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新 认 识 流 通 重 新 认 识 流 通 重 新 认 识 流 通 ——学习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的报告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贯彻‘三个代表’思想,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发展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中国现实,顺应时代潮流,不断开拓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新途径。发展必须坚持和深化改革。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
他又指出:“我们要突破前人,后人也必然会突破我们。这是社会前进的必然规律。我们一定要适应实践的发展,以实践来检验一切,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哪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要谱写新的理论篇章,要发扬革命传统,又要创造新鲜经验。善于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认识流通,如何发展流通就是一个必须突破、必须创新的重大领域。
1998年江泽民为全国商品流通工作会议题词:“商品流通要坚持为人民生活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根本宗旨。”
2002年2月25日,江泽民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国际形势与WTO”专题研究班上的讲话中指出:“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烙印很深,这也是影响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搞好流通极为重要,是消费通过流通来决定生产,只有现代流通方式才能带动现代化的生产,大规模的流通方式才能带动大规模的生产。因此,要大力支持和推动连锁经营、集中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动经济发展,提高竞争力。”
在“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又明确指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市场。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商品生产和生产要素在全国市场自由流动。”这些论述,是经过实践,得出的科学结论,是对马克思主义流通观的新发展,是指导中国现代流通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一、马克思主义的流通观
流通是什么?“流通是商品所有者的全部相互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全集,第23卷,第188页),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经常论述到的有流通要素、流通行为、流通过程。较多的讲到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但由于运输业与电讯业的出现也开始论述到实物流通与信息流通,“有一些独立的产业部门,哪里生产的产品不是新的物质产品,不是商品。在这些产业部门中,经济上重要的,只有交通工业,它或者是真正的货客运输业,或者只是消息、书信、电报等的传递”(《资本论》二卷第63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马克思把它称为“追加生产过程”,是“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内的继续,并且为了流通过程而继续”(《资本论》二卷170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马克思还讲到流通过程中的生产者、商人(经销者)与消费者。
综上所述,我认为流通是商流(商品价值形态的流通)、物流(商品实物形态的流通)、信息流(商品经济形态的流通)、资金流(商品货币形态的流通)的总和。只有从这样的总体去研究问题,才能把握流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流通与生产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为了说明这一问题,我们还必须阐述流通与分配与消费的关系。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分配和交换同是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但是,分配与交换的作用是不同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在产品和生产者之间插进了分配,分配借社会规律决定生产者在产品世界中的份额,因而插在生产和消费之间。而流通“是生产和由生产决定的分配同消费之间的媒介要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6页)显然,在社会经济运行的一般序列中,分配在前,交换(流通)在后,分配的经济职能是借助社会经济规律确定社会各成员对社会产品占有的份额和比例,交换则是社会各成员在其对社会产品占有之后相互交换自己所需要的其它产品,从而达到最终消费。在这里我们清楚地看到,从生产到消费,插进了两个中间环节,即分配和交换(流通),正是分配和交换这两个作用不同又相互联系的环节,才维系着生产和消费的正常运转,换句话说,它们共同推动着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
分配与流通这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表现在:由于分配是插在产品和生产者之间,它属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这种分配首先在物质生产领域内进行,然后在全社会内进行再分配。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根据社会经济规律的要求进行,如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基本经济规律、按劳分配规律和价值规律等要求进行初次分配。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包括两种,一种是产品的分配,一种是生产资料的分配。无论是产品的分配,还是生产资料的分配都必须借助于交换(流通)才能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才能满足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因此,在这种意义上讲,交换是分配的继续,没有交换,分配则不能彻底。但是,反过来,如果没有初次分配,也就没有再分配,也就没有交换。总之,分配的方式决定着交换的方式,分配的数量和结构影响着流通的规律和结构;而交换(流通)对分配则有能动作用,它不仅调节着分配的数量和结构,而且对分配能否进行到底起着决定性作用。
