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要素的保障和支持。无论从国家政策、产业发展前景还是金融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而言,加大金融支持浙中文化产业发展的力度正当其时。由于浙中文化产业自身的不足、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创新的滞后、文化企业金融生态环境的缺陷等多方面原因导致了当前金融支持浙中文化产业支持的不足,需要通过加大金融政策倾斜、推动金融文化产品和服务创新、增加文化企业多渠道资金供给能力、加快文化产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努力加大对浙中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关键词:浙中;文化产业;金融支持
文化产业是知识经济、信息科技、文化工业、思想工厂四位一体时代所出现的一种新型产业经济类型,具有低资源依赖、高附加值、长价值链、大需求弹性等特征,是典型的绿色经济。当前,浙中文化产业呈现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已成为拉动浙中地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强市,实现由文化资源大市向文化强市的跨越,对于建设和谐金华和实现浙中崛起,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个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高效益的行业,金融支持对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提高浙中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正当其时。
一、浙中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背景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振兴文化产业的政策措施。
2009年,又提出了《关于加快文化大市建设推动金华从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浙中文化产业的发展寄予了更高的期望。
(二)浙中文化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金华是国家级的历史文化名城,素有小邹鲁之称,曾孕育了邵飘萍、严济慈、黄宾虹、李渔、吕祖谦、骆宾王等一大批文化大师,历史积淀十分深厚,文化类型极其丰富,积累了难以估价的文化资本。
在厚重历史文化的继承发扬中,浙中地区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特别是近年来,在加快建设文化大市政策的推动下,金华各地文化产业取得了突破性发展。目前,全市有各类文化产业经营单位1.4万余家,从业人员30多万人,年产值超过450亿元,形成了印刷包装业等年产值达150多亿元的五大类文化产业,全市除了拥有5000余家文化经营单位之外,还有近9000家文化产品生产加工企业;
文化产品年出口销售额达50多亿元,出口国家和地区达到212个[1]。网络文化产业、影视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电子信息服务业等异军突起,文化产业已成为我市资源消耗较低、环境污染少、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朝阳产业,正成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前景极其广阔。
(三)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体现金融发展内在要求
二、金融支持浙中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及制约因素分析
近年来,金华市金融机构着力改进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方式,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浙中文化产业的发展,但总体而言,金融支持浙中文化产业发展的力度仍较为有限,金融服务滞后,不能适应浙中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截至2010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贷款余额只有3.45亿元,仅占各项贷款的0.1%,与文化产业在全市GDP中超过6%的比重相比,文化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明显偏小,文化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文化企业的资金需求存在较大的缺口。究其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浙中文化产业自身不足制约金融介入
近年来,尽管浙中地区的文化企业数量迅猛增长,文化产业发展较快,但是浙中地区的文化产业总体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产业主体以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具有小、散、滥的三大特点,主要分布在文化旅游、娱乐、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领域,产业层次低,企业规模偏小,效益不高,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缺乏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金华也一度被称为卖廉价劳动力的文化沙漠。义乌、永康等地的小商品、小五金等特色产业虽然较为发达,知名度较高,但由于缺乏文化创意的支持,只能处于产业链的底层,产品档次不高,利润十分微薄。同时,浙中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尚在进行,市场化程度相对低,市场主体数量较少,尚未形成规模性的主体群。加上文化产业有形资产不多,还款来源无保证,市场价值确定性不强,文化企业的品牌、商誉和知名度等主要的无形资产难以进行有效评估等客观因素,使我市文化产业缺乏信贷准入的依据,影响了金融对浙中文化产业发展的应有支持力度。
(二)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服务创新滞后
文化企业与工业企业有着显著的不同,文化的产业属性对大多数金融机构来说还很陌生,客观上制约了金融机构对浙中文化产业的介入力度。一是对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够。由于我市文化产业产值较小,金融机构往往对其不够重视,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普遍存在忽视文化企业的惯性思维,导致服务于文化产业的金融产品创新动力和技术不足,很多银行业务人员对文化企业的业务不熟悉,存在畏难情绪,信贷介入积极性不高。二是现有金融服务品种难以满足文化企业需要。金融机构对文化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仍局限于传统的信贷服务,文化企业亟需的咨询、顾问、理财等金融服务严重滞后,普遍缺乏针对文化产业的金融产品,大都把文化产业贷款等同于一般性的贷款,没有在贷款利率、服务等方面区别对待。
三是基层银行对文化产业贷款审批权限不够。由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不成熟和高风险,信贷审批权限往往集中在上级行,很多小型文化企业的贷款均通过第5期陈婧:浙中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探讨55个人贷款的方式获得,影响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力度。如前几年,磐安县某银行曾有向当地传媒中心放贷的打算,却没得到上级行的批准。
(三)浙中文化产业的金融生态环境亟待改善
