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京津冀;溢出效应;政策;自贸区
一、引言
自贸(园)区的设立,不仅是对外开放战略的重点,也是新时期区域发展战略的重点,更是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的重点。自贸(园)区发展战略与区域发展战略有着天然的、内在的本质关联。我国先后设立的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四个自贸(园)区,分别以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粤港澳)、闽台(海峡两岸)四个区域发展战略为背景、为依托,进一步向上对接一带一路的总体战略,形成联动发展、内外互通的新空间网络[1]。四个自贸区都提出要当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破解改革难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尤其是天津申报自贸试验区因打出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牌而始终在长长的自贸区候选名单中名列前茅,因此也注定了天津自贸区从诞生伊始就被打上了京津冀的标签。在这个特殊背景之下,天津自贸区承担着双重国家战略,一个是自贸试验区战略,另一个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2]。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京津冀协同发展已进入到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实质性操作阶段。除了在环境、交通及产业一体化方面进行实质推进外,破解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急需寻找一个突破口,而京津冀三方共建天津自贸区就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
二、整合京津冀三方资源,放大天津自贸区的溢出效应
1、天津自贸区要成为京津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共享平台。行政管理改革是自贸区最核心的改革,最根本的改革内容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重新定义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积极创新政府的管理方式。在这方面,可以学习和借鉴上海的经验,实施双向联动发展,即天津自贸区政策创新成果直接复制推广到京津冀的其他地区,同时,京津冀三地可以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选择适合本地的行政体制改革与天津自贸区同步推进。
2、天津自贸区要成为京津冀金融创新的试验平台。《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把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实施业务模式创新,培育新型金融市场,加强风险控制,推进投融资便利化、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跨境使用,做大做强融资租赁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3]作为一项主要任务,金融创新任务比较重。天津自贸区一定要整合北京金融机构及高端金融人才的资源优势以及河北众多实体企业融资的迫切需求,把天津自贸区建成京津冀金融创新的一个试验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将金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能够提供跨境投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和有跨境投融资需求的企业集聚在一起,便捷地沟通,快速地完成跨境投融资活动,进而促进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
3、天津自贸区要成为河北沿海开发区改革的示范平台。河北作为首都的护城河,由于其政治要求和区位特点,河北的经济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都是京津冀地区的短板。只有尽快补长短板,才更有利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自贸区119.9平方公里面积,主要围绕港口、保税区、空港以及保税物流园区,与河北沿海开发区建设初衷相近,但是河北沿海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滞后、沿海开发区功能不显著,难以汇集各种资源,发展相对缓慢。通过天津自贸区这个平台,为河北沿海开发区提供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复制天津自贸区在金融、税收、贸易、投资、监管等方面一系列的制度创新成果,在强化天津在先进制造和研发应用、国际航运与国际物流、国际贸易、金融创新运营等方面的引领作用的同时,整合河北沿海资源,促进区域内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区域分工新格局的形成,带动区域经济实现转型发展。
三、京津冀共建自贸区的几点建议
围绕把天津自贸区建设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三大平台的目标和实现路径,应着力在以下几方面推进:
1、设置京津冀共建自贸区协调工作办公室。在天津自贸区管委会下设置京津冀共建自贸区协调工作办公室,由天津市商委牵头,北京市商委和河北省商务厅派出人员组成,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和天津自贸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收集京津冀政府改革创新的相关信息,协商、发布、沟通政策动态,以便于京津冀三地政府都能及时掌握自贸区的建设进展和发展方向,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及时提出、研究在区域合作、监管模式、产业对接、功能区升级等方面的对接政策。
2、清理限制政策。发挥天津自贸区开放引领作用、创新京津冀协同发展机制,还需要格外注重清障工作。围绕自贸区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两个目标,京津冀三地政府尽快对现有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进行梳理、研究,对与这两个目标冲突、不协调的政策,尤其是一些限制性政策,特别是一些限外、排他性的政策,进行调整或清理。通过政策立、改、废,尽快构建起与发展目标相吻合的政策体系,打通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通道。
3、立法进程上先行先试。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自贸区的建立和发展必须要有坚实的法律保障。负面清单是自贸区龙头性和根本性的制度,就是一种限制政府权力的制度,即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外商投资准入各阶段的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是最明智、长效的作法。上海自贸区确立的包括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企业年报公示、社会信用体系、监管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体系在内的六大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框架,可圈可点。但仍然停留在政策方面而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天津自贸区在立法进程上可先行先试,可以由京津冀三地人大联合把这些制度法制化,从立法上对京津冀协同发展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突破。
4、实施政策外溢。天津自贸区作为区域内投资与贸易最便利的空间和对外开放的先导区,处于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最高梯度和领头羊位置,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自然形成分工合作关系。通过实现京津冀海关通关一体化,让北京、河北的进出口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也为京津冀地区的加工贸易企业带来便利;积极争取在津开展启运港退税试点,并推动京冀口岸纳入启运地口岸试点范围等。同时通过完善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事中事后监管,共享信息网络平台,实施负面清单制度,减少和取消对企业投资准入限制,实现天津自贸区政策外溢,引领京津冀地区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协同发展。
5、对接京津冀的产业规划。指导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已经出台,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的空间布局和城市功能定位,京津冀三地要精细化编制十三五规划,通过天津自贸区这个平台,以产业链为纽带,在自贸区建立市场化运作的产业转移引导基金,促进京津冀地区在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物流配送等环节的协同配合[4]。通过自贸区高端产业集聚,促进京津冀地区优化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创新区域经济合作模式。尤其要通过天津自贸区平台,推动京津冀航运物流、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发展,使自贸区真正成为京津冀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6、实现人才互通。发展跨境服务贸易,特别是金融服务贸易,构建高端金融业态的核心关键是人才。在跨境服务贸易中,需要有熟悉国际金融交易的人才,需要有熟悉外资银行和大型跨国企业的人才,需要有熟悉政策环境的人才,借助非首都功能疏解之机,通过天津自贸区平台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汇聚北京金融行业人才以及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培养金融服务贸易人才。通过建立健全自贸区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市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尤其在大气污染治理、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区域共同关注的问题上,有利于实现京津冀三地科研人员联合攻关,协同突破。
参考文献:
[2]郭梦莹.天津自贸区建设与京津冀协同发展[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3):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