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既是县域金融市场运行的基础条件,也是县域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和农户的外部经营条件,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现状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借鉴。
一、引言
金融生态环境是一个仿生概念,是在自然生态学基础上,运用生态学相关理论对金融环境的研究。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县域金融市场发展和运行的社会、经济、文化、政策等多因素综合构成的外部环境,包括县域经济运行、县域金融发展、县域政策和县域信用水平四个方面的因素。县域金融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状况,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对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改善和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对指导县域金融市场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二、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及问题
由于受经济、社会环境和政策条件的制约,我国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还非常脆弱。从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来看,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尚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它至少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县域金融生态主体;二是县域金融生态条件;三是县域金融生态环境。
(一)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金融主体弱小,服务品种单一
大多数国有商业银行都向大城市转移,对县以下的储蓄所和分理处进行了大规模的撤并,国有商业银行逐渐淡出对县域经济的支持,这导致农村能够享受的金融服务数量大量减少。政策性的农发行也只在地级市里设立分支机构。农发行的农业综合开发、农村扶贫等一系列贷款业务全部转移到有关的国有银行,金融支农功能不断的弱化。而最需要得到扶持的农业技术进步、农业开发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却得不到相应金融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社基本上只有传统的存贷业务,存在金融服务种类单和贷款投放不均衡等一系列问题。新兴的村镇银行也存在发展时间短、经营成本高、金融服务覆盖率低等问题。最后,在县域经济环境中,几乎没有与改善金融环境密切相关的评估、担保、法律、会计等专业化中介机构,政府、银行、企业、农户之间缺少沟通的桥梁。
(二)县域金融调节机制不完善
金融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也具有自我调节机制,如果自我调节机制受阻,就无法适应经济的发展。首先,银行信贷服务落后,绝大多数县级银行没有结合当地民营企业的现状和特点提供差异化服务,不能满足县域经济的发展需要。再者,银行信贷管理机制滞后,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内部利益机制导致的经营行为偏离正常轨道;二是信贷管理的权限降低导致的信贷功能萎缩;三是信贷激励约束机制的不对称导致的信贷行为失控。最后,很多银行都存在监管效率低的问题,县级监管部门没有直接的检查权和处置权,加大了县域金融市场的维护难度。
(三)县域金融生态的外部环境受阻
县域金融生态的外部环境包括法律制度、社会信用环境、行政体制等方面的内容。首先,司法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目前我国的法制建设尚不完善,县级司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效率不高、独立性较差,在涉及金融问题上表现尤其突出。其次,诚信环境问题。有钱不还,千方百计利用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不实信息骗贷等行为恶化了县域金融诚信环境。而金融诚信环境的恶化又导致金融供给不足,尤其是使得中小企业贷款难,不良资产率高。再次,由于县域金融服务的缺失,中小微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是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这些隐蔽性的贷款方式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使得农村金融市场份额被侵蚀,成为县域金融生态建设发展的一大阻碍。
三、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对策建议
(一)培养市场主体力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根据县域发展的多层次需求,构建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社区互助金融相结合的金融主体体系。一方面积极引入各种创新金融机构,通过有效政策让民间金融有序发展,发挥鲶鱼效应,加强不同金融之间的练习,充分发挥非正规金融的信息优势和正规金融规模经营的成本优势。另一方面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服务,热别是基础性信贷产品,鼓励其适应县域经济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及农户生活需要,创新交易工具和业务品种。最后,在加快保险、证券、租赁、风险投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产品的进驻与覆盖,从而形成一个包容开放的县域金融市场。
(二)完善县域金融市场运行机制
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手段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降低间接融资的压力和风险,完善金融机构内控体系和信贷风险预警监测;同时强化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加快形成统一协调的金融生态链。规范民间融资和社会中介,引导民间金融合法化和公开化,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县域资本良性循环。
(三)以政府为改革主导,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首先,优化政策环境,科学制定县域金融业发展规划,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其次,优化法制环境,严厉打击讨债、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增强执法机构执法独立性;最后,优化经济环境,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特点和特色农业产业为基础,促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建立征信平台,优化县域金融信用环境
在农村信用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县域信用体系长效机制。一方面建立县域金融市场的信用评价机制,构建中小微企业和农户信用评级和创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以政府信用信息监控系统为基础建立信用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引入县域评级机构。另一方面建立县域金融市场激励约束和失信惩罚机制,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在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方面给予鼓励和优惠;对不讲信用或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给予惩罚。最后引导民间资本设立担保机构,逐步形成政策性担保、商业担保及企业互保等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