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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金融业务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2019-02-02 20:52:40浏览:83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电子金融市场发展不平衡是我国金融业务工作的现状突出的问题之一,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关于电子金融业务工作现状探究的论文

电子金融市场发展不平衡是我国金融业务工作的现状突出的问题之一,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关于电子金融业务工作现状探究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前言

本文重点分析了其特点与存在的问题,并从我国电子金融业务发展现状与世界整体金融业务情况做了比对,结合世界范围的电子金融业务良好发展的一面,得出经验教训,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优势之处,对我国未来金融业务的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一、我国电子金融业务工作的现状问题

(一)电子金融市场发展不平衡

电子金融市场发展不平衡是我国金融业务工作的现状突出的问题之一。其业务创新以四个大型国有银行作为导向和发展业务的主体,在以满足国有企业融资需求为目的的情况下推出其产品,其业务又有所不同,很难团结协作。从全国范围来说其电子业务金融中心集中在北京、上海、香港等特大重要城市当中,地区发展不平衡。

(二)业务设计评审机制不足,体现不出区域差异与品牌效应

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一直是围绕金融行业人士推进电子金融业务发展值得深入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而在现实中电子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导致其发展不平衡的原因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我国经济发展东部发达,西部落后,沿海地区发达,内陆地区落后;这就决定了我国电子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从银行行业来说,我国的银行采取总分行制的金融业务制度,其产品与服务是从上到下分级推广,业务开展较为复杂,在经济发达地区推广起来比较容易,但是对于经济落后的地区其就要冲破许多发展障碍。产品服务的创新发展虽然在传统金融产品服务的发展模式继承的基础之上,对传统的业务发展模式有所创新,但是仍然没有完全冲破传统业务发展模式的牢笼,作为传统金融产品的辅助品,没有体现出创新发展的宗旨,区域化和品牌效应没有体现出来[1]。

(三)金融创新的监管制度体系不够完善

我国电子金融创新的监管制度体系较于发达国家还是不够完善,发达国家其金融业务以严格规范的法律制度体系来做保障,严厉打击金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其发展环境较为我国和谐有序。我国还是应该效仿发达国家的监督制度体系建设,在这方面还应该不断完善。由于电子金融行业涉及国家经济机密,其工作环境也是十分周密,需要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但是就是有图谋不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做出贿赂私吞钱款的违法犯罪行为,使金融法制建设,金融业的发展受到重创。

(四)业务创新战略规划不足,资源安排与配套运行机制还应该完善加强

有些金融行业的部门组织对于业务创新战略规划还是认识不足,对于创新目标与发展策略还是不够了解,从新产品与业务的规划方面考虑,没有结合总行业务创新战略,以创新战略作为基础开展业务创新。在业务管理方面,其分行部门组织进行业务管理时,组织架构不够完善,认识不到其职能,负责的业务范围,上下级的协调工作不能够有序衔接,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信息传达与反馈机制还不够规范。资源分配不合理,服务不能满足客户的要求,员工激励机制相对落后,有些电子金融企业的薪资待遇相对较低,产品精细化管理不足,导致业务开展难以继续进行[2]。

二、我国电子金融业务与世界整体金融业务情况进行比较

就当下我国的电子金融业务能力进行评估,与世界整体的电子金融业务水平进行对比,还存在许多问题。就整体的业务能力来观察,西方国家的电子金融行业发展较快,能够充分的进行电子金融的业务创新工作,这也是近些年来国家上对于电子金融行业发展进步的主要阵地。因为西方发达国家的电子金融发展水平较高,对世界的电子金融发展起到了非常深远的引导作用。高科技的金融事业走向,也带动了国际的科技水平腾飞。电子金融业务的拓展,是对传统金融行业的冲击和改革,在金融行业改革体系结构上奠定了良好的科技基础。伴随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时代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虽然存在电子金融业务能力上的弊端,但是依然不能阻止行业拓展的脚步。因为有广阔的市场环境,以及良好的发展空间,只要我国进行电子金融行业在技术方面的改革,并且能够充分的拓展服务的方向,就能够实现电子金融行业发展质量的飞跃。为了能够及时的与世界水平相平衡,我国电子金融行业的发展必须正视出现的问题,在此,本文就针对我国与西方国家相比较后出现的差异进行分析[3]。

(一)促使改革的因素存在不同

我国目前的发展形势对于电子金融行业的进步存在制约性,首先存在的问题是对于电子金融业务能力的推动力不够,在计划设定和分析处理方面的力度不完善。对于当下的金融方式进行改革,主要是为了实现经济价值的更高创收,再者就是对市场经济管控下的环境进行合理调控放松,以此满足发展运营的需求。因此,进行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实现电子金融的业务规划。我国当下的改革创新局面就是单纯的推广电子金融业务,却忽视了未来的经济收益能力,以及市场经济的整体秩序。

(二)改革的社会环境问题

面对目前的形式,进行必要的电子金融行业改革,需要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求能够有法治的社会以及政治环境最为基础,加上高科技的电子金融职业技术进行扶持,在充分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下进行电子金融业务操作。我国的电子金融业务改革需要有良好的监管制度进行监督,这是为了在市场经济竞争中有稳定公平的竞争环境,还有就是对于未来我国电子金融行业的发展进行良好的管控和促进,保证有能够提升和进步的空间。对于未来我国电子金融的发展,社会还是十分看好了,能够实现长足的计划和筹谋,就需要有社会环境的帮助,一旦管制的手段过于严格,或者是干扰的因素太多,就会造成发展受到制约的局面,影响未来计划的实施。我国电子金融行业存在改革环境不足的主要因素,就是源于社会管控的专制型,这促使行业的发展被垄断,造成发展的不足。再者就是我国社会相比较于西方国家存在制度上的制约性,没有自由的发挥空间,很难实现改革。 (三)改革内容不一致

