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农村经济在改革开放之后有了快速发展,农村金融的发展也呈现出显著的成果,随着不断放宽的农村金融进入条件,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的特点越来越突出。相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与其相适应,表现出多层次、覆盖面广和可持续性发展的特征。
中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以改革开放为分水岭,分为两个主要阶段。在经历两次改革之后基本形成了我们所见的从村金融体系。第一阶段的改革在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改革开放之前,农村金融体系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过程中实现了彻底的改造,形成了新的农村金融体系。第二阶段的改革在改革开放以后进行,改革从扶持和支持农业发展为出发点,管理权和经营权转变作为核心,充分体现出权利合理责任划分的本质。总体而言,农村金融改革分为恢复起步阶段、调整阶段和政府扶持三个阶段。
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表现出融资总量需求规模的不断扩大的新特点。单农户传统型农业、家庭承包型农业因为务工收入和国家有关惠农政策等原因策存在而在从业生产资金方面趋于饱和。目前农村资金的需求从总量上看还在不断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收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的促进。由于农民缺乏可抵押性的资产和物品进行有效性的融资,在除去农民自发筹得的或者从信用社取得贷款的状态下,财政性投入以及农村积累在总量需求上不能喝融资总量相协调,缺口较大。其次融资主体的不同也会造成金融服务的对象表现不同的特性。告别传统的耕作模式,单纯农业方面投入的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资金需求方面的问题,但是对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家庭单位制的经营者而言,较大的资金需求总量远远超出了小额信用贷款的范畴。不仅如此,在此情况下,经营者很难采取有效的抵押担保的方式解决此问题。因为经营风险大和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存在,乡镇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就面临资金短缺方面的突出问题。总体而言,就财政性融资的层面分析,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功效较弱; 从财政性融资的发展历程层面以及财政性农业支持层面分析,财政在农业方面的投入能力较小,同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相比显得有很大距离,同时乡镇要供养的人口太多,这使得地方的财政性收入较低。
二、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 一) 整体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功能偏弱
城市和乡村的差距在农村的资金呈现逆向流动进入城市的情况下越来越大,这就决定了三农发展的需求不能得到农村金融服务系统的有利支持。农村融资渠道在以前旧时期较为固定,但是固定为四大商业银行、合作基金以及农村信用社几种方式,但目前新时期呈现出相对单一的融资渠道,农村信用社几乎成为了唯一的融资渠道。商业性质的金融功能机构所进行的撤并和重新组合构成了金融服务的盲区。农村资金的逆流是的资金外流不能满足农村在资金融通方面的需求。
( 二) 农村金融机构在政策性支持方面效果不显著
三农的发展需要将财政性资金投入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两者相结合,共同发挥作用。金融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因为政策性金融功能的缺乏而使得效用发挥受到抑制。农业方面政策性质的金融机构只有中国农业银行这一家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在农业政策性支农方面的业务范围是收购棉粮油等相关的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但是中国农业银行在农业开发及产业化、农村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没有很好的运行,同时农业生产条件、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实施力度较小。
( 三) 政策性质的支农金融作用力度较弱
资金的来源是政策性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重要途径,当前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融资来源不充足,政府部分性或者全部出资占了资金来源的主要部分,政府是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运营过程中的主要依靠力量。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在农业方面的支持力度较弱,同时作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开展的经济类活动等的支持力度偏低,在其它入农户、涉及农业方面的民营企业的扶持能力也受到限制。
( 四) 小额类的信用贷款在农村运用受阻
小额类的农户型贷款对于尚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急需增加财富收入的农民群众而言是需求性是很大的,虽然现状如此,但是农民从农村金融机构中获取此类型的贷款却很难。四个方面的原因形成这一局面。一是农民在信用方面的意识形态缺乏,逃避废弃债务等一系列违规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从放贷的成本考虑,小额贷款需求大,业务量繁重,成本高。三是从清收程序考虑清收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脆弱性,起诉、扣款和变卖资产等清收货款的手段很难实行。四是农民自身的规避风险的意识较弱,抵抗风险的能力低下,无论是社会方面还是自然方面的风险对其的影响均比较大,小额农业贷款的风险也就随之增加。
概括性总结为改革调整后的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要力量,但是改革不彻底。
三、政策建议
( 一) 寻求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
农村经济发展中商业银行的主要力量是农业银行,所以农业银行淫荡成为专业服务农业的银行。农业银行服务扶持农业发展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展开。一是形成集团控股模式,给予县级金融机构在自主权和现代权限方面更大的能力。二是强制规定资金用于发行农业贷款的比例。三是根据不同地区发展的现状制定与之匹配的信贷管理方案和信贷政策。四是匹配城乡统筹的发展要求,提高农业贷款的总量和占比。
( 二) 建立农业保险体系,提高抗风险能力
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从四个方面展开。一是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二是在地方财政许可的范围内尝试性的由财政支出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三是商业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呆板农业保险,四是引进有关经营农业保险的外资。创新性的建立农业保险体系,增强农民抵抗风险的能力。
( 三) 建立农村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完善担保体系
担保机构是获得贷款的有力组织,各级政府需要积极组织和推进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担保金补偿机制的完善可以提高担保公司的资金实力,这需要政府从财政收入中按比例提取,分级担保,由不同的载体建立担保基金。担保体系的完善有利于缓解贷款抵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