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试图通过回顾商业风险理论,分析研究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成因,最终探究符合中国国情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战略。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内部治理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概述
商业银行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而招致损失的可能性。按风险成因可以分为:
1.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这是由于客户违约导致商业银行资产损失的风险。
2.国家风险。指的是在特定的下,产生于往来过程中,与国家主权行为相关而无法为个人或企业行为所左右,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包括主权风险,风险等。
3.汇率风险。由于汇率的波动,使银行在交易中蒙受的风险。
4.操作风险。指商业银行在业务营运过程中,由于内部管理和操作不当导致的风险。
5.流动性风险。这是指商业银行缺少足够的现金清偿,或保证客户提取存款从而导致银行信誉受损甚至倒闭的风险。
6.环境风险。由于国家政策发生了变化,使银行面临损失的风险。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指商业银行通过风险分析、风险预测、风险控制等方法,、回避、排除或者转移经营中的风险,从而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保证经营资金的安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是收益一定条件下的风险最小化;二是风险一定条件下的收益最大化。
二、国有商业银行风险分析
我国的经济尚处于初级阶段,国有商业银行不仅面临着绝大多数国外商业银行同样面临的经营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更面临着~些特有的风险,如资本充足率偏低的风险,不平等竞争的风险等等。在特定时期,由于信用风险形成的不良资产居高不下,和资本充足率偏低造成的不能足额拨备准备金问题,已成为国有银行风险管理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其成因是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产权制度缺陷
制度缺陷的最根本的表现在于产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一股独大”。国有银行在经营中势必处处听命于国家的政策或命令,难以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股权不合理引发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国有银行职能错位。一直以来,国家没有把国有银行作为中介的职能和国家的管理职能分开。前者强调的是“竞争性”、“盈利性”,后者强调的是“公共性”,国有银行常常以后者代替前者,甚至为了后者牺牲前者。银行不是根据市场资金供求和效益决定资金投放,而是根据经济增长速度、结构平衡、国有企业改革乃至安定团结来决定银行资金投放。国有银行实际上成了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甚至是第二,作为代价,必然是银行改革滞后和几万亿不良贷款的堆积。
2.国有银行所有者缺位。国有银行名义上是全民所有,但全民所有是虚的。所有者职能事实上有一些政府部门共同行使,如业务上由银监会负责,出资人角色由财政部充当。作为国企必须接受署的审计,而董事会成员由政府任命,政府作为所有者是抽象的,没有一个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持股主体,其后果就是:虽然很多政府部门插手国有银行的业务,但没有任何部门对其收益感兴趣,更没有哪一级政府对其盈亏负责任。银行管理者虽掌握着庞大的金源,但由于经营状况与自身利益没有直接关联,使其缺乏追求盈利的动机,普遍陷入无过则为功的窘境,更有甚者,管理层极易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许多管理者利用所掌握的权利,损公肥私,监守自盗,这也是国有商业银行成为经济犯罪高发领域的原因之一。
3.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在一定条件下,股权结构能够影响甚至决定公司治理结构。因为,公司股权结构不同,股东行为也会随之不同,对公司治理机制发挥作用的影响也不~样。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距离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基本上没有形成三权制衡的治理结构。风险管理赖以依靠的企业治理框架并未建成,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又多围绕信贷风险而设置,风险管理赖以发挥作用的组织框架并不完善,从而导致银行整体风险的管理无法系统开展,只是依靠一些部门或个人各自为战,难以形成合力,产生令人满意的效果。
(二)外部市场缺陷
1.市场经济运行尚不稳定。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尚不成熟,一些地方在经济发展思路上还没有摆脱盲目和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思维模式,地区之间相互攀比,把增加作为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手段。过短的经济周期,和过于剧烈的经济波动,蕴含着大量泡沫成分,当泡沫破灭,即需求发生变化时,会使大批企业陷入经营困境。由于中国单一的依赖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银行的问接融资的金融结构,意味着国有商业银行在事实上最终承担着经济波动的大部分风险。
3.经理人市场尚未形成。完善的经理人市场是指经理人能自由流动,并且由市场供求决定其价格,实质是经理人的竞争遴选机制。在竞争的经理人市场上,经理人的市场价值(收入)决定于其过去的经营业绩,因此,经理人必须积极努力工作,改进自身在经理人市场上的声誉,从而提高未来的收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总行的行长都由国务院任命,而非从市场选聘,是副部级官员,对行长的主要激励来自于职务的进一步升迁,约束来自于党纪,国法,而不是来自于契约,而对行长筛选中市场机制的缺失,易使代理人的行为扭曲,风险难以控制。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策略
(一)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治理环
1.人大、政府合理制定各项法规。法律法规是银行经营的重要外部,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有力依据,也是惩治犯罪,遏制道德风险的有力武器。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对于规范国有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与企业的关系,保障银行的正当利益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整,而且严重滞后于银行业的发展,对于某些新出现的金融犯罪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定,造成无法有力打击银行犯罪,使得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使银行的潜在风险上升。全国人大、中央政府对加快法制建设肩负着重要责任,当前主要任务是在全面系统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梳理、补充、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体系,使法律法规适应的需要。
(二)完善内部风险控制管理体系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要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前提下,有效遏制内部人控制,实现对银行经营管理层经营执行权的有效监督和制衡。确保银行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有效制衡贯穿于银行全程运行之中,使银行稳健经营,持续发展。通过公司治理的组织结构和制衡机制,可以从源头上运用体制、机制、技术的合力防范化解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确保有效经营。
3.经理人市场尚未形成。完善的经理人市场是指经理人能自由流动,并且由市场供求决定其价格,实质是经理人的竞争遴选机制。在竞争的经理人市场上,经理人的市场价值(收入)决定于其过去的经营业绩,因此,经理人必须积极努力工作,改进自身在经理人市场上的声誉,从而提高未来的收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总行的行长都由国务院任命,而非从市场选聘,是副部级官员,对行长的主要激励来自于职务的进一步升迁,约束来自于党纪,国法,而不是来自于契约,而对行长筛选中市场机制的缺失,易使代理人的行为扭曲,风险难以控制。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策略
(一)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治理环
1.人大、政府合理制定各项法规。法律法规是银行经营的重要外部,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有力依据,也是惩治犯罪,遏制道德风险的有力武器。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对于规范国有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与企业的关系,保障银行的正当利益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整,而且严重滞后于银行业的发展,对于某些新出现的金融犯罪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定,造成无法有力打击银行犯罪,使得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使银行的潜在风险上升。全国人大、中央政府对加快法制建设肩负着重要责任,当前主要任务是在全面系统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梳理、补充、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体系,使法律法规适应的需要。
(二)完善内部风险控制管理体系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要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前提下,有效遏制内部人控制,实现对银行经营管理层经营执行权的有效监督和制衡。确保银行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有效制衡贯穿于银行全程运行之中,使银行稳健经营,持续发展。通过公司治理的组织结构和制衡机制,可以从源头上运用体制、机制、技术的合力防范化解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确保有效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