在我国电子金融业务发展的过程中,存在改革内容的不一致性,主要源于我国涉猎电子金融行业较晚,起步的能力较低。在这个环节上与西方国家存在着差距,应该积极的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电子金融发展方式,进行从简单到困难的计划实施。我国社会要在电子金融业务上进行改革,就不能够单一的、盲目的推行银行卡的互动,应该拓展当下的投资理财局势,进行功能性的技术含量提升。

电子金融业务的主要改革内容是进行资本的收集和植入,进行信用消费贷款,或者是进行投资理财的职能实施,再者就是进行网络银行的执行出售,但是能够实施的面积并不大,因此也没有得到特别良好的收益状况。压制我国电子金融发展改革的主要环节还是电子金融技术的缺失,实现技术的提升又需要极度的财政投入,目前我国电子金融行业的发展现状还不足以支持这样的改革内容[4]。

(四)改革后的影响差异

我国的电子金融行业存在一定的制约性,还是因为对于改革创新的业务职能过于看重,忽视了实际的电子金融销售市场。电子金融的实际项目存在很高的科技性,关于电子金融生产后出现的实际产品,只有专业的设计人员才了解其中的主要功能,还有少部分的改革参与人员能够了解产品的大概体系,但是关于产品的细节内容,销售人员很难能够充分的掌握,因此出现了销售的困境。因为客户不了解产品的功能,因此会出现对于产品的不信任,进而导致电子金融业务推广的困局。

对于电子金融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不难看出运营的矛盾性。因为电子金融业务的推广存在缺失问题,过度的广告效应很可能会出现市场反感情况,并且出现金融产品的使用功能遭受信誉值损失。

(五)改革后的管理水平不同

我国实施针对电子金融的改革创新之后,存在与国际电子金融业务监管上的差异,对于电子金融行业的管理工作应该是严密监督的。有适当的监管手段才能保证工作的稳定进行,电子金融操作的过程中,一旦出现疏忽都可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迫使企业、公司和个人的经济受损,也会导致国家和社会的金融市场出现不平衡的局面。西方发达国家进行监督管控的过程中,非常重视一开始对电子金融的业务细节操作,因为奠定良好的基础就是发展生产的关键。金融企业的发展基本就是实现高标准、严格要求的重要制度,无论什么样的企业,无规矩不成方圆。我国与国际标准相对比,存在的疏漏就是今后工作的重点环节。

三、我国电子金融业务未来工作发展建议

(一)建立协调统一的电子金融服务体系

建立协调统统要的电子金融服务体系是解决电子金融业务发展存在的电子市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这需要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尝试,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建立服务体系需要建立的统一操作平台和数据库,其平台和数据库的建立需要金融机构开发新业务程序,满足纵横业务发展的需要。这里的纵向业务需要对其业务程序进行推广,使其便于操作,为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推广横向业务,就是减少信息共享的中间环节,减少系统冲突,加强系统之间的协调合作,还应对服务系统进行协调和改造,在数据共享的中间环节连接接口,实现信息数据相互间共享。电子金融业务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而来的,其自身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为了规避风险,需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拿商业银行来说,建立协调统一的风险防范机制,规避资本风险管理,使其资本充足率保证为8%,通过加强资本金的管理,实施市场化的监管等措施对策规避风险[5]。

(二)遵循国际通行惯例和基本原则

关于电子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我国还远不如其他发达国家,在这方面也有国际通行惯例和基本原则。为了促进我国电子金融业务的发展,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遵循国际通行惯例和基本原则。其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坚持公平竞争原则,坚持合法合规原则,认真遵守职业道德标准和专业操守,坚持知识产权保护原则,坚持成本可算、信息充分披露、风险可控的原则。

(三)加快法规制度建设

加快法规制度建设,应该根据我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要求,完善结算清算信息系统,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发展方式。今后在开展新金融业务种类采取的模式是从建立试点再到规范,然后进行推广,为了缓解制度的落后制定关于金融方面的计算机安全规章。召集金融行业的著名专家人士,计算机专家对行业的存在的法规问题予以指导,充分吸收国外发达国家金融电子化发展的经验。针对我国电子金融行业的发展状况,分阶段不断深入法规制度的完善和修改工作,确立金融电子化的地位,使其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发展[6]。

(四)培育良好的外部环境

培育良好的外部环境是为我国电子金融业务的发展奠定环境条件基础,其外部环境建设分为强化表外业务的管理,加快汇率、利益市场化,完善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四个方面。表外业务是从西方国家银行业业务发展而得来的经验教训,重点要加强风险的拓展,增加由表外业务带来的经济收入。以收获市场利益为目的,转变监管理念,对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监控,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四、结论

电子金融业务是信息技术推动下衍生的产物,它是我国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效手段。当今时代在竞争力强烈的背景下,各国都在极力通过电子金融业务开拓市场,加强与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紧密联系。针对我国国情,如何分析出我国电子金融业务的特点,分析出其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对策促进电子金融业务的发展,是我国金融人士共同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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