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02年东亚、汇丰、渣打、恒生银行等第一批外资银行内地分行获准开办网上银行业务以来,花旗、德意志、摩根大通和瑞穗实业银行又获准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先后有花旗、汇丰、渣打、德意志等银行上海分行和新加坡发展银行等获准 QFII托管业务和网上银行业务。部分外资银行还相继推出了结构性存款、多币种账户、活期存款账户透支和买方付息票据等业务。经国家外汇局批准,上海最近又在全国率先实施外资银行外汇贷款管理改革试点,在沪经营的外资行可自行审核办理外汇贷款利息和费用的收付。
经营特点显著
客户选择趋同。我们在对上海近20多家外资银行的中发现,外资银行的贷款对象中有80%— 90%的客户是其本国在华的独资或者合资企业以及相关的外籍人士。这一方面是因为外资银行是随其本国(地区)在上海和江浙的直接和贸易服务而来到上海的,大型的母公司往往与其本国银行签订了全球合作协议,其在华子公司将理所当然地选择其母国银行的在华分行。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对本国的企业有可靠的信息和资信评级,可以做出相应的贷款和投资。
业务经营集中。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其母公司的主办银行也随之纷纷进入中国,为这些老客户提供配套的金融服务。截至2003年7月,上海市外资金融机构的外商投资企业贷款余额为54.29亿美元,占全部外汇信贷的 79.6%。大多数的外资银行,特别是欧洲的银行、日本的银行和韩国的银行,批发和公司业务占80%以上。外资银行业务集中不仅表现在公司业务上,还表现在外汇业务上,在34家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中,九成以上外资银行的外汇业务占其全部业务的八成以上。
地区差异性强。在沪的外资银行,无论是在客户方面还是业务取向以及经营战略上都表现出了一定的地区差异性。如美资银行实力雄厚,客户资源丰富,业务拓展能力强,金融品种差异性大,经营方式灵活。欧洲的银行则表现出了稳健成熟的特征,他们更关心未来的发展空间。亚洲的银行由于差异小,进入市场更容易一些。
来沪的外资银行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当年就可以开展全面的外汇业务,但对开展个人零售业务的准入顺序不同,中外资银行在竞争方面表现出了如下特点:
同一国家或地区的竞争大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竞争。调查中,瑞穗实业、三井住友和日联银行均表示,他们的目标客户仍是日资企业,原因是对其资信比较了解。所以,日资银行间公司业务的竞争就格外激烈。
在外汇结算业务上也是如此,由于同一国家和同一地区的币种相同、业务特点相同,因此,竞争也就更为激烈。
同质业务的竞争大于不同质业务的竞争。同质业务是指那些性质相同,差异化不大的业务,如贸易结算业务,这是上海中外资银行共有的业务。所以,中资、外资、中外资银行间都存在激烈的竞争。企业的偏好,银行的服务水平,地区的渗透能力,以及与其他业务的连带关系都可能成为决胜条件。比较而言,中资银行间的竞争更为激烈。我们应当十分注意这类业务的恶性竞争问题。
此外,在托管、信用卡,咨询服务方面,各外资银行间也有激剧的竞争。当前,渣打银行、东亚银行与汇丰控股以及汇丰控股与花旗银行间也存在全面的竞争。
公司金融业务的竞争大于零售业务的竞争。公司金融业务对地域文化、风土人情的要求没有个人业务那么多,限制也比较少。目前零售业务开展较好的只有花旗、汇丰几家大银行,且又集中于高端客户。欧洲的大部分银行暂时都不想在中国大陆开展零售业务。目前,已有德意志银行和荷兰银行上海分行开展了个人零售业务。合作逐渐深入
今年,外资银行与中资商业银行多方合作正在进一步加强。
在资本合作方面,外资银行与中资股份制银行合作的意愿强于与四大国有银行。调查中发现,大多数的外资银行更愿意与中小商业银行进行股权合作,因为他们创新能力强,经营灵活,不良资产率低,有很强的后发优势。如汇丰集团收购上海银行8%股权,随后又参股平安公司;花旗银行收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股权,成为浦发行的第四大股东。
在具体业务合作方面,外资银行更倾向于实力雄厚且信誉较高的国有商业银行。如花旗银行为了提高客户资金到账速度,安装了工行和农行的资金清算系统。三井住友等银行也倾向于与中资的大银行合作,认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拥有的战略资源更容易提高其业务处理能力。
从合作意愿上来看,美资和日资银行明显要比欧洲银行强。日资银行和美资银行在个人业务、零售业务、网上业务和中间业务方面的竞争尤为激烈,他们都倾向于与中资银行合作,以缓解网点的不足,比如瑞穗实业就希望与民生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花旗银行准备和浦发银行在银行卡领域开展合作等。相比而言,由于欧洲银行在经营策略上不准备在个人业务上投入较多,他们与中资银行的合作意愿便不那么强烈。焦点初现端倪
目前,外资银行基于效益的分析和对的理性预期,仍处于战略布局阶段,但是,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兑现,中外资银行竞争的帷幕渐次拉开,竞争的焦点也初现端倪。
国际结算业务的较量寸土不让。虽然外资银行在客户资信、咨询服务和银行业务上有很强的优势,但是,由于约束较多,比如,目前外资行对中国占有的份额有限,特别是零售业务方面,利润低、周期长、风险大、机会较多,外资银行不想过多涉足。
公司业务争夺近于白热化。外资银行大多实行全能银行的经营模式,与严格分业的中资银行相比,其全方位的服务易于满足客户多元化的业务需求,外资银行竭力与国有商业银行争夺的企业或行业,除了外商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外,还包括中国的外向型企业,跨国企业、大型集团公司和高新科技企业以及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因外资银行能为这些企业提供包括现金账户的支付、抵押贷款、租赁、职工养老计划、消费贷款、企业资产管理和投资顾问等一揽子服务,且有助于其扩大出口,降低成本,所以这些企业会选择那些服务方式灵活、效率高、态度好的外资银行。
