行集中保管、专人负责。今后,业务量大的、有条件的行可采用先进的档案保管技术,如缩微管理,配备高速扫描仪,将会计档案扫描后刻入光盘,改变会计档案的保存方式,以提高会计档案的现代化和规范化水平。
目前,“四集中”的关键性工作———《会计集中核算系统》正由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总行会计财务司及上海分行联合开发,11月份将在上海分行辖内选点进行试运行,进一步完善后先在上海分行辖内推广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