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际情况看,消费通过流通决定着生产既是一个客观真理,又是一个客观的实际。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最终消费,消费的总量决定着生产的总量,消费的要求,决定着对生产的要求,消费的结构决定着生产的结构,消费的趋向决定着生产的趋向。住房是如此,汽车是如此,家电是如此,食品是如此,如果不是让生产去适应消费,而是为生产而生产,必然出现生产过剩或生产短缺,满足不了人民生活与生产建设的需要。
二、坚决同“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做法彻底决裂
“重生产,轻流通”是怎么来的呢?我认为,马克思在设计未来社会时已有这种思想萌芽,固定这一模式的是斯大林时期的苏联,中国是从苏联那里学来的。
马克思与恩格斯在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时,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流通理论,但他们在设计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的社会形态时都出现了偏差。他们以西欧与北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为前题,对未来社会的设计是:
1.生产资料完全归社会所有
2.全面统一的计划化
3.实行按劳分配
4.不需要商品与货币。
马克思认为,私有制消灭之时,金钱将变成无用之物,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
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社会特点的描述,应该讲带有很大的空想色彩。但历史的发展,并没有按马克思设定的轨迹,而是在比较落后的俄国取得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列宁按马克思的设计模式,实施了“战时共产主义”,想建立一种直接由国家进行生产与分配的经济制度,比如,通过没收使全部工商业国有化,立即废除市场,实行全面的计划经济和中央集权管理。在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的按需分配。提出了“消费生产公社”这一组织形式,用直接的产品交换来代替商业,用经济关系的实物化来代替货币交换。列宁在俄共(布)第七次代表大会的党纲草案中写道:“苏堆埃政权的任务是坚定不移地继续在全国范围内用有计划有组织的产品分配来代替贸易。”“俄共将力求尽量迅速地实行最激进的措施,来准备消灭货币。”这种“战时共产主义”的实践使十月革命后的苏维埃政权走进死胡同。列宁的伟大在于迅速改变了这一错误,他说:“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错误了。”(《列宁全集》第42卷,1987年版第176页)列宁提出了“新经济政策”:
1.改变清一色国有化的做法,允许一定的私人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
2.采用市场的分权经济体制,一是重视商品货币关系,二是用收粮食税的办法取代强制收购余粮的作法,三是国家不直接干预企业经济活动,企业在生产、销售、投资等经济活动中有广泛的权力。
3.实行有条件的计划经济。他说:“现在对我们来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等于官僚主义的空想。”
4.提出对资本主义国家开放与利用外资。提出“向资产阶级学习。”
1.他突出所有制的作用,把所有制变成可以脱离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自在之物,一味追求公有化。
2.否定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只承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互换劳动。当时人人都怕谈商品,反对交换,主张统购统配。认为商品货币关系会导致资本主义复辟,社会主义劳动是直接的社会劳动,根本不需要商品交换,也不存在商品流通。直到他逝世前写的“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才认识到不能完全否定商品经济,不能否定价值规律,提出要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但他仍然否定交换,否定社会主义商品的流通过程,否定价值规律在社会生产中具有调节作用。许多苏联经济学家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中,生产与消费之间只有有意识的、系统的、有组织的分配,而不需要交换和流通;到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就会变得像原始社会那样自觉、直接和一目了然,反映多种利益关系的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根本没有立足之地。所以苏联模式是典型的“重生产,轻流通”或典型的“无流通论”。
苏联是中国的“老大哥”,中国从苏联移植了这一套模式,后来毛泽东同志虽然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提出了“十大关系”,但始终没有摆脱“重生产,轻流通”的格局。
回想这段历史,除了理论上的错误以外,从实际出发,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当时都处于短缺经济,供不应求,“重生产,轻流通”也在所难免。
改革开放以来,小平同志拨乱反正,充分重视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小平同志的流通观给死水一潭的中国流通业以前所未有的活力,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从改革开放以来,“车马论”还是“马车论”一直争论不休。即如把流通看作马,生产看作车的话,是马在前,还是车在前。“生产者主权论”者认为在中国生产决定一切。而“消费者主权论”者认为在中国同样是消费,是流通决定着生产。我于1995年在《人民时报》理论版上发表文章,明确提出了“流通三论”即“流通决定论”、“流通调节论”与“流通一体论”。同样引起了不少反对声。
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生产、分配、交换(流通)、消费应当如何摆正它们的位置,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如何摆正生产体制改革与分配体制、流通体制与消费体制的关系一直存在着偏差。“重生产、轻流通”仍然是一个客观存在,可以在许多方面表现出来。但一些人就是死不承认。江泽民同志给这场争议作了一个结论,当前“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烙印很深,这也是影响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我们不能正确认识流通的重要性,在买方市场即供大于求是一种常态的条件下,一味再强调生产决定一切,一切从生产出发,整个经济运行就会出现混乱,就会出现低效率。目前中国的流通业有六个不适应:
第一,在中国并未形成大流通、大市场格局。部门分割、条块分割、地区封锁仍很严重。特别是中国仍然是内外贸分割的体制,与市场经济背道而驰。流通体制不顺,许多流通环节都不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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