在沪部分外资银行已经开始在零售业务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他们布设网点,与中资银行合作,建立信用卡中心,特别是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进入中国后,将会对国内四大银行的银行卡业务和消费信贷业务带来极大的冲击。
此外,花旗等8家外资银行抢先注册多项专利,仅花旗就有19项专利进入最后审批阶段,而国内四大国有银行目前只有11项专利。花旗的19项专利有3个共同特点:第一,大多冠以“系统”、“方法”之名,是一些商业方法;其次,他们主要是配合新兴的网络技术或技术而开发的金融服务与系统方法;其三,多是具有一定前瞻性的发明专利。花旗银行19项发明大多直指网上银行业务,这是外资银行争夺国内客户最快和最有效的途径。同时,这些专利一旦成功,不仅可以强化花旗自身的服务能力,从专利转让授权中获利,更为重要的是,一旦同台竞争,稍有侵犯就有可能面临巨额罚款,最终面临被迫退出市场的危机。
人才竞争决定中外资银行的成败。外资银行的雄厚实力、有效的激励措施和灵活的用人战略以及丰厚的待遇都对中资银行提出了挑战。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甚至央行和政府机关的部分资深职员以及高级管理人才,流失到外资银行和其他,给中资银行带来损失,同时,也为外资银行带来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和无形资产。相比之下,中资银行对人才的重视远没有落到实处,应当充分认识到人才的竞争将是一个焦点问题。
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恶性竞争不利于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某些银行,为了完成考核指标、争夺客户,不顾风险、不顾回报、不计成本,打擦边球,有些中资银行对外资银行的人民币同业借款利率不断下降,甚至下浮到30%-40%。如此低的利率在使外资银行获利的同时,也使他们对中资银行的风险意识和管理水平疑虑重重。类似的恶性竞争,只能加大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最终导致系统风险。
中外资银行的差别待遇和经营模式的不同,不利于公平竞争。目前,外资银行享受了部分超国民待遇。从中外银行负担差异来看,中资银行比外资银行至少高出五个百分点;外资银行的外汇贷款可以结汇,而中资银行则不可以;外资银行上海分行的经营地域可以扩展至江浙两省和其他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中资银行的分支机构却不可以跨地区经营。这种不平等的情况扩大了外资银行单个机构的经营地域,降低了外资银行的网点成本。毋庸置疑,税收、中间业务管理等,外资银行其实也部分享受了超国民待遇。
外资银行混业经营,中资银行分业经营,经营方式的不同带来了竞争力上的差异。尽管外资银行在中国必须按中国的要求来做,比如,花旗银行由银监会监管,所罗门美邦(花旗的公司)由证监会监管,旅行者集团(花旗的保险公司)由保监会监管。花旗的代表处、分支机构不能兼营,人员也不能交叉,物要分开。但是,花旗集团内信息共享,网络统一,其保险客户、证券客户和银行客户之间可以相互影响。而中资的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却是各自为战,无法共享信息。
与外资银行相比,中资银行在竞争和风险的考虑上就稍嫌不足。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协议,我国将逐步取消对外资银行外币业务、人民币业务、营业许可等方面的限制,履行如下承诺:正式加入时,取消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在客户对象方面的限制,外资银行可以立即向中资企业和中国居民全面提供外汇服务,且不需要进行个案审批。正式加入时,立即允许外资银行在现有业务范围基础上增加外币兑换、同业拆借、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等业务。2003年底开放外资银行对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2006年底,允许外资银行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这意味着加入后五年内,外资银行将享受国民待遇。三年宽限期很快就到,中资银行在经营目标、管理模式、和体制改革上都没有根本的改变。中资银行在国家信用的担保下,在各种政策的保护下,依靠其本土优势,仍旧占据着国内市场的垄断地位,不少人很快就淡忘了“爱立信事件”之痛,放松竞争意识,淡化风险意识。以美洲银行为例,其非利差收入构成就有存款账户服务费、银行卡服务费、信托服务费、交易收入、私有权益投资服务费、贷款销售服务费、证券销售服务费和分支机构及业务销售收人等11项内容。而我国的商业银行,实行严格的分业管理,普遍存在着中间业务起步晚,范围窄,创新能力差,产品单一,缺乏吸引力的问题,中间业务中起主导作用的是那些筹资功能较强、日常操作简单的结算类和代理类业务。近年来,中资银行加强了金融创新的力度,纷纷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推出买方付息票据和保理业务,同时,央行和监管机构也积极鼓励各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减少审批环节,从结算账户到银行卡的推广都给予足够的支持。但是,如若中资银行不从根本的观念上进行改变,不把利润和风险收益回报当作经营的目标,没有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以及风险内控机制,就无法形成核心竞争力,赖以形成垄断的本土优势和网点优势,就会成为桎梏和战线过长的成本劣势。
虽然,中外银行之间,已经从不同层面上展开了合作,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还来沪鼓励外资参股,但是,在沪的大部分外资银行仍对合作持谨慎观望态度,外资银行的股权合作意愿不强,尤以欧洲的一些银行为代表,其根本原因在于担心合作太高,失去控制权,像合资企业那样产生摩擦和经营风险。外资银行的合作更多考虑的是成本收益的对比,是抢滩中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