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商业的内部是其“免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首先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然后通过与国外商业银行的比较指出我国银行在内部审计方面存在的差距及原因,最后提出相应改进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信息时代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差,监督能力有限
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架构中,内部审计的独立评价角色未能凸现出来。总行及一级分行分别设有审计局和审计处,但由于缺乏独立性和规范有效的审计标准,很难真正发挥作用。在分行审计部门及其负责人直接对分行行长负责并报告的情况下,要保持分行审计的独立性是较为困难的。审计部门不能参加有关的经营会议,与审计有关的会议资料也很少送达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缺乏责任追究机制,导致很多问题不能得到根本解决,审计的权威性不足。
(二)内部审计工作缺乏规范性的审计标准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缺乏规范化的审计标准,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未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许多银行依据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但相对于审计工作规范化要求相差甚远,如在审计计划制定、目标确立、报告渠道及工作程序的设计、的监督和控制等方面缺乏专业和完善的标准,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大多依据领导和自己的经验及习惯做法。
(三)内部审计工作内容不够全面,工作范围仅限于事后审计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还停留在查错防弊上,只注重检查凭证、报表等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业务操作是否合规、合法等,缺乏对信贷资产质量、风险责任、效益进行事前和动态的审计和监督,更缺乏对银行内部管理结构、内部控制状况、各岗位业务规范状况等做出事前的总体评价和建议。如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没有审计部门人员的参加,贷前资料也不需审计部门的审查等。
(四)审计价值不高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满足于真实性、遵循性等较基础的审计目标,审计发挥的作用有限,审计方式单一、内容陈旧,审计方法往往是围绕报表、账簿、凭证及规章制度开展查账、算账、找问题、提建议的思路,难以提供有重要价值的审计信息,审计价值难以提升,也未能形成一套风险预警系统及风险识别控制体系。
(五)审计手段落后
审计中完全依赖审计人员的个人能力和素质,审计手段相对滞后于业务发展,导致审计时间长、高、审计效果不明显。
(六)复合型的审计人才缺乏
目前,我国银行系统的内部审计人员主要来源于财会人员,他们在行业背景、信息技术、知识及风险管理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欠缺,这导致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
二、美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特点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强,有很强的监督能力
美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规范里明确规定各银行要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对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保障股东的利益,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任何一家银行的董事会里一个必不可少的委员会就是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委员都是银行高层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这是银行审计部门的最高决策机构。各分行的审计部门向总行审计部门报告工作,总行审计部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和报告工作,审计部门的年度经营预算、年度工作安排和季度审计工作的评价等,都由审计委员会最后决定。美国的审计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各家银行审计部门的外部也有利于银行审计部门完成其重要责任。承认、尊重和发挥银行审计部门的重要作用,是西方银行家的一种基本常识和起码品质。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要求审计部门定期报告工作、不定期检查和了解内审工作结果。
(二)内部审计工作有统一的规范性审计标准
美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一般都遵循内部审计师协会发布的审计标准,如审计工作底稿标准、审计程序作业标准和审计质量控制标准等。各项业务审计程序非常规范,每一项业务怎样审计、主要风险在哪些环节,控制点是什么,审计哪些问题等都有具体的程序规定,各项审计都是照章操作。
(三)审计理念领先,审计工作全面,审计价值高
美国商业银行现在的审计理念是:内部审计人员应是银行管理的顾问,而不是巡逻的警察。在顾问咨询的审计理念影响下,审计人员注重有关经营审计技术方法的运用,建立和形成了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方法体系,经营风险的识别、衡量与评估方法体系、计算机审计技术、控制技术等一整套经营审计技术。
(四)审计手段先进
美国审计部门一般都建立了单独的网络,审计部门的全部联网,能够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并通过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业绩考核系统等信息系统对审计资源进行管理。此外,在银行业务处理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中,都留有审计部门获取数据和信息的接口,以便审计人员能及时获得业务经营管理信息数据,及时实施在线审计和非现场审计。
(五)审计人员专业素质强
以美国著名的花旗银行为例,它建立了总部一级的内部审计组织,直接实施全辖内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设在总部,分行一律不设。如美国花旗银行的亚太地区内部审计分部有57人,又分为4个办事处,分别驻中国香港、新加坡、悉尼和马尼拉,在中国内地的业务由设在香港地区的内部审计分部负责。首席审计官虽然是高级副总裁,但不对总裁负责,不向总裁报告工作,而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内部审计人员可以从各业务部门中优先选聘,派驻内部审计人员也可以在当地选聘,但必须由总行内部审计部门直接选聘。内部审计部门均有独立的财务预算,其待遇从优,不低于业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的内部机构根据任务大小及其经营业务品种的不同按业务种类、区域来划分,它的内部审计总部设首席审计执行官,下设调查部、业务审计部、辅助管理部、监督检查部、审计培训部、现场审计部。在现场审计部又下设7个分部:北美一部(负责资金、审计)、北美二部(负责零售业务审计)、北美三部(负责衍生工具审计)、亚太部、拉美部、欧洲一部和欧洲二部。所有的内部审计部门都直接归花旗银行内部审计总部领导,向首席审计执行官报告工作。总部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备均占相当比重,它的审计部有575人,占全行员工总数的0.58%。
三、解决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完善银行法人治理结构
首先银行应该确定内部审计发展的目标和改革路径,如实行垂直领导,提高其独立性,并给予内部审计部门在和物力上的支持。
随着我国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应考虑由审计委员会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各级分行的内审部门人员由总行审计委员会统管,其人事、劳资等关系全部集中在总行,以提高内审人员的独立性。各级内审部门应该不受限制地向上级内审部门报告审计结果并提出必要的改进建议,内审人员的业绩表现由上级内审部门来进行考核,这样可以避免内审人员承受不必要的压力,正确履行其职责。
(二)提高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尽快制定统一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准则》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操作规程》,促进内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同时也有利于管理决策层和被审计单位对内审工作的理解和评价,该准则和规程应达到以下目的:说明内审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为内审工作提供流程框架和指南;建立内审工作业绩的评价标准;运用系统的方法来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只有审计评价标准规范化、程序化,才能真正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和制约作用。
(三)应大力加强非现场审计和以风险为导向的动态审计
从目前银行审计的流程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内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很少实施风险评估和内控测试这两个步骤。在审计过程中也普遍未采用科学化的抽样方法,审计重点基本上凭经验确定。因此审计中很有可能遗漏重大风险点。我国商业银行可通过加大信息化审计手段的建设来广泛应用各种实时在线审计方法,对各项业务的各类风险进行连续、系统、综合地评价和分析,识别异常波动的成因,从而及时发现各种重大风险,提高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内审部门应定期与其他职能部门一起对各项业务进行分析和评价,找出高风险业务领域和风险控制点,建立起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真正实现动态、有效的监督。
(四)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后续教育和培训
商业银行应确保银行拥有与其规模和业务性质相匹配的审计能力,改变内审部门属于后台部门的观念,将优秀的人才吸引到内部审计部门。同时,鼓励和支持审计人员参加专业资质考试,如()、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注册分析师(CFA)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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