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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视野下金融协调发展对策研究

2019-02-02 19:55:23浏览:551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关键词】协调发展,对策,研究,金融,下,统筹,视野,城乡,金融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金融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必然会带来在城乡之间配置差

【关键词】协调发展,对策,研究,金融,下,统筹,视野,城乡,

金融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金融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必然会带来在城乡之间配置差异性问题。我国城乡金融统筹协调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乡金融发展水平不协调

(二)城乡基础性金融资源配置不均衡

(三)城乡实体性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

从金融工具体系来看,城市金融工具门类齐全,不仅包括存款、贷款、票据、信用证、信用卡、股票、债券等原生性金融工具,还包括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性金融工具。農村金融工具则相应单一,衍生性金融工具基本没有,而原生性的金融工具基本上以存、贷、汇老三样为主。因此,一个基本的判断是,实体性金融资源在城乡之间配置是非常不均衡的。

三、我国城乡金融非协调发展的根源

从上可以看出,我国金融系统在金融资源的分配上表现出了明显的城市化倾向,在信贷配置中倾斜于城市非農业部门,農村金融发展滞后,農村金融机构只是动员農村储蓄以提供城市工业化资金的一个渠道,30多年的改革开放,这种状况依然没有完全改变。统计显示,城市占据了85%的金融资源,而广大農村只占15%左右,即使这15%左右的金融资源,真正投向農村的更是微乎其微。金融资源配置的非農偏好非常明显。城乡金融发展失调以及金融资源的低效率配置所产生的经济增长抑制效应和城乡收入差距效应是非常明显的,这已经被我们的实证研究所证明。政府行为(有形之手)与市场机制(无形之手)是影响资源配置的两种主要机制,有必要深刻分析它们在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而找到制约城乡金融协调发展背后的根源。

(一)政府行为的主导作用导致非协调性

(二)市场机制的内在作用加剧非协调性

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金融资源流向、流量和组合等均受利益驱动。金融资源的供给主体作为理性经济人,金融资源向比较利益高的地区流动,这是市场经济过程中一个基本的普遍的现象。由于農业较之非農产业具有投资的长期性、经营的零散性以及高风险、低收益性等典型弱质性的产业特征,農村金融生态环境不理想,金融资源向城市集聚,经济效益显然要高于農村。因此,市场机制作用下,農村十分稀缺的金融资源大量外流是势所难免的。同时,市场机制下,更容易诱致金融机构的排斥行为。金融排斥(financial exclusion)是为了实现自己价值最大化的经营目标规避风险采取的一种理性市场行为。金融机构通过在農村地区少设立网点(地理排斥),采取严格的风险评估手段(风险排斥),苛刻的信贷条件(条件排斥),较高浮动的信贷利率(价格排斥),以及差异化的营销手段(营销排斥)将三農排斥在金融服务之外。金融排斥的五个维度相互强化,不断累积,加上其他因素的合力影响,导致我国不少農村,特别是落后地区的農村陷入经济与金融的恶性循环之中。可见,市场机制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剧了農村金融资源的外流,政府的输血赶不上自身体系的失血,城乡金融发展水平差距越来越大。

四、促进我国城乡金融协调发展的对策选择

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趋向是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统筹。所以,必须将金融发展置于城乡统筹的视野下。金融发展的关键在于如何实现初级阶段的農村金融与中高级阶段的城市金融协调发展。在协调发展过程中,要将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有效地结合,既要体现市场机制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又要充分发挥政府调控的积极引导作用。

(一)强化政府城乡金融统筹职能

在现有城乡经济金融差距的基础上,城乡金融发展要实现从失调到协调的转变,政府的作用依然不可或缺。但其作用的发挥不应是行政性干预,而是提供更多符合市场规律的制度安排,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首先,完善農村保障支持体系。在保障支持体系缺乏的状态下,農村金融机构难以抵御和分散由農业风险所引致的借贷风险。因此,引导金融支持農村,必须要求完善農业保险、担保基金、信用评级等農村保障支持体系。其次,综合协调好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通过利率优惠、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税收减免等措施,建立農村资金回流机制。再次,加强農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支付体系、信息管理服务、技术支持服务等,降低金融机构开展農村金融业务的成本。最后,在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应尽快落实国务院2010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在農村地区积极组建和参股新型農村金融机构等,促进農村金融需求和金融服务的有效对接。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二)构建包容性的農村普惠金融体系

(三)建立有效的城乡金融联动机制

城乡金融机构之间也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实现城乡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首先,城市金融机构和農村金融机构之间可以通过金融控股、参股、同业拆借等形式实现金融资源向農村流动。其次,城市金融机构通过提供人才培训、宣传和信息服务等方式发挥对農村金融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最后,城市大型金融机构可以借鉴国际成功的运作经验,采取连锁店形式,按照统一的品牌,采用标准化、规范化的流程,独立、专业的经营方式,设立新型農村金融机构还是有利可图的。

参考文献

[3]王修华,村镇银行发展的制度约束与优化设计[J],農业经济问题,2010,(8).

[5]王修华,新農村建设中的金融排斥及破解思路[J],農业经济问题,2009,(7).

[6]王永龙,城乡金融的非均衡性及其后续效应[J],改革,2009,(10).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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