与工业企业比较成熟的融资模式相比,文化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尚缺乏成熟的评估、交易和风险分担等平台,金融生态环境较差,这对以版权收益为核心资产的文化企业的融资带来明显的制约。一是融资中介服务和相关配套措施不够完善。浙中地区尚无权威的无形资产评估中介机构,也未建立著作权或版权等权利的登记、评估、交易流转和处置保护机制,对文化企业融资服务能力不足。二是缺乏贷款风险分担组织。浙中地区各级政府现有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规模普遍较小,可用于文化企业融资担保和贷款贴息的扶持资金有限,仅少部分文化企业能够受惠,同时现有的保险和担保机构对文化行业的介入积极性不高,专业性的文化创意融资担保机构非常匮乏。三是缺乏质押版权的交易平台。与有形资产交易相比,文化企业知识产权的交易更加复杂和专业化,由于缺乏完善的交易处置平台,银行作为贷款债权人通常很难处置企业贷款融资时所质押的文化版权,因而在更注重风险控制和责任追究的形势下,银行信贷员对文化企业的融资往往爱莫能助。
三、金融支持浙中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浙中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要素的保障和支持。在当前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的背景下,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高度,加大对浙中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加大浙中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扶持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浙中文化产业的财政性投入,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增加担保资金的规模,研究出台文化产业的贷款贴息和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研究设立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充分激励商业银行、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及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支持浙中文化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如可由政府成立财政独资或注资控股的担保公司,对需要金融机构信贷支持而暂时又达不到信贷准入条件的文化产业项目提供担保,降低信贷风险,从而提高金融机构支持浙中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进一步加大信贷窗口指导的工作力度,通过出台金融支持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从文化行业金融的角度,注重研究浙中文化产业的发展前景和金融需求特征,深入挖掘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新增长点,重点支持浙中地区的网络文化、影视文化、文化旅游、电子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等文化产业发展。
(二)推动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金融机构
要抓住当前国家深入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的良好契机,对各重点文化产业领域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明确信贷投入的重点,不断加大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培育新的信贷业务增长点,稳步提高文化产业信贷投放的比重。要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通过借鉴其他地区和其他业务领域的金融产品设计理念,结合实际开发出一些有助于文化产业市场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文化发展的能力。如针对文化企业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较多,可供抵押的房地产等有形资产有限的特点,大力发展股权、商标专用权、门票收益权、版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解决文化企业抵押担保难问题,推动文化产业融资取得实质性突破;进一步深化金融服务,推动贷款流程改造,简化授信审批程序,提高贷款发放效率,有效满足文化企业高时效性的资金需求,并结合网络文化、影视、文化旅游、电子信息服务业等文化产业的特点设计提供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纳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范畴,建立健全内部的文化金融业务考核激励机制,积极推动文化金融业务快速发展。
(三)增加文化产业的多渠道资金供给能力
建立并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在发挥银行信贷间接融资作用和正规金融体系主导作用的同时,努力发挥直接融资和民间融资的补充作用,多渠道扩大文化产业的社会融资总量。首先,政府应深入推动文化企业体制改革,对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提供培训、辅导和推介服务,推动更多优质文化通过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公司债券、地方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私募票据等方式融资,支持文化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融资发展[3]。其次,政府应推动建立金融机构与文化企业融资对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 0 1 1年56组织开展文化产业项目推介会和银企洽谈会,发布文化产业相关信息、动态数据以及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等,推动文化企业引进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吸引民间资金和外商投资浙中文化产业,积极探索信托投资计划、人民币跨境融资以及文化产业项目未来收益证券化等融资方式。再次,完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成立专门服务文化产业的小额贷款公司、互助基金等融资服务机构,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针对性和专业化的融资服务,进一步增加文化企业的融资来源渠道。
(四)加快文化产业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推动建立浙中地区的无形资产评估、登记和流转体系,研究制定包括著作权、版权、商标专用权、门票收益权等在内的无形资产评估、登记、流转和托管等管理办法,加快培育规范高效的无形资产流转市场,消除银行业为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服务的制度性障碍[4]。加快中介服务市场建设,通过引入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发挥其增信功能,弥补银行内部信用评级的缺陷,为文化企业的信贷融资提供决策参考。通过设立和引进文化产业担保基金、文化产业保险公司为代表的风险分担机构,硬化版权价值,转移银行贷款的风险,进一步吸引信贷资金扶持浙中文化产业。鼓励组建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机构和专业的评估机构,积极发挥各类中介组织在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为资金交易双方提供科学合理的评估中介服务,解决文化企业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评估难、抵押担保难和资产变现不易等问题,畅通无形资产交易流转机制,降低交易流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