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行政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和重点。因此,我们既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下就是由小编为您提供的浅谈十二五期间的行政体制改革。
又要继续优化政府结构,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探索省直管县(市)的体制;还要健全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问责制,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就未来五年中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做出了明确的部署。《建议》的第41条,集中归纳了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体现了行政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的鲜明特点。按照《建议》的基本精神,笔者认为,未来的行政体制改革必须从三个方面着手进行13项改革。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要转变政府管理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实现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理念的转变,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要转变管理重点。目前,政府职能还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要解决政府职能的越位问题,要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坚决移交出去,实现退位解决政府职能的错位问题,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管理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实现正位解决政府职能的缺位问题,属于社会公共领域的事务,公民、社会组织和市场不能解决的,政府必须努力解决,而且要坚决管住管好,实现补位。
要转变管理方式。要加快转变政府的市场监管方式、社会管理方式和公共服务方式。改进市场监管方式,依法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完善市场运行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改进社会管理方式,规范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改进公共服务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和出资兴办各种公共服务项目。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1998年开始,全国许多地方相继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2001年9月,国务院对全面推进这项改革做出部署,成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监察部设立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先后四次组织国务院各部门对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共取消和调整了行政审批项目1806项,占总数的50.1%。2010年7月,国务院决定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84项。五次总计取消和调整了1990项。现在还剩下1600多项,但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仍然过多,需要进一步清理、改革。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要求,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十七大报告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2010年11月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所有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服务型政府是指政府以为人民服务为指导思想,以公民利益为本位,以公共需求为尺度,把公共服务职能作为主要或核心职能,尽最大可能地、公正、有效地为公民提供满意的、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继续优化政府结构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我国已进行了六次政府行政机构改革。1982年以来,平均每5年进行一次行政机构改革,可谓频繁;但主要以精简机构、减少人员为主。这说明,我国的行政机构改革和优化政府机构仍然没有到位。当前,我们应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把行政管理分为三个环节,必须按照三个环节规范部门职能。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管理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解决上级政府权大责小、下级政府权小责大以及财权事权不对称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